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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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真的過過那麼一段比別人優越的時光。那時候我還在念小學,穿著典型貴族學校才會發放的格子裙校服,留著一頭整齊的學生短發,整天隻會趴在課桌上瞌睡朦朧地等老師下課,然後在全校學生家長掩飾不住的羨煞目光下坐上我家老頭特地買來接送我的賓利跑車回家。那對專門負責照看我的李姓司機保姆夫婦兩個的模樣我已經記不清楚了,但體型略胖的和藹婦人禮貌親切的聲音總還是會在我往後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夢裏出現。
她說:“小姐,肚子餓不餓?是想直接回家還是先去市裏吃點東西?”
那棟建在半山腰上的白色別墅真像是一場夢。盡管在那年冬天徹底離開它之後我都沒再有機會去拜訪一次,甚至不知道它是不是還立在那裏,毫無怨言地承受著山風和暴雨的侵襲。
我姓徒,“得失枯榮總在天,機關用盡也徒然。”的徒;單字一個雅。我一直覺得這是一個很糟糕的姓氏,因為徒在古語詞典裏有枉費徒勞的意思。就算我長大到足以一個人生活的時候,我也一直避諱著提及它來成全我的不喜歡。家裏還有一個比我大四歲的哥哥,同父異母;或者說,他的母親才是這個家原定的女主人,可惜世事無常,那個我在錄影帶和相簿裏見過無數次的漂亮女人因為生性活潑好動的緣故在坐月子的時候落下了不少病根,隻不過兩三年就駕鶴西去了。
於是老頭子娶了我媽,生了我。我媽不及那女人漂亮,我也不如我哥哥聰明。徒敬揚幾乎折磨了我二十年,或者說,三十年。我一直活在他的陰影下難以自拔,就連幼兒時期的說話走路我都比他晚半年。上初中以後功課變難了,有時會被我媽強拽著去問他習題,他總是笑得跟隻老虎一樣,滿臉諂媚地對我媽說:“小媽你放心,隻要丫丫肯學,我一定教她。”每到這時候我都會撇嘴瞪著他,表現出他對我昵稱的強大不滿,雖然這從來沒有奏效過,不隻是這份不滿,還有我的學分等第。成績單一下來,我媽依舊哭得跟個淚人兒似的在老頭子麵前數落這不是那不是的。老頭也真是受得了她。
但日子隻過了這麼一年多,我就學壞了。我開始跟著學校裏那幾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生一起挑釁滋事欺負人。這所中學跟我之前念的小學比,盡管也算貴族學校,但為了升學率,總還是有一批學生通過真刀真槍的本事考進來的,他們不一定依舊是班級裏年級裏的第一第二,同時純靠交學費入學的富家子弟也不一定是最底下的那批不學無術分子。至少我交的那些狐朋狗友,一個個都是要靠著我花錢,她們才能在高檔購物中心買得起東西。
那年徒敬揚在念高三,就在同一所中學的高中部。有時候他聽到點什麼風聲,會忙裏偷閑借著自修課或是晚自習的時間穿半個學校來初中部找我。那時的我還不懂什麼是明星臉帥哥,隻知道他一來,我們班的女生就會跟發了瘋一樣尖叫,再招來其他班女生的尖叫聲。我就在一片此起彼伏的鬼哭狼嚎裏像個犯錯的小學生一樣被他提出教室,到教師會議室裏遭他狠狠一頓數落。通常他這樣做之後,我會乖乖收斂那麼幾天,但風頭一過,依舊“打砸搶燒”欺負同學。知道徒敬揚是我哥之後,我又多了一項額外任務,確切地說,是白喝一杯奶茶的任務,就是幫一些學姐遞送粉色小信箋給他。我知道那東西應該叫做情書,但不知道為什麼,本該是一件很高興的事情他卻總是一臉陰鬱地不開心。但這都隻是小插曲,我的生活每一天都渾渾噩噩地充實著。
不多久他就畢業了,並且確鑿地製定了去美國留學的計劃。其實家裏管我管的最多的人就是他,我媽隻會每天坐車出去購物做指甲,老頭子則是一個月隻有一兩周在家,一回家就鑽書房。那年夏天,我正壓抑著內心對逃離魔爪的興奮,沒來得及大呼解放,就聽到了一個噩夢一樣的消息。徒敬揚在離開前,向老頭提議把我送去英國念書,消消我身上的戾氣,讓我出去“看看外麵的世界”。更可惡的是,老頭竟然一口就答應了,大手一揮就給秘書打了電話。並且第二天補習英語家庭老師就到家裏來上課了。我那幾個我曾以為的好友哭天喊地地給我辦了個送別會,在市裏的五星級酒店,用著我的錢,一邊吃鮑魚一邊扯著嗓子嚷著舍不得我走。我記得徒敬揚來接我的時候,氣得臉都綠了。說丫丫你這蠢蛋,讓你出國真吃不準被人害了。那天我喝了點酒,又沒什麼酒量,一聽他罵我就急了,二話不說衝上去往他身上撞,還沒還上口,就稀裏嘩啦地吐了他一身。我沒法想象那時候他是什麼表情,但我知道一定爛透了。他可是剛剛結束他的歡送會,身上穿的是老頭作為出國禮物送給他的十幾萬的手工定製西裝。
其實我和老頭的感情挺好的,五六歲的時候會抱著他脖子撒嬌,尿他一身;長大了他依舊寶貝我。那個時候最傷心的大概就是他因為臨時有急事沒能來送我上飛機了。我媽一路拉著我,一邊哭一邊叮囑我要好好照顧自己,搞得機場上的人都頻頻回頭。我知道她巴不得我趕緊走,她不喜歡又不聽話又不聰明的小孩,還一點淑女氣度都沒有,活生生浪費了她給我取個雅字的美好心願。徒敬揚那天也在,還很心地善良地替我抱著我的寶貝玩具熊公仔。為了能順利把我送上飛機,他還特地買了一張同一航班的機票。我永遠忘不了我在登機那一瞬間的不自覺回頭,看到的他,眼裏盛著的滿滿鼓勵和期待讓我有多震撼。
那年,我十三歲。
剛到英國的我英語很差,除了最基本的日常對話就沒什麼會說的詞了。幸虧老頭子很用心,我一下飛機就有一對華裔夫婦一路安排整頓,把我護送到了學校,我這才算沒走丟。那個自稱姓張的女人替我打點好了一切,剛要走又回過頭來寫了我兩個電話號碼,並且一再囑咐我要存到手機裏。我問她這是什麼,她說一個是老頭的電話,一個是徒敬揚的電話。當時我就心裏納悶了,這徒敬揚怎麼像是出現了點陰魂不散的苗頭呢?我甚至不知道,在既短暫又漫長的暑假裏,徒敬揚已經代表老頭和我媽親自造訪了學校,安頓好了我在這裏的一切設施條件。
很多年之後我都不知道,對於他這個人,我是該感動,還是該怨恨。
學校的花名冊上登記的我的名字除了漢語拚音外,還有一個英文名Faustine。既來之則安之,我也懶得浪費時間去取個名。告別我那個不愉快的中文名字也算得上是件愉快的事情。當然有太多的不愉快還既定在往後的生活裏,而最簡單也最初開始出現的一件,就是吃不習慣。在國內的時候我有一點挑食,不喜歡土豆一類的粗糧,對油炸食品更是恨之入骨。所以很大程度上,我變成一個偽素食主義者的原因是我對英國人毫無新意和技術水平的吃法深痛惡絕。而因為從小吃好喝好偏好肉類的微胖體型竟然不長的一段時間裏就這麼消瘦了下來。
在那個學校,我認識了Jona。她是學校裏為數不多的中國女生之一,吸引我的原因也大概隻是她對誰都會笑的第一印象。她是一個不算高但很瘦的女生,至多163、164,卻隻有40公斤。她也是一個時尚到讓大部分女生都自慚形穢的人。第一次見她的時候,她套著黑色半透明薄紗襯衣,係著亮黃色領帶,穿著一條豹紋緊身短褲和一雙鉚釘馬丁靴。再龐大的人群似乎都擋不住她的光芒,更何況她墨鏡下的一雙迷人眼睛很難讓人停止幻想。然後單純地跟個傻子一樣的我走上前,咬著牙用稚嫩的中文發音問她:“你是中國人嗎?”
她就笑了,結白的兩顆虎牙看起來並不尖銳,卻很小巧可愛。
“是,但我來自香港。”她摘下墨鏡,笑嘻嘻地看著我,“你是今年的新生嗎?”
我就這麼和她相熟了。毫無戲劇性的。她開著車帶我去倫敦的大商場買GUCCI、LV、Hermes和Chanel,教我辨別各種香水,還有如何使用各種化妝品。那時我幾乎以為她是一個天使,一個因為太過耀眼而降臨到人間的女王,無所不能。學校裏不論國籍,隻要是男生,都會在她經過的時候瘋狂地對她吹口哨。她踩12公分的高跟鞋,塗豹紋或純黑的指甲油,染誇張的大卷發,身上有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紋身。
那年,Jona剛滿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