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多事之春(13)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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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小子到底要在別人家呆到什麼時候…”電熱水壺不斷地往外噴著白霧,我在廚房裏一邊守著熱水燒開,一邊自言自語的低聲抱怨著。
    早在三小時前,我就因惱羞成怒,毫不客氣的下過逐客令了,誰知這小子穩如泰山,絲毫不為所動。如今,牆上的掛鍾也已指向了十點,但依舊沒見蘇喆有什麼動靜,莫不是這小子今晚就打算在這兒住下了…?
    “季彥老師,你喜歡也繪畫嗎?還真是意外,原以為你對學術以外的事情,都不會太有興致。”
    “真是抱歉!我是這麼無趣的人!”我從廚房拿著水壺出來,毫不客氣的反諷道。而蘇喆正翻看著的畫冊,竟是淩戍的《漣漪》,我不客氣的從他手中奪回了畫冊,並語氣嚴厲的警告他,“在別人家裏瞎逛已經很失禮了,麻煩你不要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
    “啊,抱歉,我隻是很感興趣罷了,沒想到季彥老師也喜歡這個畫家。”
    “也?”
    “嗯,是小五,小五他非常喜歡這個人的畫,沒記錯的話,是叫淩戍吧。”
    “哦?還是頭一次聽說小五喜歡畫作,聽多多說,你們很早就認識了吧。”
    “嗯,我們從小就是鄰居。小五的話,怎麼說呢,他應該生來就有繪畫的天分吧,對色彩特別敏感,打小就很喜歡畫畫,和這個畫家一樣,他也多傾向於運用溫暖豐富的色澤,但不同的是,這個人的畫,明明畫麵很溫馨,但看過以後卻總覺得有些悵然,用小五的話來說,是用溫暖的色調描繪內心的荒涼,因此才震懾人心。這種反差所帶來心理落差,有著醍醐灌頂的力道。說實話,我對畫不是太懂,我隻是覺得小五的畫或許更好一些,總是勾勒著身邊一些美好的人事,看了就讓人覺得幸福。還記得剛上初中的時候,他說過,他覺得自己像是被神眷顧著,那些絢麗的色彩總能在他筆下拚出幸福的碎片,而終有一天,他會集齊所有的碎片,用手中的這支畫筆,帶給所有人幸福。”
    “還真是美好的想法,沒想到那孩子居然是這麼溫暖的人。”
    “嗯,你別看他那樣,他其實一直都很貼心…如果沒有後來的那些事的話…小五一定還在朝著這個夢想前進吧…”
    “後來…發生了什麼嗎?”
    “…也…沒什麼,都是往事了…不說這個了。對了,季彥老師,說說你吧,小五雖然也喜歡這個畫家,但也還遠沒有你這麼瘋狂。”
    “瘋狂…?”
    “是呀,你完全就是超級鐵杆粉絲級別的。明明客廳裏就有這麼大的兩個書櫥,還專門在臥室的牆上安一個書架,單獨存放他的畫冊,最關鍵的是,這個人的所有畫冊,你居然每冊都買了兩本…這不還算瘋狂嗎?這年頭小女生追星,估計都沒你這種勁頭。”
    “……”
    因為自己早已經習慣了,從淩戍出版第一本畫冊開始就養成的習慣,一本是自己買的,還有一本…是所以早就覺得是理所應當稀疏平常的事情。沒想到在他人眼中,竟是這樣的一番風景。
    “對了,季彥老師,你知道明天會有他的新畫冊發售嗎?小五早就等著這一天了。”
    新畫冊麼?說實話,我並不清楚,更確切的說,是我不需要去留意他什麼時候出版新書。不過既然是明天發售,那麼明天肯定又會起個大早,還是早點讓這小子回去好了。
    翌日清晨,果然被那陣熟悉的鈴聲叫醒,不用看來電顯示也知道是淩戍打來的。
    “季彥,今天新畫冊發售,還是老樣子,給你預留第一本,要我現在給你送去嗎?”
    “不用,我自己上班前來拿吧。”
    “那好,我在家等你。”
    掛了電話,我迅速的穿衣起床,一看表,七點整,時間還很充裕,於是進廚房開始準備兩人份的早餐,一份自己在路上吃掉,一份包好帶給淩戍。那家夥,直到現在也還連煎個雞蛋都不會,每天隻吃兩餐,晚飯和宵夜,而且還全是外賣,真不知道他是怎麼活下來的。
    在難得空曠的地鐵上,我抱著飯盒,隨著鐵軌的節奏,身體微微搖晃著,想一想如今距離淩戍出第一本畫冊,已有八年之久了吧……
    初中三年級,拿到誌願表的那個下午,我們都遲遲沒有回家,並肩坐在教學樓的天台上,把腿伸出護欄,懸在七層樓高的空中,任憑夏風隨意卷起我們寬鬆的褲腳。
    “季彥,我要離開這裏。”
    聽到這句話時,我的第一反應是——不要走。我幾乎滿腦子都被這三個字瘋狂的占據著,如同電腦病毒一樣,快速的侵蝕著我的每一個腦細胞,直到它們都徹底癱瘓掉,無法再做出任何的思考。
    “去哪裏?”
    既使體內早已是兵荒馬亂,我也毫無辦法,隻能一如往常般的不動聲色,仰起頭,淡淡的問道。
    “去雨城,雨城國高聘請的美術老師都是全國一流的,我不要念大學,我隻想畫畫。”
    “…這樣…也不錯。”
    “啊…或許。”
    語畢,淩戍緩緩地躺了下來,在堅硬的水泥地上,舒展開身體,一隻手高高的舉起了他那張空白的誌願表,微眯著雙眼,若有似無的看著被夏風吹得上下翻飛的紙張。
    我也學著他的樣子,隨意的躺了下來,不再多說話,也不知道還能說些什麼,因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淩戍非走不可的理由。所以,我想我根本就沒有資格勸他留下來,也沒有辦法讓他留下來。但如果,非走不可的話,至少,至少讓我與你同行。我下意識的握緊了手中的誌願表,年幼的心顯得異常堅決,像是即將遠征的軍人,立下了最後一道軍令狀。
    “季彥,以後我要是能出版自己的畫冊,第一本一定先送給你。”
    我沒有回答,卻靜靜地笑了,閉上眼,就這樣,和淩戍一起沉沉的睡去。
    再睜開眼時,夕陽換作了初月,夜幕已悄然降臨,阪城的雲層很薄,夜晚從來都是繁星滿天,很美的夜景,今晚的我卻無心多看一眼。身旁的淩戍還沒有醒來,白淨的月光均勻的灑在他身上,為他蓋上了一層隱隱的銀席,溫和的夏風撩動起他額前的碎發,露出他那如女子般好看的墨眉,而眉宇間竟也沒有了平日裏的憂愁,反而是如嬰兒般的寧靜,我良久的盯著他的睡顏,感到自己體內有什麼東西在洶湧的沸騰著,我小心翼翼的在他的眉宇間,落下了淡淡的一吻。
    “淩戍,那我們約好了,以後,你所有的畫冊,我都要是第一個拿到的。”
    與淩戍相識的二十年來,這就是我們之間唯一的約定,但卻是從未被打破過的約定,高中畢業後,他沒有再升學,而是如願以償的出版了自己的畫冊,縱使他的第一本畫冊,其實描繪的都是關於衣典的記憶,但收到第一本書的人卻是我。從此以後,這個充滿孩子氣的約定就開始生效,一晃就是八年,而他從未食言。
    “謝謝你的畫冊,這是早飯,現在就吃掉,別放在冰箱裏等著作宵夜。”
    “放心吧,我又不是小鬼了。”
    “現在還有哪個小鬼連煎個雞蛋都不會的?”
    “嗬嗬,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快去上班吧,無論過多少年,你都還是一樣的愛嘮叨。”
    站在他家門口匆匆的說了兩句話,我便拿著書離開了。
    淩戍,在這個世界上,我對誰都可以不聞不問,對誰都可以漠不關心,對誰都可以保持緘默。淩戍,隻有你…所以,你一定是唯一的一個,唯一一個會覺得我嘮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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