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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餘而安:
    三月,油菜花開。一朵一朵地,黃色嬌嫩的小花。
    而我正坐在由北向南的列車呼嘯而過。伴著這一片黃色的花海。浮想聯翩。因著身邊的他。我放棄家裏安排好的工作。跟著他來到他的南方家鄉工作。義無返顧地。
    我問我身邊的他,那是什麼花?
    他說:“油菜花。每年三月都會開放。”
    我說:“真好看呀。北方這個時候就沒有什麼景象。”
    他說:“那我們以後就三月油菜花開的時候結婚。”
    我便記得了。亦深深的愛上他。
    這是發生在三年前的記憶。
    而今我依舊坐在呼嘯而過的列車上。依然是三月。依然是油菜花開。依然黃色嬌嫩。依然是由北向南。而身邊已不再有他。
    我們的故事僅僅維持到我跟著他到南方以後一年。他工作表現出色,在我們到南方半年以後就被公司派遣回北京總公司工作。
    臨別前,他跟我說:“J,等我。我會帶著你要的幸福回來娶你。”
    我哭了,哭的淚眼模糊。在期盼幸福中等待他的回歸。等待我的意中人。等待我的英雄踏著七彩雲拿著玫瑰與鑽戒回來接我。
    終於我等來了。
    可是等到的卻是他的紅色喜帖。燙金的紅色喜帖上麵印著新郎和新娘的名字。
    新郎的名字我認識,是他。而新娘的名字我不知道。我問自己,這是我嗎?
    我哭了幾天幾夜,我已不記得。那時我想了些什麼,我亦無從記起。
    愛情真是件有意思的事情,相愛的時候每一分每一秒都記得清清楚楚。而當不愛了,卻忘的這麼快。恨不得時間飛速而行。把過去的時間變成空洞。
    最後,我做了決定。去北京的決定。我不知道我是純真還是出於女性對愛情本能反應。
    我買了去他那裏的機票,用最短的時間。我要見到他。
    我要親自問問他。他臨別前的話還在耳邊。而如今卻物是人非。
    我是在一個很豪華的酒店裏看到他們的。
    男的,衣冠楚楚。依舊卓爾不凡。
    女的,楚楚動人。五官精致,高貴迷人。
    而我依舊穿著來時那種很舒適的衣服。素麵朝天。
    他依舊用很溫柔磁性的嗓音同我說話。言語間有絲毫的靦腆與不自在。
    他是這樣的。記得最初見到他,他就是這般模樣。我已亦喜歡這樣的男子。
    而她,隻是靜靜關注,偶爾說話。我想起,他曾說過:我好鬧。雖然那時聽起隻是句玩笑話,但現在想想那是句他心底的話,而當時的我卻隻沉浸在幸福喜悅之中。
    聊天在寂靜,亦或是他自責中結束。
    我一個人走在北京的夜街上。伴著霓虹燈下自己的影子,默默哭泣。
    我本以為,雙方會大吵一架,沒想到他們那麼優雅。此刻我頓時覺得黯然失色。
    我坐在路邊的行人椅子上,沒有方向地發呆。
    突然,我的背包被突如其來的一夥人搶了過去。
    我追過,然累了,便停了下來。那裏麵有我全部的身份。信用卡。而此時我身無分文。
    我泱泱的繼續在北京的夜街上行走。
    突然我眼前一亮,看到前麵有一個青年。不知什麼勇氣,或是人在極度落寞時總會放逐自己,遂我上前說了句:先生,帶我回家好嗎?
    他楞了下,但他的眼神極其明亮,以至於眼神閃爍在夜間猶如北京夜晚的霓虹燈。
    我繼續說:“我隻要100塊錢。”並同時注意他的衣冠打扮。他穿一身名貴的西裝和皮鞋,看上去應該是那種坐OFFICE的銷售人員。因為他臉上白領小資的洋洋得意的表情,而盡是落寞。
    我想,這個人應該屬於需要安慰的類型。
    可是他卻拒絕我。他問我:“你沒有家嗎?”
    我想了想,說了些謊話騙了他。我說:“北京太大,我沒有家,隻有一個男人,一個把我從貴州帶到北京的男人,他說過要娶我,可是三天前,他消失了,這個陌生的城市,我不認識任何人,所以我隻有……”
    他聽了我的話,似乎對我多了一絲同情。問我:“你做了幾次?”
    我給了他一個令他吃驚的答案“一次都沒有!”
    他不相信,但我的目光告訴他,我說的是真的。
    他終信了,說:“我太小,還是一個孩子,一個很純潔的、不會騙人的孩子。”
    我笑了,純真的笑了。
    已經很多天,我沒有這樣的笑過了。記得他說過喜歡我孩子般的笑臉。可是現在他身邊卻是優雅的她。他不再喜歡我孩子般的愛了。
    我說:“我可以的。你相信我。”
    他坳不過我,終於答應了我。
    我被他帶到他的家裏。說實話,他那裏哪是家啊。簡直跟狗窩一般。不過,我依然說。很好。算是給自己一個安慰吧。當我正在想怎麼讓自己進入下一個角色的時候,他卻說:“你睡床上。”然後說話就把床上的一個被子扯到地上來。
    我問他,你這是幹嘛?
    他說:“床讓給你睡啊。莫非你還要睡在地上。”然後他問我餓不餓。
    我說:“餓。”
    他說:“我隻會蛋抄飯。”
    我說:“好。我吃雞蛋,你吃飯。”然後眼淚簌簌的落下。
    那一晚,我們安然入睡。但我知,他並沒有真正睡著。因著我聽見他在位置上輾轉反徹的聲音。
    第二天,我用我們唯一的錢給我的公司打電話。要他們幫我出份證明,證明身份證丟失。證明信用卡掛失。然後又預支我一個月的薪水回到了那個城市。
    我們告別,在車站。並沒有擁抱。隻是揮手作別。
    以後,我便經常在QQ上遇見他。說著過去,說著將來。
    他很好,永遠像個大哥哥一般。我喜歡這樣的感覺。被嗬護著。
    有時,我亦會問自己我是否真的愛過他。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或許他亦有過我這般迷惑。可是我終知我們隻是朋友。最最簡單,最最純潔那種。
    因著他與我一樣,渴望簡單生活。
    寫於愛零零流年散月愛拾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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