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 our love will be forgotten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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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開第一頁,是大紅團喜字的緞子底,上麵並排貼著兩個白白胖胖的小男孩的百日照,左邊是魯子期,右邊是李一。
    李一伸手蹭蹭相冊邊上焦糊的痕跡,怎麼也蹭不下去,索性不管了,又細細看起相片來。
    紅緞子上用金色的漆筆寫著魯子期、李一,惡俗的顏色,卻讓李一的心一直暖融融的。
    因為紅色和金色,還有很多喜字,這一頁看起來就像結婚照一樣喜慶。
    這一頁魯子期什麼也沒有寫,李一問過他為什麼什麼都不寫,他說:“這是結婚證!隻能寫名字,蓋公章。”
    李一一直記得這句話,終於在半年前某個想起魯子期的深夜裏,爬下床發揮特長,在這一頁畫了個大大的公章。心裏笑自己的無恥和不爭氣,手上卻不停的塗塗改改,頗有做假證的氣勢。
    李一想這算是補滿了魯子期這一頁吧!
    再往後翻,是一張質地厚實的牛皮紙,把後麵素淨溫暖的照片和前麵有著豔俗底色的一頁隔開,那張紙上抄著一首詩:
    現在我無所事事,在這封信上一直趴到深夜一點半
    看著它,並透過它看著你,有時候
    我想象中出現了這樣的情景
    你的臉被頭發遮蓋了
    我成功地分開了你的頭發
    向左右兩邊撩開頭發
    你的臉現出來了
    我的手撫摸著你的前額和太陽穴
    雙手捧住了你的臉
    字體很灑脫,每個捺的尾巴都有些上挑,一如魯子期為人那般驕傲。也是為了這首詩,李一始終沒有剪短的頭發,一直保持著上學時那種很清爽的運動頭,也是受益於此,他一直很顯年輕。
    心底其實也有期盼過的,期盼著還會有一天,魯子期會來分開他的頭發,捧住他的臉,一如他們十六歲那年。
    摩挲著魯子期的筆跡,輕輕翻過這一頁,下一頁是他們三歲時的照片,兩個人的合照。
    魯子期和李一都光著肉呼呼的小膀子,穿著遊泳褲,站在沙灘上,後麵是一望無際的大海。李一像個孩子王一樣摟著魯子期,魯子期也在他懷中笑的歡實。
    這一頁上,魯子期的留言是:李一你胖的像隻小豬一樣!
    這行金色的大字後麵,還有一行小字,寫的是:小豬注定要被吃掉。
    通俗易懂,為他以後的留言開了個很好的頭。
    這是他們一起去北戴河的時候照的,那時候的北戴河沒有現在汙染的那麼嚴重,還是挺幹淨的。
    魯子期給李一埋在了沙子裏,隻露了一個頭,就像一隻馱著沙土殼子的小烏龜一樣。沙子很暖,李一迷迷糊糊的就睡著了,魯子期下水去玩一直玩到晚上,大人們忽然發現李一不見了,魯子期也急哭了。
    魯子期在沙灘上跌跌撞撞地跑著找李一,然後被李一絆倒,這才找到。
    後麵的事是小時候李一他媽講的,李一不知道真假,也記不住了。
    畢竟那時候年紀太小,離現在時間又太久了,久到他都快忘了那時候愛哭鼻子的是魯子期,而不是李一。
    翻過來,是他們四歲時的照片,兩個人穿著同款不同色的小格子襯衫,一模一樣的棕色褲子,一樣的小皮鞋,看著就像雙胞胎一樣。
    二十多年來一直是這樣的,因為兩家大人關係太好。
    用魯子期的話來說:“他們誌趣相投,離得又近,所以關係很好。”
    用李一的話說就是:“臭味相投便稱知己。”李一不太會這種一套一套的話,隻小時候聽過一些。李一第一次聽到這句話的時候隻有七八歲,但李一當時就是覺得這句話說的是李魯兩家的爸媽,直到今天,他也這麼覺得。
    兩個媽媽常一起出去買東西,最後給兩個孩子買回來的衣服總是同款,不過是顏色不同罷了。二十多年一直沒能變過,直到李一和魯子期都搬出家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隻是穿衣服的兩個人再沒站到一起過。
    在一起很好的那些年裏,李一常拉著魯子期說:“魯子期,我們穿的像情侶裝一樣,好傻!”每當那時候,魯子期就會捏住李一的鼻子然後問他:“難道你還想穿的花枝招展的去找別的男不成?穿成這樣是為了證明你是我的!”
    “老子喜歡的是女人!”
    聽到這話,魯子期會直接把李一撲到床上壓住,以壓倒性的優勢壓製了他的叫囂,就連魯子期和顏悅色地讓他重複一遍都不敢再重複。
    其實……
    魯子期一直沒告訴過李一,老媽們買的衣服已經很花枝招展了。
    李一也從沒告訴過魯子期,我不想穿的像情侶裝而是想穿真的。
    四歲的時候,他們在做什麼呢?李一除了照片上這件事,餘下的都不太記得了。
    這是在幼兒園裏一次表演以後照的,具體演什麼李一也不記得了,其實連照片上這件事李一要不是看到照片估計也忘了。
    可魯子期說他記得,連四歲小李一那小臉蛋兒的的觸感他都記得。李一認為他說的純屬扯淡。
    李一和魯子期分開後再看這些照片的時候,發現他們兩個從四歲就開始不清不楚的玩親親時,頗有些微詞。認為兩個老媽很不地道,為什麼不把他們兩個的愛情扼殺在搖籃裏,反而還來助長呢?就那小模樣,簡直和舊社會裏錯嫁了無良之人的小娘子埋怨爹娘的時候有一拚。
    一盒牛奶已經喝完了,李一撂下相簿,又去取一盒過來,便走便想,一吻定情,大概說的就是他們吧?
    這一頁上,留的是魯子期篡改的古詩:郎騎竹馬來,繞床弄竹馬。故意寫的歪歪扭扭,就好像是真的是四歲時寫下的一樣。
    接下來,是五歲的照片,兩個孩子戴著小皇冠站在前麵,一同捧著個大大的蛋糕,笑的天真快活,蛋糕上寫著:李一子期,福禍同享。身後是四個大人,分別是李一的爸媽和魯子期的爸媽。
    李一第一次看這相簿的時候,問過魯子期:“這是不是你要寫的?”
    那時候李一正躺在魯子期懷裏,魯子期忽然一把掰過他的肩膀,正對著他的眼睛,說:“如果是我寫,那一定是寫李一子期,不離不棄。”
    “還莫失莫忘呢!”李一笑著推開他,心裏卻已笑開了花。
    關於那個生日和那一年,魯子期記得的不多,但是李一記得很多。
    那一年,李一第一次拿起了畫筆,決心做個流浪畫家。
    那一年,魯子期背起了大學中庸,立誌當個語文老師。
    李一媽笑著和魯子期的媽說:“姐姐呀,我家傻李一就交給你啦!”
    魯子期的媽也跟李一他媽說:“好妹子,子期這小王八蛋靠你啦!”
    魯子期的媽媽是軍藝油畫係出身,現屬軍屬在家吃幹飯,做米蟲。
    李一的媽媽是語言大學漢語言文學係出身,同樣是軍屬,做米蟲。
    因為兩個孩子的喜好,兩個在家吃幹飯無事可做的家庭主婦找到了人生中全新的目標,每時每刻都在為這個目標服務著!發揮著自己的光和熱。從那天起,李一每天都出沒於魯子期家,魯子期也時不常出沒於李一家。
    也是從那年起,李一家的飯桌上常能出現名為‘淡黃楊柳暗棲鴉’之流的菜,李一不明白,明明就是個木耳雞蛋炒菠菜為什麼非弄的這樣詩情畫意?吃個飯還得聊著詩詞歌賦的,累不累呀?可魯子期還有老爸老媽的確是樂在其中,由於厭煩這個詩情畫意的餐桌,李一抱著飯碗投奔魯子期媽媽去了。
    常有跟兩家關係好的打趣說:“李一都快成魯家的孩子了!”
    那時候才五歲的魯子期就會笑嗬嗬的說:“是呀是呀!李一是我家的!”
    五歲的李一一點不覺著魯子期這是調戲他呢,長大了他覺得這是赤裸裸的調戲時,又沒有立場去斥責魯子期了,畢竟,真的是成了魯家的了。
    大人又問:“那子期呢?你媽媽有了李一就不要你了,你怎麼辦呢?”
    李一會立即接過來:“子期也是我家的!”嘿,扳回一局!
    扳回一局?二十五歲的李一伸手摸了摸臉,五歲的他自以為扳回一局,直到二十年後,他才知道,他從沒有贏過。
    書上常說,先愛上的那一個注定是輸家。
    其實不是這樣的,先愛上的,不一定會比後愛上的愛的深,隻有愛得深的,才是輸家。
    不然,明明是魯子期先愛上的李一,怎麼他李一會輸的這麼慘?
    都怪魯子期,如果不是魯子期愛上他,如果不是魯子期對他這麼好,他怎麼會愛上魯子期?怎麼會愛的這麼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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