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二  那些曾經閃亮的日子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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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是什麼樣子的呢?
    在我來說,如果我喜歡一個人,那麼,當我獨自一人在街上走著的時候,隻要一想起他曾經說過的,那些幽默的話語時,忍不住就會微笑起來。
    晚上真的已經好冷了呀親愛的。今天我隻穿了一件薄線衫和薄外套。
    所幸,皮質的打底褲和抓絨的軍靴還是很暖和的。
    早上去賴鮮森那邊倒開水的時候,燕子突然對我說:“今天穿得這麼帥啊?”
    於是我就笑啊:“帥毛線啊。”
    我自己也知道的,隻要不穿裙子,我的穿衣風格就很有點類似於“男朋友風”那個樣子。以前是更明顯一些的,現在頭發長長了不少,差得太遠了。
    這些天晚上都蹉跎得太晚了。而且也聽了太多太多的歌。不但視力急劇下降,耳朵裏更是時常出現耳鳴。
    於是,安東尼仔那一句“隻想維持個亞健康”就成了我這段時間以來,最最靠譜的心情寫照。
    天氣冷起來了以後,早上起床就顯得好無力啊。再遲些時候可能連洗衣服都不情願下手了。除了內衣褲,一律機洗好了T^T
    不過也還算幸運啦,我的辦公室窗戶是朝南的——表示寒冷的冬天裏,有陽光可以曬真的很幸福。
    而說到曬太陽什麼的,我突然就想起了已景這妞。
    我人生裏最輝煌的初中二年級啊……
    ——竟然已經是離我如此之遠了麼?
    ——念初二那一年,小陶子一直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上課時沒有坐一起,一下課她就會來找我,拉著我的手,兩個人一起躲到陽台的角落裏說悄悄話。
    我一點都不記得,那時候的我們,到底是都有說了些什麼。而到底是為什麼,我們就是能有這麼多無聊的話題可以去口水。
    我們學校是初高中合並起來的。兩幢樓中間隔了一個保養得巨好的大花壇。
    已景的外婆家和我家是兩對門,所以我們兩個從小就認識。她比我大四歲,是一個長得很高挑的妞。
    她以前都是在她自己家那邊讀的書。但在我念初二的時候,她也轉學過來了,在我們學校念高二。
    我是被小琪拉著去她教室找她的時候,才知道這件事的。
    那一次見麵以後,我們就又迅速地熟絡了回來。
    從那以後,我就對小陶子冷落了,天天都往已景那裏跑,搞得小陶子都不知道用幽怨的眼神與語氣抱怨了我多多少遍……
    而,在和已景迅速地搭上夥以後,順帶結識的還有她那個同桌——鄭恩同學。
    在我抵抗不住他的軟磨硬泡,終於答應幫他寫了幾篇寒假作文之後,我莫名其妙就成了他的妹紙……
    有幾個中午,我說我不想出去吃飯,他二話不說就幫我帶了豐盛的盒飯回來。
    搞得我們班女同學都羨慕死,一直在逼問我那是不是我男朋友。
    在我堅定地回答她們“不是,他是我認來的哥”以後,她們更是想聯手掐死我了——靠,丫什麼運氣,不是男朋友都能對你這麼好?
    他還常常買很大一袋的楊梅,或者其他什麼水果啊零食啊之類的,在他那一幢樓的窗口晃蕩著誘惑我:“小排魚(我們這邊方言,小鬼的意思),快來拿啊,晚點就沒有啦!”
    我們的教室和他們的是同一個樓層的。他那樣一喊,正好坐在窗邊的我當然立刻就聽到了啊。趕緊屁顛顛地跑過去拿——但是我拿回來剛進教室,還沒坐好呢,楊梅就被同學們撲上來哄搶了……
    我望著那一下子少掉了四分之三的水果袋,真特麼是不知道該哭該笑啊——年度老哥,既然是好東西,為嘛你就不能低調點給我呢?
    我喜歡那一年的冬天啊。高二的學長學姐們一到下課就組桌打乒乓球、下棋、曬太陽啥的,比我們那幫隻知道埋頭做題的苦逼孩子們可愛多了。
    那時候我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跑去坐在已景的大腿上,讓她抱著我一塊曬太陽,感覺好溫暖哦( ̄ˇ ̄)
    我一直都能記得,有一天下午放學,我們兩個坐在校外圍牆邊,那一大堆橫放著的粗大電線杆上,一直聊了很久很久。聊學校裏的男生女生和老師同學。一路從名牌貨聊到了彼此的理想上。
    聊了那麼久那麼久,天都已經被我們聊得黑了下來了呢。
    確切地記得,應該是有聊到理想的。可我忘了,當時我們兩個人說的,各自的理想到底是什麼呢。
    我想,無論是什麼,應該都不會是我現下的這樣一種生活狀態的。
    而我和他們最終,就像是樸樹歌中所唱:
    “我曾以為我會永遠陪在她身旁,今天我們已經離去在人海茫茫。她們都老了吧,她們在哪裏呀,我們就這樣,各自奔天涯……”
    雖然後來,在我念了高中以後,我發現我最喜歡,也最喜歡我的那個語文老師,也就是曾經教已景他們班的那一個時,我心裏除了覺得有些意外的驚喜之外,就隻剩下了滿筐的惆悵與淡淡憂傷。
    誰曾經說過的呢:若能不去遺忘,隻為紀念,隻感溫暖;那麼,我寧願一生隻作一季,一個笑容帶走一年。
    那些閃亮溫暖的日子,已經是離我有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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