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十八章 相濡以沫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788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我抽泣兩聲沒辦法,拉開被條也鑽了進去。諸兒絕對是故意的,兩個人才給一條被子。雖然已經是盛夏,但臨淄的氣候夜間也是很涼的。
我朝他擠擠,將寬出來的被角壓在身下。
看我晚上怎麼扯你被子!
第二天早上醒來,我大搖大擺地坐在廳堂裏吃早飯,宮人看見我騰一下冒出來,都奇怪的問我:“公主今早上什麼時候來的,都沒看見呢?”
諸兒佯怒:“人什麼時候來的都不知道,你們當奴才的失職!”
宮人們自覺理虧,忙求饒道錯。我和諸兒低頭喝著米羹,心知肚明地對笑。
吃完飯,我拉著哥哥一塊去看緋紅,她已經能走動,也有些血色了。哥哥問了幾句就去上朝了,留下我和緋紅說話。
“緋紅是怎麼認識我哥哥的呢?”我拔下一粒葡萄,捏住尖尖把果肉往嘴裏一擠,葡萄皮吐出來。
“當然是在妃雪閣啦,那天我碰上了壞心眼的客人,硬是要把我灌醉,我推拒不過隻好一一喝下,醉得想吐,搖搖晃晃地去找茅房,下樓梯時差點跌倒,是你哥扶住了我,我還吐了他一身呢。”緋紅撐著下巴輕笑兩聲,秋水般的眸子靜美迷離。我仔細地看著她,覺得這女人翻動嘴皮都飽含了風情。隻是這風情的嘴唇吐露出來的故事似乎俗套了些。
“那緋紅又怎麼在妃雪閣的呢?”我繼續問。
“哦,我本是小戶人家的女兒,嫁給了一個富商做小妾,起初他對我嗬護有加,本想一輩子都能舒適美滿,無奈他死的太早,他歸去後,大老婆不能容我,將我掃地出門,我廢黜之身,不敢回鄉隻怕給雙親蒙羞,又身無所長,隻好賣身給妃雪閣,靠皮相混飯吃。”緋紅平靜的自述生平,好像那些曲折的過往全都事不關己一樣。
“沒關係啦,緋紅。你那個前夫懦弱無用,活該甩了他。你丟了芝麻,可撿到了西瓜。”
“噢?什麼西瓜?”緋紅興致盎然。
我湊到她耳邊,輕輕地:“我跟你講,我哥哥想娶你呢。”
“哈哈哈哈,你哥哥是齊國王子,怎會娶我一個青樓女子呢?”
“要是他願意呢?”
“他不會願意的,他隻拿我當解悶的伴兒罷了。更何況,”緋紅美目一轉:“當妃子哪來當婊子快活!”
哇。。。。。我的天,她即便說粗話時也這麼有風情!簡直是風情到意氣風發的程度了。我觸電似得寒顫幾下,突然想到:要是姐姐也再長十幾歲,那風情應該不會輸給緋紅吧。思及此,我低頭瞥了瞥緋紅豐滿的胸脯,再過幾年,姐姐應該也會發育了吧,不會像她現在這麼平了。
“小公主,你盯著奴家的胸部做什麼?”緋紅敏銳地察覺了我的視線,眯起眼問我。
我故作垂涎地舔舔嘴唇:“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呸,小色胚,女兒家家的怎麼跟妃雪閣那些臭男人似的。”
。。。。。。。
“哎,緋紅,要不要出去走走,你靜養這麼多天,也該憋壞了吧?”
“嘿嘿,我正想這麼說呢!小色胚色歸色,還挺知心的嘛。”
我涎皮賴臉:“好姐姐,你當著我的麵這麼喊就罷了,可千萬別當著我那些個兄長和媛姐姐的麵喊諾!”
於是我們相互攙著,撐一把陽傘在五月的太陽底下散步。我本就怕熱,緋紅又才初愈,不一會兒額頭就滲出薄汗來,眼見前麵就是太液池,我們獲救般的撲過去趴在石頭上休息,緋紅興致一起拿出隨身的點心喂魚,我則脫掉鞋襪在池裏蕩水。
點心碎屑掉在水麵,立刻吸引了一大群魚,肥美的身子看的我好餓。我抬腳劃出一趟水,魚兒們散去兩步,又重新簇擁在食物周圍。魚,真的是一種貪婪的生物,即便鮮美的餌下藏著的是鉤子,它們也要一代又一代的前赴後繼;縱使胃已經吃得脹滿,也不甘最後一口美味落於旁人而將自己活活撐死。
“聽夫子講過相濡以沫,說是泉水幹涸的時候,魚兒會聚在一起用自己的唾液滋潤對方。”我緊緊的盯著那些鯉魚大張著的用力吸食的嘴巴,估算著以他們的口型能產生多少口水。
“我還從未見過那等情景呢?”
“我當時聽了也不信,所以就捉了兩條魚在盆子裏放幹。”
“結果呢?”
“盆子底下有層薄薄的水,它們就扭動著身子往底下鑽,把對方墊在自己的身上,結果水還沒蒸完它們就都死啦!”我嘿嘿的笑。
緋紅眼睛瞪大了一圈,開心地笑了:“你真是個殘忍的孩子。”。
“由此可見,人們看待事物總是透過自己的映射。人們在絕境中常常不會互相扶持,所以臆想魚,那不如人類高級,被人稱作畜生的生物,會在絕境中彼此照料,用來勉勵自己克己修身,不然就是連畜生都不如。又或者幻想春蠶吐絲是無私奉獻,將對天物的掠奪煽情為自然的進貢。”我的確殘忍,對我討厭的東西。
“大概是這樣的吧,所以人們就將莊子的話去精存糟。”
“什麼去精存糟?”我仰著的身子一下回正。
“原話不是這樣的嗎?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呴以濕,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世人隻取前半句。”
“啊?怎麼會這樣,夫子都沒有告訴我!”我大喊一聲,忿忿不平。
“你師父大概是覺得你還年幼,體味不了後半句的涵義吧。況且小孩子就是應該多接收一些光明的,正能量的東西嘛。”
“那你給我講後半句的意思。”
“就是講與其在逆境中相互滋潤,不如誰也不認識誰,活在大好的江河裏。”
“這樣就解釋完了。夫子通常會援引一個例子的。”我不滿地說道。
緋紅把手裏的點心一下拋掉,拍幹淨手掌,將身子坐正。
“有一雙青梅竹馬的男女,弱小,受人欺淩,相互慰藉,扶持成長。長大後,他們互生情愫,男人開始變強,漸漸可以保護女人,可女人並不滿足,她不滿足隻在池魚之地苟延情愛,她還想要站在央央樂土上花前月下舉案齊眉,於是她拋下了跟自己相濡以沫十幾年的男人,轉而嫁給了另一個男人,那個男人給了他不能給她的情愛與痛快。縱使後來結局慘淡,女人也並不後悔當年的決定。你說,這是不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大概是的吧。不過是我的話,我不會那麼做的。”
“公主不會那麼做,是因為榮華富貴,萬千寵愛公主都有了,所以才不貪慕。而每個人都有自己最想要的東西,為了這樣東西,人是會背信棄義,是會變的很壞很壞的。”
是嗎?每個人都有自己最想要的東西,為了這件東西會變得很壞很壞。我最想要的東西是什麼呢?以前在梧桐台時,我最想要的就是走出皎月宮,去目見臨淄走馬觀花的繁華,吞吐坊間吹來的香風,走去一個不會被貼滿黃色符紙,不會被湖水圍成孤島的地方。。。。。現在呢?我已經走出梧桐台,我現在想要什麼呢?
——————————————————————————————————————————
這孩子怎麼了?緋紅看著女孩呢喃離去的背影,不好出聲提醒。等了兩刻鍾後,緋紅拖著額頭,想這孩子大概不會回來了吧?緋紅懶得再等了,起身拍拍土打算先回去,今晚上還要幹活呢。
一雙黑色的鞋遠遠停了下來。這個人,怎麼會在這?一襲迤邐在池邊的紅衣,陽光打在她臉上,她耳邊的碎發落下一個剪影,黑鞋不受控製,隻想靠近一點,在靠近一點。終於,那女子抬起了頭:“小寶,別來無恙。”
PS:關於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的創作背景。據說莊子家貧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妻子叫他外出借糧食,他去找監河侯借糧。監河侯許諾秋後再借,莊子說這是遠水不解近渴就回家。妻子讓他再去別的地方借,他說要像車轍裏的鯽魚一樣相濡以沫過日子,不如兩忘而化其道。”妻子隻好偷偷地流淚非桀也,領取休書後,不久,就嫁給闊佬,然後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