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雙欣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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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欣
    也許在世界上你很少能找出比“雙”這個姓更奇怪的了,但是的確有人姓這個,而且我不湊巧的屬於這一類人。更奇怪的是我的名字,初次見到這個名字,大約有超過百分之八十的人會把我當作女生,尤其是在這個什麼都缺但唯一不缺男性的理工科大學。但是我不隻一次地讓所有期待這個名叫雙欣的人出現的男生失望:我——是個男生。我也是個男生,而且是個性別感很強的男生。
    不過有一個與眾不同的名字的好處恐怕就在於,經曆一次由這個名字帶來的心情上的大起大落之後,原本那百分之八十以為我是女生的男生會對這個名字和我這個人印象深刻。我本不是出眾的人,但是我的名字會讓我瞬間成為焦點。
    考上這所一流的本科大學完全在我的意料之外。19年的生活幾乎有三分之二是在東躲西藏中度過。我的媽媽帶著我,四處奔跑,顛沛流離,為了逃我的賭鬼爸爸在賭場欠下的30萬債務。而我的爸爸,早不堪忍受這種提心吊膽的日子而在很久以前的一個年關,扔下我和媽媽投河而去,並且從此也把我們帶入了地獄般的生活。
    我經曆過很多同齡人沒有經曆過的事情,被債主追殺,被我身邊的每一個人嘲笑欺負——不隻是因為我的貧窮拮據,還因為我媽媽的特殊身份。有很多時候,我們租住的小屋也是我媽媽掙錢養我的場所,她帶各種各樣的男人回家。
    或許是因為生活的坎坷,我總是表現得比一般同齡人成熟。我不大愛說話,總是很沉默,因為我把大部分應該用來說話的時間都放在思考上,思考為什麼要活著,後來看了一本書,裏麵有一句話叫做存在即合理。我想,這或許是天意。從此我學會了用拳頭對付那些砸在我和我媽媽身上的拳頭。
    一直在我考上大學之前,我們仍輾轉於不安和逃離中,直到我知道我的成績,知道我被這所大學錄取,我媽媽說她想定下來了,於是她嫁給了一個鄉下人,離開了城市,我媽媽是個很美麗的女人。我一個人到這所城市,上學。至少在學校裏,我還能獲得片刻的安寧。
    上了一年大學,我還沒有任何朋友。我習慣了獨來獨往,為了不給自己帶來傷害,也不給別人帶來傷害。我最喜歡做的是就是一個人呆在圖書館裏看書。我看書從來不是坐在桌子旁椅子上,我常常席地而坐,在兩個書架窄窄的過道之間:我看不到別人,別人也看不到我,好像世界隻剩下我一個人一樣。我也不借書,看完放回書架,下一次接著看。
    有一段時間看的一本書叫《我很好》,一個台灣作家的作品,很細膩的描寫。一次看到一半,我忽然想上衛生間,於是放下書,離開了。半刻鍾後回來,拿起書繼續看。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在我離開期間動過那本書,因為我回來的時候書仍攤開著,頁碼停在我翻開的那裏,但是我不知道怎麼解釋書裏的那張紙——整整一張紙上寫滿了“雙欣”這個名字,背麵寫著:你相信命中注定嗎?
    我想是不是還有人與我同名,但是我排除了那個可能,因為在我去衛生間之前那本書裏還沒有那張紙,那張紙一定是有人寫給我的。字跡很清秀,像是個女孩子的。我沉默了十九年的心忽然有一刻地衝動,我拿出一支舊鋼筆在那張紙上寫下了:我不知道,但是我相信命運。
    後來我把紙插在書頁裏,將書放回了書架離開了。第二天,我仍舊去那個地方,那本書還在那裏,我翻開書頁,有一張新的紙條:我相信命中注定,雙欣,我覺得你是我的命中注定。從小習慣了被人討厭和辱罵的我第一次聽到那樣真誠炙熱的告白一時間手足無措。
    直覺告訴我她還在附近,因為我還感受得到殘留紙上的氣息。我四處看了看,沒有女孩,隻有幾個男生在不同的書架前徘徊。我疑惑了,難道是我的感覺出了什麼問題?我搖搖頭,在紙上寫下:你是誰?寫完,我還是很不放心地看看周圍,依然沒有我所以為的那個女孩出現。我將紙條插回書裏,將書放回了書架,甚至還沒來及看。我出了圖書館。其實我不是真正地出圖書館,我隻想躲在玻璃門的背後看看誰會拿走這本書,我想她會來取這本書的。然而我的預計錯誤了,沒有人來取這本書。我徹底不解了,我差點就懷疑這隻是我自己的一場臆想。
    第三天,同樣的書架前我再次拿起那本書,又是一張新的紙條。那個給我紙條的人像是藏在背後的幽靈一樣,準確地掌握我的行蹤,卻像空氣一樣無形無聲無色。我抽出紙條:如果你真的相信命運,那你在你麵前的書架上隨便拿出一本書,把這本書上的第一個名字寫在紙上,那個就是我。看到這裏我開始更願意相信這是一場遊戲了,然而我的理智卻不聽使喚地讓我將手伸向了前麵的書架。
    翻開書頁,第二頁第三行:程晨。聽起來像是個男生的名字。是他?或者就像我一樣,應該是她。我有點忐忑地將名字寫在了紙上,放回書裏,再把書放回書架。現在我到圖書館的目的,說是看書,其實不如說是為了一張紙條更為準確。
    第四天,我到圖書館,迫不及待地到那個書架前找到那本書,抽出那張紙條:看來我的命中注定沒有錯,你的命運論也沒有錯,相信吧,我們很快就會見麵的!我攥著那張紙條在書架前停留了很久,我不知道在紙條上寫什麼好,我不敢相信世界上會有這麼巧的事。最後我決定什麼也不寫,我想知道如果我不給回應,背後的那隻手會怎麼辦。然而從那天以後,我再也沒有在那本書裏找到任何紙條,她又像是突然消失了一樣,五天,六天,一周,一月,兩月,書裏始終是空空如也。就在我幾乎要對這個紙條的事情放棄的時候,我發現了程晨這個名字,在一個宣傳欄上。小提琴專場演奏?
    我還是如期到了我們學校唯一的音樂廳,和一群衣冠楚楚的紳士淑女坐在一起,我的感覺就像是燒餅配紅酒,很奇怪!一個人接一個人上台,音樂或許很美妙,我卻幾乎要睡著。陽春白雪真的不適合我,我隻是粗人一個。
    最後終於等到了程晨,上帝真他媽的愛耍我——是“他”,不是“她”,細瘦文弱,麵皮白嫩,看起來像個女孩,可是卻是個男的。我想走,卻不敢在這麼多人麵前站起來。
    終於捱到了音樂會結束,我逃離般地從座上竄到了門口,兩個穿黑衣服的男人攔住了我:“不好意思,請等一等,我們少爺想見見您。”我無話可說,在這種情況下,拳頭顯然不管用。
    我被帶到了後台的一間準備室裏,兩個黑衣男人轉身便走了,留下我一個人在房間裏,我找了張位置坐下,等那個被叫做少爺的人來。大約十五分鍾的時間後,我聽到身後的門把手轉動了一下,身後的一個腳步聲越來越近。我轉過身來,猛然被抱住。眼前的這個人便是我剛才在音樂會上看到的程晨。
    我有些不耐煩地推開他:“你幹什麼?”被一個雄性生物這樣抱著我感覺有點惡心。“雙欣,我就知道你會來的!”他看起來很高興。“我能說不來嗎?”他顯然沒有想到我會這麼生氣,一時間顯得有點不知所措。我停頓了一會,接著說到:“你到底想幹什麼?”我不善於言談,說話從來直來直往。“我,我是程晨。”“我知道你是程晨。”“那些紙條都是我寫的。”“我…。。我知道。”“我是說……”“對不起,我不喜歡男人。”我很直截了當地打斷了他的話,這是我一貫的作風。
    我不想再聽他說什麼,拉開門走了出去,門口的男人沒有攔我,我隻想快點離開這個地方,我身上的麻煩已經夠多了,我不想再惹上更多的麻煩,所以出門的時候我也同時決定再也不去那個書架前看書了。
    但是程晨似乎不是這麼想的。次日去上課的時候,我在座位旁看到了那張笑意盈盈的臉。而且那隻是個開端,從那以後他開始找各種借口不斷出現在我身邊。上課的時候他坐在旁邊跟我一起聽,他甚至認真地做筆記,而我從來連筆都不帶。我去圖書館看書,他端著一杯咖啡站在我旁邊,他說那咖啡是給我的,但是我從來一口也沒喝過,他也從來不放棄端著那杯咖啡。我去吃飯,他點一份跟我一樣簡陋的飯菜一起吃,有時候我覺得很煩,看他一眼,他會自動離我遠一點。我不知道他這樣做到底有什麼意思,是不是做久了富人家的小孩,就會有這樣的怪癖。但是對於他這樣的行為我卻不能說不,因為我知道一定會有兩個黑衣人在不遠的地方盯著我的一舉一動。在外人的眼裏,我交到了一個很有錢的朋友,隻有我自己知道真相遠遠不是那樣。
    差不多整整一個學期我都生活在這樣的情景中,出了睡覺上廁所,身邊永遠有那個身影的存在。我不得不承認,他是個非常溫柔非常耐心地人,溫柔耐心到有時候我會覺得我對他的冷漠是一種很卑鄙無恥的行為。你見過有哪一個男生會搶著洗你的髒襪子嗎?你見過那個男生或在大冷天的時候將你的臭腳抱在懷裏給你暖腳的嗎?這些作為大少爺的他都為我做過,有時候我實在受不了他對我的種種體貼,我覺得那樣我會沒有勇氣狠下心來拒絕他,我更希望他對我壞一點,起碼不要對我這麼好,但是他一直是那樣,無論我以怎樣的言行對待他。
    有一次我將他拉著我撒嬌的手伸進我的內褲,他極力拒絕,但是我還是做了,我把他的手按在那個地方,對他說:“摸到沒有,那個東西你有,我也有,我們是不可能的。”他的眼睛裏隱隱有淚光閃現:“我不介意為你變成女生。”我再次無話可說,我將他的手抽出來,看著他說道:“就算有一天我愛上了你我們也是不可能的,我隻是個鄉下窮小子,你是大少爺,你見過紅酒配燒餅的嗎?你應該去找屬於你自己的牛排知道嗎?”“誰說紅酒不能配燒餅的?我就愛這樣吃。”他淚眼朦朧地看著我,我無可奈何。大戶人家的孩子從來就嬌氣,更別提像他這樣的。
    學期的最後一天,我考試完最後一門收拾好行李,提著行李向校門走去,他就一直抓著我的手,我很不耐煩地將他的手一次又一次甩開。最後,他妥協了,一直跟在我的背後,想說什麼卻又不敢說。
    一出校門,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就發生了,我的債主就在校門口等我。如果換做以往,我最先會想到我自己,可是這次最先竄進我腦海的是程晨這個名字:他就在我後麵,我不知道他衝動起來會做出什麼事。那兩個人直直地向我走來,在看到刀的那一刻我腦子一片空白。然而想象中得疼痛沒有降臨,等我睜開眼睛,不見了那兩個人,隻剩下倒在我麵前的程晨。看著他胸前被血染出的一朵花,腦海裏突然像有無數圖片放映一樣,有個詞是怎麼說來著:恍如隔世?我終於想起也是在一個這樣寒冷的冬天,我拉起一個被同伴笑作娘娘腔,被人用石頭砸傷額角的男孩。那時也是鮮血,躁動,他卻笑著,像一朵開放的丁香。他的名字,也叫程晨。那時年少不懂事的我曾經說要一輩子保護他。
    原來佛說的命中注定,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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