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文.流言蜚語 媽媽,等我長大以後,我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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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木木。我是一個孤兒。六歲那年我被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從我在福利院收養。
——題記
我記得那天是3月8日。是姐姐的生日。從我有記憶開始,就一直在福利院裏生活了。對家,從來都沒有任何概念。隻是在福利院的阿姨領著去公園玩的時候,路過,看到一些大的姐姐和哥哥領著小朋友玩,這便是家了吧。
我被哥哥姐姐帶到了姐姐的家。姐姐的家很大。兩個臥室。一個客廳。還有一個陽台。很大的廚房和衛生間。房間能看的見的地方都是白色的。姐姐在市內最好的雙語幼兒園當老師。姐姐喜歡孩子。對我更是好。哥哥自己開貿易公司。哥哥偶爾回來看姐姐和我。回來的時候總會帶來姐姐和我喜歡的東西。哥哥對姐姐和我都很好。我們一起去遊樂場玩。那是姐姐最開心的時刻。
有一段時間,哥哥不常來。偶爾姐姐一個人帶我去遊樂場。坐在旋轉木馬上我看到姐姐臉上的淚。那年我十歲,姐姐二十四歲。
回到家裏,姐姐問我,“以後哥哥都不會來了,你會想他嗎?”
“哥哥怎麼了?為什麼不來?”姐姐開始哭。卻不再說話了。
我很害怕。抱著姐姐也跟著哭。“姐姐不哭,都是木木的錯。”
姐姐抱著我說,“哥哥其實已經結婚了。”我楞住了。雖然那時我才十歲。可是電視劇很多。我懂得結婚的大概意思。
“木木,你知道我跟哥哥為什麼要領養你嗎?”我搖著頭。
“我跟你哥哥的孩子出生的時間。因為那個孩子在他沒成形之前就已經離開了我的身體了。”“我喜歡孩子。真的喜歡。那年生日之前,你哥哥從市內各福利院裏打聽到你的生日跟本應屬於我們的孩子的月份相同。於是就領養了你。”
我依然被姐姐抱在懷裏。“媽媽。木木就是你的兒子。木木會永遠愛你。不離開你。”
“木木,你喊什麼?”姐姐被嚇了一跳。
“我喊你媽媽啊。”我說。“木木從小就生活在福利院。隻有姐姐像媽媽一樣的愛木木。所以姐姐就是木木的媽媽。”
姐姐更緊的抱住我。
那年,我心底就許了一個願望。等我長大以後,我娶你。
theend
200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