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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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東升,晨曦初露。
擊鼓——激起了軍士們的鬥誌。
辰時,北蠻軍早早地駐紮好營帳,攻向北荒城,全軍待發,似乎隨時掀起一張刀光劍影的戎戰。然而……此時的北荒城之內……
“兄弟們,幹了!”忘我狂歡的士卒們喝下這一杯或許是他們人生在世最後的酒。
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
蒼奚高高舉起夜光杯,“喝完此杯,吾輩出城出去斬了侵我大胤犯我國土的人,本王先幹為敬!”一口見底。他站起,騎上戰馬,備戰而去。銀盔披身,紅袍垂地,一手握好馬繩,一手握緊紅纓槍。一雙細長妖媚的桃花眼勾人魂魄,鼻若刀削,輕向上微翹妖媚英氣的笑,傾盡婦孺之心。難以想象究竟怎樣的女子才能傲氣無雙地說:“這是我夫君。”
少年領將暗想道:本王今天一定帥呆了,回去要好好炫耀一下嗬。
正當準備出去時,一襲藍衣映入眾將眼簾,雖與蒼奚同款盔甲,卻給人的是‘謫仙下凡,天助大胤’的感覺。
‘謫仙’自然是方涵。
他手中拿著的的劍,便是一代神兵天狼劍。
天狼劍——上古三十六把神兵其一,故聞早已不知所向,原來變成了北荒城城主的代代相傳的寶物。
“聽聞王爺手無神兵,此借於君,”他遞向蒼奚,動作緩慢。“回來至此,還吾於此。”
“吾誓不負如來不負卿。”
“誓為擊拳。”二人前所未有地同時間說出來。話出,碰拳。
賭上男人的尊嚴,堪比生命的誓言,這是生與死的玩笑。
同去——定當同歸。
“開城門。”這句話,霎時間令人覺得特別毛骨悚然。
城外的北蠻軍,瞥見城門初開,立刻嚴陣以待。為首的是莊瑾絮,一旁的是昨日那營帳中的女子,莊瑾絮最疼愛的皇妹——莊雲英。
那次方涵代表大胤作為來使去北蠻交涉,莊雲英一眼入眸便對其心中暗生情愫。北蠻女子自幼從武,豪爽、英氣、直率,這是中原女子所沒有的。她將情意訴於方涵,怎料換回一句‘抱歉’,北蠻太子莊瑾絮向來戀妹情結嚴重,便發動了這次的‘蠻胤之戰’。以風流薄幸名天下的蒼奚首次以武將亮相,這可是千古明君輝煌的第一戰。
片刻過,二軍對立於北荒城外。
北蠻騎兵甚是名滿天下,但卻也不是曆代般強猛;反之,公子睿天操練的‘颯文軍’,曾以五萬騎兵、三萬卒兵而擊敗匈奴十萬騎兵,逼其簽訂‘十年和平條約’。隻見莊瑾絮自信滿滿地笑著,兩軍是目光灼灼,“殺!”兩位敵對的零件吧同時喊出,僵持不動的軍隊勢如破竹,所有殺氣一泄而發。
莊瑾絮拉緊韁繩,踢了踢馬鞍,胯下棕色鬢毛的戰馬一躍而起,不顧一切地向前跑,他手中的冥玉戟已在方才電光火石間取下三個人頭;然而,蒼奚好不認寇,秒下試圖接近方涵與藍劍生的士卒。莊瑾絮大顏不悅,“活捉公子睿天者,重賞!”
“犯我胤土者,殺無赦。”
兩邊領將發話的一刹,四周早已成了修羅地獄。為了活著、為了保家衛國、為了將軍的狼子野心、為了……出自不同目的,但最終大家所想的,終歸還是那兩個字——活著。整個戰場上,單單方涵與莊雲英對視良久,沒有動靜,沒有說話,隻是靜靜地對視,仿佛是熱戀的情人久別重逢,方涵那不動幹戈、淡定睿智的目光,卻如同豔陽,灼燒著莊雲英的心,慢慢地在其心紮根,然而,到最後不得不承認,不就不是凡人,他誰都不愛,也不屑於他人的愛。這樣的人,乃最可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