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第32章偽道 之士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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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年說老人闖紅燈的時候,老人說沒注意。沒有否定就是變相的承認了,看來雙方對事情的經過沒有異議,於是焦點集中在賠償的數量上,中年說自己是新車,不算板金,光車膜就要六千,怎麼也得給六百,然而老人隻出一百。我和幾個同行過去看了看,勸雙方和解。然而雙方都不讓步,於是就回來了。
    等到清道之夫的交警過來以後,我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年經的胖小子挽著老人的胳膊,對老人說對方要六百,他看了也得六百元,不過老人這麼大年紀了,他勸了一下減到三百,這就可以了,還是賠了吧。我聽了以後,對老人說交警說得對,按他說的做吧。老人看我這一多嘴,才同意給二百。小胖子馬上又去和中年協商,此時我有點後悔自己的冒失,對老人說如果不是你的錯,你可以不給。在我看來,對錯已經不是問題。不想老人誤解了我的意思,說自己開得很慢,現在嚇得腿都哆嗦了。我聽了正要說什麼,此時交警回來說中年同意了,不想老人說自己沒錢。交警說沒錢就得把車拖走了。我聽了以後忙對老人說趕緊給錢吧,要是車拖走後,就不是二百的事了。老人這才拿出錢包,裏麵隻有一百,交警沒法說話了,中年也不開口,我說給家人打個電話吧,老人說誰借我一百元錢,一個同行和老人認識但不熟,還是借了一百。
    對方走了以後,一個中年挺生氣的,說就給一百,看能怎麼樣?我說對方行車沒錯以後,中年這才不說話了,老人看了看我也沒說話。老人的電瓶車也是新的,價格不到一萬也差不多少,能開這樣的車,說明老人的條件還不錯。中年堅持的是國法,老人挑戰的是人情,好在最後沒走程序,不好的是時間有點長,兩個人都在考驗對方的極限,不好定論。前些日子我看過一次最快的和解,老人騎著一個很差的電瓶車,闖燈撞了出租車,還沒等出租車司機要錢,老人就掏出身上所有的四百元遞了過去,和損失相比差得不算太多。看見老人拿錢的手都在抖,沒等司機說什麼,我就對出租車司機說行了,人家沒等要錢就把錢包清了,旁邊的人也都為老人說話說話。司機一看眾口一詞,就說我啥也沒說,起來走了。時間也就三分鍾。
    兩個老人的窮富一目了然,城府也和窮富也成正比,由此可見心機的重要。由於自身的不足,以前我都在忙著自我修複,這種事是從不參與的,現在參與做得也不算過。這倒不是說我修複成正常人了,而是自覺沒有修複的必要了。一直以來我想做得更好,結果不如人意我也無法了。我就這樣了,以後做不到的事會更多。本來就錯的人改不到正常,盡力以後就行了。現在看來還沒出軌,說到哪兒就算哪兒吧。就算成為偽道之士,也沒什麼,希望沒有出格的那一天。成為挑戰公眾秩序的人。幾天來在高鐵上霸座的人一而再三,無視公共秩序。我看不上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就出格的人,為了出格再出名就更不堪了,人在至賤時能無敵,這樣的人屢禁不止,說明規格還有待重視,至少不夠完善。看來側重經濟之後,政治也得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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