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 Our lives will be a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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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依依的媽媽死了……”
李一從沒有想過他和魯子期再次通話會是這樣的開場。時隔三年,他也從沒想過魯子期還會再打電話給他,並且是同他探討他妻子的死訊。
無奈的扶住額頭,低聲問道:“那麼我現在是應該安慰你麼?”
電話對麵的聲音不帶一絲波瀾:“不是,是想告訴你,你該回家了。”頓了一下,沒給李一提問的機會,繼續說道:“依依需要一個人照顧她,而我也需要你。”
李一握著電話的手都有些顫抖了,說不出是因為什麼。
電話那頭聽他這邊沒有任何回複,也不再多說,隻說:“收拾收拾,明天我去接你。”說完便收線了。
打開冰箱拿出一盒牛奶,冰冰涼涼地喝下去,李一歎一口氣,罵自己的沒用。
三年了,還忘不了他麼?為什麼還對他言聽計從呢?三年前的事不記得了麼?
確實沒用,怎麼都忘不了呀。隨手拿一張CD放到音響裏,不用看碟麵也知道是什麼。
去年十月份,那好像是一個很容易失戀的月份,辦公室裏的小女孩們有好幾個和男朋友分手了。
也是那時候的一次午休,看到一個女孩子在辦公桌前哭了,心裏好奇就過去看看,哪知道剛好聽到她放的歌裏有一句‘總有人相濡以沫二十年,卻輸給天真或妖冶的一張臉’,心裏咯噔一下,再靜不下來。安慰了女孩子幾句,就問來了歌名,從此家中每張可以隨手拿到的CD中都隻有這一首歌。
有時候李一也嘲笑自己,怎麼都奔三張兒的大老爺們還學人家小姑娘的做派?要翻來覆去地聽一首歌,弄的自己慘兮兮的像個怨婦似的?
自嘲歸自嘲,他還是忍不住要聽。
三年的時光,怎敵得過二十年的過往,哪能說忘就忘了?
每聽一次就會想起那些或悲、或喜、或痛苦、或歡娛的過去,那些過去就像一根根小刺,刺著李一的心,提醒著他一些他說不清到底是想忘,還是不想忘的事實。
比如,李一年少時愛上魯子期。
比如,魯子期他曾經很愛李一。
比如,李一魯子期一直很快活。
又比如,魯子期娶了妻有了孩子。
再比如,李一始終忘不了魯子期。
相濡以沫?他和魯子期也算不得相濡以沫,畢竟他們家庭條件都還好,不需要想兩條魚那般相濡以沫才以得活。
二十年?這倒是有了,他們從出生就認識,從四五歲開始記事就天天在一起,直到三年前,他們二十二歲大學畢業那年,也差不多了。
不過李一始終弄不明白,他是輸給了一張天真的臉,還是一張妖冶的臉。
天真的臉大概說的就是依依吧?那麼妖冶的臉應該就是依依的媽媽,那女人確實妖冶的過分了些。
李一又喝了口奶,感覺口感並不像小時候那麼醇厚了,又是歎一口氣:怪誰呢?這麼多年了,牛奶都不複以前那般馥鬱醇厚了,就連奶牛產的奶都能不同,怎麼還能要求魯子期始終如一呢?
喝完奶就開始收拾東西了,還是逃不開,隻能認了。就連收拾東西的時候,第一個想到的也是要帶上那個寫滿他們二十二年回憶的相簿呢!他李一又能怎麼樣呢?當初有依依媽媽的時候,他還能克製自己,如今?
真的是個壞人呢……
相簿封麵的兩個人笑的那麼好,那是十八歲的李一和魯子期,兩個人穿著一樣款式的襯衫,一白一籃,笑的如斯燦爛。
李一看著照片心裏有點兒發緊,其實他挺想哭的,可就是哭不出來。
到底也是軍人家的孩子,男兒有淚不輕彈這件事,他還是貫徹到底了,就是三年前他都沒有哭。
還是忍不住要打開看看,雖然過去的三年已經看過無數次了,可現在馬上就要再見到他了,真怕這麼久沒見都忘記他長什麼樣子了呢……
笑著翻開相簿,這相簿是魯子期親手做的,很漂亮的本子,上麵細細貼著兩個人二十二年來的照片,都是他精挑細選出來的。
是他給李一二十二歲的生日禮物。
每一頁上還有他寫的一些句子,有些是詩句,有些是英語,還有些是他自己寫的。
李一還記得當初收到時很感動,然後很不合時宜地問:“魯子期,這些英語和詩都什麼意思?我看不明白!”
魯子期說:“不急,後半輩子,我慢慢講給你聽。”
可在他說完這‘後半輩子’四個字後,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結婚了。
在李一都沒反應過來怎麼回事的時候,對門的魯叔叔就已經拿著喜帖過來請李一的爸媽了。
魯子期始終沒有給過李一什麼解釋,魯子期結婚當天,李一推病沒去。
李一他媽說:“哎,原來是搞大了人家肚子,怪不得老魯家那麼著急辦事兒呢!造孽呀!兒子,你可不能幹這種先上車後買票的事兒。”
李一當時聽了覺得恍然大悟,哦,原來是這麼回事。可聽到後麵一句‘先上車後買票’時,滿口的牛奶都噴出來了,實在不忍心告訴老媽,其實你的寶貝兒子才是老魯家兒子最早上的一輛車,而且直到今天,他個王八蛋都沒買票呢!
後來又過去了四五個月,李一和魯子期在超市門口碰上了,兩個人就一塊兒走回來了。李一本來是不想的,耐不住魯子期盛情邀請,心裏就琢磨著:這事兒是他魯子期對不起我,我憑什麼就躲呢?
路上,魯子期和他說:“李一,我家生了個女兒,叫魯念依,小名兒就叫依依。”
李一當時特別想罵他你丫裝什麼深情,裝什麼孫子呀?
老子叫李一,你閨女就叫依依,老子要是叫李二李三的,你家閨女是不是就得叫魯二二,和魯小三呀?
事實上,李一也這麼做了,但他沒說那麼粗俗,好歹咱也是大學畢業不是?好歹也有過一段兒情不是?
“嗨,你這一說我還覺得你真挺深情的,既然你這麼想著我,不如我明兒把名兒給改成李三去?不給你閨女用,也能給你那寶貝媳婦兒用!合適呀!”
到底是在一塊兒二十多年的人,李一那點兒小彎彎繞哪兒瞞得過魯子期?
這要擱過去,魯子期肯定是衝他呲牙一樂:“快去快去,我的三姨太!老爺我不寵老大,不戀老二,最愛的就是我家小老三。”
可現在不一樣了,他隻能說一句:“李一,對不起。”
李一聽了也就笑笑,從塑料袋裏掏出兩盒牛奶扔給魯子期:“拿回去給孩子喝吧!”扔完就跑了。
直到後來又過了差不多半年,李一一直也沒再見到過魯子期。
直到魯子期的媳婦,也就是依依媽媽,帶著孩子來看李一的爸媽時,給李一一家子來了個大驚喜。
說真的,要不是後邊兒魯子期他媽跟著,李一絕對不相信這姑娘是魯子期他媳婦。
他的魯子期再次也是個玉樹臨風二十出頭的美青年,怎麼就非得找個小三十的賣唱女呢?
兩家子人坐下一聊天,李一知道了兩件事,讓他很不高興的兩件事。
第一件事是人依依媽媽是母乳喂養,他給的那兩盒奶不用說,肯定都落到魯子期肚子裏了。
他不是心疼那兩盒奶,就是有點兒小別扭,人之常情也不算事。
第二件事比較重要,就是他真的低估了依依媽媽,不是手段,是年齡。
在聽到依依媽媽說她已經三十四歲時,李一有種想哭的衝動,他的魯子期怎麼會找這麼大姐呢?人家都說‘女大三,抱金磚;女大五,賽老母’,魯子期這媳婦比他大了十二歲,這……這讓李一情何以堪呀!
沒等李一替魯子期揪心完,魯子期就帶著媳婦閨女搬走了,李一也落得個眼不見為淨。
沒曾想,魯子期搬走不到一個月,李一開始想他,而且想的肝腸寸斷,他跟老媽說:“我想搬回和魯子期一起租的那房子去,我們當時付了一年的租金,不住白不住。”李一他媽想也沒想就同意了。
回到那間小屋的時候,他看見了魯子期留給他的一封信,信放在桌子上,說明魯子期回來過。魯子期說他把這房子買了,寫的李一的名字,但是他隻付了一半,另一半讓李一自己付。
翻過來,魯子期還寫了一句話:你就算不回來,銀行也會給你打電話讓你還貸款的,那時候你也能看見。
李一看著信就能想到魯子期寫信時的樣子,他那副成竹在胸的死樣子,李一見太多了。他並不知道,其實寫這封信的時候,魯子期一直在哭,寫了很多張信紙,才留下這一封沒有淚痕的信。
李一笑著把信撕了,魯子期,你當我李一是什麼人?這又是什麼意思?青春損失費麼?老子不稀罕!
雖然不稀罕,李一還是住下了,也沒還魯子期錢,他心裏希望,能有那麼一天。
魯子期沒錢了、落魄了,然後敲開他的門,跟他說:“李一還我錢!”
為了能有那麼一天,李一放棄了他的夢想,不再做一個活在夢中的畫家,而是出去找了一份工資並不算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