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是流氓  章節1錢包的誘惑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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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包的誘惑
    小胡是個窮山村的人,打小沒讀過幾年書,大字不識一籮筐,典型的文盲一個。像他這種既沒文化家境條件又不好而且還生活在窮鄉僻壤的人,就該認命,麵朝黃土背朝天的當一輩子莊稼兵。可小胡與眾不同,偏偏有些不安分,一直向往著繁華的大都市,夢想著將來可以像城裏人一樣真正的融入城市並擁有城市,在城市的溫暖懷抱裏舒舒服服的過日子。哪怕就是不吃不喝在城裏幹坐幾天,他也認為是天底下最最幸福的事。看來天下不單單有為愛癡狂的人,也有小胡這種為城市而癡狂的人。
    後來長大了,小胡終於如願以償投入城市的懷抱,跟著一群老鄉來城裏闖蕩。隻不過他沒有徹底融入城市,隻能算是個棲客,但即使這樣他也感到很滿足。
    置身於高樓大廈之間,現實中的感覺和少年時的幻想大相徑庭,忽然覺得自己很渺小,高樓林立下猶如一粒不起眼的塵沙,經不起風吹雨打。又覺得自己是個打火星遷來的異類,和這裏的一切格格不入。
    自己少年時期魂牽夢繞的都市,如今是如此的冷漠與陌生,小胡一度茫然,無所適從,不知道自己在這兒能幹什麼。
    沒知識沒技術,一直找不到好工作,為了維持生計,隻好跟著幾個同樣落魄的同鄉夥伴在蔬菜批發市場出賣勞動力掙口飯吃,主要工作就是幫運菜的大車卸貨。活兒很累,卻撈不著多少油水,日子過得很清苦,一夥人連個廉價的單元房都舍不得租,隻是在附近村子裏合租一間平房湊活著住。
    到了夏天,臨時的小家簡直成了考驗人的意誌的人間煉獄。悶熱難耐,蚊子蟲子呈編製式成群結隊的出沒,瘋狂地向每個人發起自殺式進攻,令人無法阻擋,倍受折磨。這還不算什麼,最要命的是抵抗外敵入侵的同時自己陣營的戰友還要自相殘害,那一雙雙大汗腳就是每個人最具攻擊力的武器,晚上一旦裸露出來臭氣熏天,能把人熏個半死。
    居住的條件過於惡劣,實在沒法住人,一夥人便經常不著家,就在菜市場門口找塊空地打地鋪。這地方無遮無掩,四麵來風,晚上很涼爽。而且有風一陣一陣的吹著,蚊子站不住腳,大都飛別的地方去了,他們能少受些叮咬之苦。在這裏安營紮寨最大好處就是離工作地點近,省的他們來回跑。而且夏天活兒多,工作時間延長,睡在這裏可謂近水樓台先得月,隻要有活兒,馬上可以搶先一步攬到手。起早貪黑,隨時有活兒隨時幹,錢掙得也就多了,無非就是累點。他們各個年輕力壯,身板硬,再苦再累沒什麼,咬牙一頂也就忍過去了。
    城裏人都追求什麼業餘愛好,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小胡的老鄉們也有自己的業餘愛好,那就是打撲克牌。可小胡卻與眾不同落落寡合,不怎麼愛打牌,而是愛逛大街,而且每次逛大街時心裏總懷揣一個異想天開的美好願望,就是撿錢。他有個老鄉,以前也是個打工仔,平時閑著沒事幹就愛上街壓馬路。有一天撞大運,在街上溜達時撿了一筆錢,老鄉沒有弘揚雷鋒精神把錢還給失主,而是昧著良心據為己有。得了一筆意外之財後,老鄉第二天就辭掉工作,開始經營小吃店,沒想到生意還不錯,挺能賺錢,如今那小子的生意風生水起,日進鬥金,小日子過得一天比一天滋潤,好不引人羨慕。小胡聽了老鄉的傳奇故事,開始效仿,隻要有空閑時間就去街上轉悠,朝思暮想撿它一大筆錢,那就發大了。到時擺個水果攤,賣自己最喜歡吃的水果,而且想賣就賣想吃就吃想休息就休息,一切自己說了算,逍遙自在,那日子才叫一個逍遙快活似神仙。
    於是乎,小胡堅定了一個信念,隻要自己堅持不懈地每天都在大街上轉上幾圈,總有一天會天上掉餡餅砸自己頭上讓自己撿到錢的。
    從堅定信念的那一天起,菜市場附近每條大街上都留下小胡的足跡,每個足跡都印證著小胡心中那個最最異想天開的瘋狂的夢想,日複一日,風雨無阻。雖然很苦很累,但他的信念不曾有絲毫改變,真是想發意外之財都快想瘋了。幾條大街不知已被他那堅定的步伐踩踏了多少遍了,可是迄今為止,汗水揮灑了不少,卻一分錢沒撿著。事實都這麼殘酷無情了,小胡依然不死心,希望之火依然蓬勃旺盛。他始終認為功夫不負有心人,隻要自己持之以恒,鍥而不舍,總有一天老天爺會睜開眼看著他,並被他堅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動,從而善心大發賞賜他一個又大又圓的餡餅。
    每每想到此,小胡就會精神振奮,覺得希望不是在田野上也不是在工作上,而是就在大街上。別人都譏笑他走火入魔了,勸他清醒清醒,別再做什麼天上掉餡餅的白日夢,安安分分的工作才是正道。不管老鄉們是苦口婆心的勸告還是冷嘲熱諷百般嘲弄,小胡一概置之不理並付之一笑。無論他們說些什麼,都不能動搖小胡心中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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