卷二 陽春白雪 伊人如帆今何在  第三十四章 兒時義氣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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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雪這一次昏『迷』過去很久,他隻覺得自己躺軟綿綿的雲端,腦子間灌滿了漿糊,『迷』『迷』糊糊之中,耳邊聽著哐當、哐當不停的響聲,那響聲熟悉之極,他思了很久才想到這原來是馬車的車轅聲,他一輛奔馳的馬車上,這是要去哪?他隱隱約約見到一個優美的背影端坐上床邊,那是蓉蓉嗎?她真該給我好好彈一首小曲的,不過不要那曲鳳求凰,聽厭了隻想了那麼幾下,他隻覺全身的力氣又用完了,再次昏昏沉沉的睡了過去。
    恍惚間,他聽到低低的深情呼喚聲:“阿雪阿雪我來看你了快起來,別睡了你這頭豬,本小姐來了這麼久竟敢躺著不醒?”
    “喂?死豬,懶豬,大笨豬?快點醒來了”
    這聲音?清清脆脆,好遠好遠,遠的似從千裏外的青山上傳來,可細聽了又好近好近,近的與心底裏發出來一般。
    “歌兒?是你嗎?”
    “咯咯快起來呀,你來追我呀嗚嗚”那聲音如飄渺的鴻雁越飛越遠,終於漸漸不可聞。
    “歌兒,你別走!?我回來了,我回來實現那個承諾了歌兒”
    他已經發燒的『迷』『迷』糊糊,慢慢的慢慢的記起了那些一直留記憶深處,不敢觸碰到的回憶。
    幼年學武、熬『藥』、受罰、練劍、殺人,春少的劍和餘歌的笑滿滿的貫穿了整個童年,當年那株百年的梧桐樹下留下了少年們無數的回憶。
    烈日驕陽裏,陽春依然練劍不息、劍氣縱橫,他的劍越來越快,也越來越險,暮然回首,他那剛毅的臉上殺氣騰騰,生人不近。而白雪臥榻青蓮之畔,高酣不醒,有那少女的一雙纖纖玉手端上純淨的玻璃杯,血『色』的波斯美酒。
    白雪微眯著眼,叼著酒杯,耳聽劍器破風聲,懶洋洋道:“歌兒,你說世間第一笨人是誰?這烈日高懸,為何有人偏要練劍,不肯躲樹蔭下躺著舒舒服服的配好的朋友喝一杯酒呢?”
    餘歌哎了一聲,將頭斜斜靠白雪的肚皮上,慵懶道:“我呀,隻是知曉這世間第一聰明、第一懂得享受、第一懶惰的是誰?”
    “哦?”
    “那就是世上第一討厭鬼?短命鬼?作死的小鬼?”她雖然嘴裏說的是討厭鬼,但腦袋卻不住的往這個討厭鬼的懷裏鑽,嘟囔道:“別動,我四便早起為你準備這個要死的波斯胡酒,現困了”
    “哎,你睡便睡,可莫要再將口水流到我衣裳上哎”
    那第一碗酒,第一次醉,少年醉臥美人膝,醒掌殺人劍,紅葉如血的的季節靜靜的躺葉海裏,靜靜的淹沒血『色』的楓葉裏。
    年歲長了第一次下青樓,第一次的醉生夢死
    那一夜,那永遠忘不掉的一夜。
    明月,月圓。
    月圓之夜,天上沒有一顆星星,也許是這些星星也為他們即將要做的事情擔心,擔心的躲到了雲彩裏蒙上了眼睛。
    名草堂內大老的大柏樹下,一個白衣人影不停的走過來走過去,他的心情猶如那個步伐一般,淩『亂』焦急卻又隻能原地走動,充滿了無可奈何,突然一股很陰冷很冰涼的氣息襲來,那白衣人不驚反喜,他低聲道:“春少?”
    陽春一身黑衣,懷中抱著長劍,冷冷的吐出一個字:“雪。”以做回答,白雪早已經熟悉他的冷冰冰的風格,隻是有些焦急道:“怎的歌兒還沒來。”
    陽春的眼角抽搐了一下,道:“等。”
    “不等又能如何呢?”白雪隨意的提著腳下的石子,淡淡道:“春少,你的表情永遠都這麼冷,難道不會累嗎?”
    陽春道:“不會。”
    “我們出去以後第一件事情做什麼呢?”白雪雙手合胸前,滿臉希冀道:“也許我們應該去看看昆侖山的雪花,傳說那裏的雪花好似落英一般,是天下間美麗純潔的。嗯,我們還可以去東海捕魚,去秦淮河喝酒可以做好好的事情。”
    這次一陽春個字也沒有答應,甚至連眉頭也沒有皺一下,因為他知道隻要一接話,那麼白雪的嘴就會一直講個不停無窮無,沉默往往這一招就是男人對付女人好的辦法,雖然白雪不是個女人,但是同樣受用。
    他一個人喃喃講了一會兒,也覺得沒意思就又道:“春少,歌兒要是不來怎麼辦?”
    “等。”
    白雪皺眉道:“你能夠不能多說兩個字?”
    陽春又沉默了,這一次任憑白雪再怎麼說話他也不再吐出一個字。
    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
    此時也是夜半三,明月當空,將大柏樹的樹葉的影子分分明明的映地上,白雪看著看著好似鬼影重重,陰森之極。
    突然遠方一個燈籠飄來,大大的燈籠,小小的人,提著燈籠的女孩子臉長的很平凡很普通,但是她的微笑很溫暖很溫暖,當她對著你笑的時候,你便會覺得自己回到了媽媽的懷抱,媽媽的懷抱豈非是世間溫暖偉大的地方。
    女孩子走過來微笑道:“春少,阿雪,你們來多久了?不好意思哦,我遲到了,要知道一個女孩子總是會有比較多的東西。”
    白雪奇怪的找來找去,也隻發現她雙手除了一個燈籠之外什麼都沒有問道:“歌兒,咦?那為何我什麼也沒有看到?”
    “哼!”餘歌偏過頭去不理他,衝著陽春說道:“春少一定知道我帶了什麼?”
    陽春開口講道:“歌兒頭上戴著的玉簪是三年前白雪送你的生日禮物,右手手腕是你喜歡的玉鐲子,而這身衣裳由金蠶絲織成,刀槍不入水火不侵。腳上的鞋子是上好的小牛皮定做的,很適合趕路,而腰間的軟劍是我造的。”他本是一個十分沉默寡言之人,但是現卻講話滔滔不絕,隻因為他現高興講,也想講,所以他講得很多也很仔細。
    餘歌拍著手高興道:“還是春少好懂我了,不像有些人”
    有些人是什麼人,有些人自然心裏很明白。
    所以這個有些人『摸』『摸』鼻子道:“其實還有一樣春少沒說出來。”
    “哦?”
    “是什麼?”餘歌笑眯眯的看著他。
    “是燈籠,”白雪也笑眯眯的看著她道:“我們要做的這件事十分隱秘危險,身上無用的東西自然帶的越少越好,但是你卻帶了一個大而無用的燈籠,這說明這個燈籠其實不是燈籠。”
    餘歌的雙眼中放出異樣光彩,那是一種遇見知己的喜悅:“那又是什麼呢?”
    白雪搖搖頭道:“我不確定,也許是一道極為厲害的陣法,也許是一包炸『藥』,又也許是”他故意拖長了音做出一副悠閑的樣子。
    餘歌咬咬牙催促道:“是什麼你快說!”
    她好像一點也不知道裏麵到底是東西一般,忘了這個燈籠是誰帶來的。
    白雪高聲道:“也許啊,是一些胭脂水粉,還有些我們的大小姐的衣裳。”
    餘歌的臉紅紅了一下,伸出空著的左手揮著拳頭道:“你討打!”
    陽春冷冰冰的臉龐上也『露』出了一絲微笑,他喜歡看著他們鬧,他喜歡白雪,也喜歡餘歌,當看著他們大笑的時候他才覺得自己是一個人,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每一個人都會有一些他喜歡的東西,隻要你是一個人,除了那個人,那個人沒有愛,隻有恨,滔天大恨!
    “我們走吧。”白雪驕傲的挺起胸膛,仿佛他要做的事情是去出使一個國家,他的臉上充滿了歡快的神情。
    那一次他們快馬加鞭喝完了太白樓三大窖的藏酒後,又去殺了西邊反抗名草堂勢力大的二十七蜂,這二十七隻大黃蜂每一隻都劇毒無比,危險無比,可他們就撐著酒勁把他們殺的幹幹淨淨,後餘歌用那個燈籠裝了二十七隻耳朵回來。
    從此他們每一次出任務都會選一個美麗的地方留下短暫美好的回憶,華山鳳鳴石、昆侖飛雪、少林藏經閣、金山銀海豪賭、秦淮河攔江畫舫
    踏遍青山人未老。
    那是快樂的時光,也是短暫的時光,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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