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完結) 魂斷珠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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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斷珠江(下)
救援人員在緊張地工作著,從河裏拉起一個又一個落水者。其中有很多已經沒有了呼吸,有少數經搶救後撿回一命,更多的卻是永遠閉上了眼睛。
蕭建國和其他幸存者都被就近安排在當地一所學校等待下一步的援助,並發放了餅幹、棉被等。而遇難者也被安放在學校的操場上,蕭建國呆呆地望著地上那一排排的屍體,徹夜未眠,始終無法相信這是真的。
與他的沉默不同,周圍哭聲震天。很多乘客是一家大小同去遊玩的,如今,頃刻之間陰陽相隔。
蕭建國旁邊有一個老伯,兒子、兒媳、兩個孫子都在事故中遇難,老伯反複說著一句話:如果不是在廣州還有一個兒子,我就跳下去跟著他們走了……
回廠後,蕭建國得知,廣州第七橡膠廠死亡人數達108人(其中職工75人,家屬33人)。遇難者包括革委會副主任(相當於副廠長)、工會領導、政工科長到各部門、各車間各工種員工,(全廠職工)平均不到三人就死亡一人。其中不乏參加過援越抗美的海軍複員軍人,他們有些人剛剛參加完紀念毛主席暢遊長江的民兵活動,從沙貝電廠遊至石門,全程達六千多米,瀟灑自如。想不到這些曾在北部灣與美國飛機浴血奮戰的“浪裏白條”,竟陰溝翻船,被屈死在船艙!而很多根本不懂水性的乘客,跳進水裏,隻要不遊錯方向,劃幾步就到了淺水區,撿回一命。
當時,廠工藝科一位女工程師,帶了三個女兒去,不幸全部遇難,大女兒才18歲,當時她的丈夫出差在北京市,單位打急電讓他回來,在機場徑直用小轎車送到招待所,兩天後才敢把真相告訴他。
第二天下午,在部隊增援的情況下,蕭建國隨第一批獲救者乘珠江內河運輸公司派出的另一艘救援船回到廣州。原安排在沿江路天字碼頭上岸,後因為前往探視的群眾太多,為安全起見,又臨時改在部隊的海軍碼頭上岸,隨即被送往當時市內最高級的廣州賓館安頓下來,每個人發一套當時很流行的湖藍色的確良襯衫和一塊高級香皂,讓幸存者先洗個熱水澡,換下被柴油染得黑乎乎的衣服,並在賓館好好休息一天後,才回家與親人團聚。另一批傷員則安排在江門醫院救治。
由於當時通訊工具很不發達,以及出於穩定考慮,廣州市第七橡膠廠內惟一的電話在事故發生後,隻能對上級部門而不對家屬開放,許多家屬找人找到廠裏沒人接,問又問不到詳細情況,市區內一時流言四起,四下傳說著死了多少多少人。蕭建國記得,當時廠裏有三個青工,分別叫洗誌偉、鄧誌偉和劉誌偉,出事後,鄧誌偉的母親哭著在廠裏等消息,一會傳來信說兒子在江門醫院救治,老太太馬上破涕為笑,說要急著煲湯去探望兒子;隨後又有消息傳來說遇難了要準備認屍,老人又大哭起來……老人三次大哭三次笑,讓旁邊陪著照料的蕭建國等人心裏澀澀的,實在不是滋味。
在善後處理上,這次海難死難者的賠償標準是:買全票的賠償1500元;買半票的賠償750元;嬰幼兒無票的賠償350元。當時國有企業一個中級工每月的工資是約51元;一部進口摩托車的價格是約700元(僑彙券)。
為了安置死者家屬,當時省領導特批,允許遇難職工崗位可以由家屬頂替,省人事部門又給予“特事特辦”,進一步放寬進入國企的條件:一是允許遇難職工的非直係親屬也可以頂替,二是允許頂替的親屬的年齡限製降到滿16周歲即可。這在當時的計劃經濟年代來說,是非常罕見的。
在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上,當時的司法機關對廣東“8•4海事”肇事者鋼質客輪(紅星245號)的駕駛員判處了七年有期徒刑,這是犯交通肇事過失罪的最高刑期。
船隊、珠江內河運輸公司的相關責任人也受到相應處分。
此次後,航運交通部門將所有水泥船殼(即水泥鋼筋網船殼船,據悉這是早年為節省鋼材而設計的一種內河客輪,被撞的紅星240號就是這一款)的客輪退役,將所有封死弦窗的鋼管拆除,全行業進行安全檢查、整頓。
時光如梭,那場大海難留在人們記憶裏的痛已漸次遠離,一天天變得遙不可及。但自那以後,蕭建國稱,其後的20多年裏,他幾乎養成了一個習慣,即每到一個新地方,都會習慣性觀察四周環境,尋找萬一發生險情時逃生的可能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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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海難發生時,蕭建國才23歲,如今,坐在我們麵前講述這件事的蕭老伯已經白發蒼蒼,他常常為這件事被世人淡忘而倍感唏噓,無論是告慰在天的死者,還是警示後人提高安全意識,這次災難都不應該隨他們這一代的離去而掩埋。
今年是泰坦尼克號沉沒一百周年,其3D版在廣州熱播,當我坐在電影院裏觀看著這一場驚天大海難的屏幕再現時候,腦海中總是浮現出另一幕同樣慘絕人寰的畫麵。如果說,泰坦尼克號的沉沒除了駕駛員判斷失誤的原因外,更有深刻的曆史社會根源,那麼37年前發生在珠江口的這一場海難,又何嚐不是?
蕭老伯最後半開玩笑地說了一句話:“在水下開個工廠都夠了,什麼部門什麼工種的人都齊全。”
當時我的眼淚嘩地就流下來了。
【本文為真實事件之記錄,其中涉及人名均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