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姥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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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姥姥是個強勢的女人,她精明能幹,可惜當年她高考時文化大革命爆發了,不然她現在的待遇一定要好的很多。她在我們這個小城的園林局當檔案管理員,但她並不喜歡這份工作,她總是有很多抱怨,直到她退休。
而我的姥爺似乎是為了配合她似的,懦弱又窩囊,爛好人一個。
他有很多愛好,他曾經喜歡過畫畫,可是沒有堅持下來。他最喜歡的是一種叫無線電的玩意兒,他給我講過很多,可我還是不知道那究竟是什麼東西。
他出生在1946年的夏天,他的家鄉是太原的一個貧窮的小鎮子。他注定一生是任人欺負的老實人,家裏的兄弟姐妹個個都能騎到他頭上撒野。
在他小學的時候,瘋狂的迷上了無線電——他自己說的。他住在軍區大院裏,但我真的不知道軍區大院是個什麼東西,也就任他說了。他想自己造一個收音機,可是沒錢買零件,又不敢向家裏要——怕被罵。就在每天放學後去別人家的窗戶底下撿垃圾,他說他撿的最多的是牙膏皮,軍區大院裏很少有人知道牙膏皮是可以賣錢的,所以都當作了垃圾。攢多了就拿去賣,換了錢再去那些零件店裏買零件回來自己做。
他說,小時候是他最開心的時光。
然後他去上學,高考。但突然那不可思議的奇怪革命爆發了,學生們都好像瘋了一樣,高考是自然考不成了,他就去了兵器什麼什麼學校,反正是造兵器的,是個技校。他學的是彈藥的製造,但他最後找工作的時候還是選擇了自己的夢想。
他來到了這個小城,在廣電局當了一個修理工,修些機器什麼的,一個月的工資不到四十塊錢。他被人欺負過,被人騙過,白白做了幾十天的工卻沒有拿到一分錢。
如果是常人必定不肯,但他懦弱,懦弱到不敢大聲說話。
他說,他這輩子靠修機器賺到的最多的一筆是三百五十塊錢。他修了一個被雷劈過的電視,修了二十天,跑到周邊的縣裏去買零件,跑了四五趟——騎著他那輛不知道是什麼牌子的自行車。然後主人拿出了四百塊錢給他,他不要,隻收了三百五十塊。主人沒辦法,用剩下的五十塊領他去街上吃了一頓好的,聽說有大塊大塊的紅燒肉。
他說,他是喜歡這個,別人找他修東西他都要的很少,關係好的都不收錢——他甚至還自己往裏貼錢買零件。
然後他就遇到了我姥姥,但他沒說他為什麼會愛上我姥姥為什麼和她結婚的。他隻說我姥姥是他見過的皮膚最白,長得最漂亮的女人,而且這個女人不嫌棄他傻。
他們結了婚,有了三個孩子——我大姨,我媽,我舅舅。我大姨很爭氣,考了碩士,在高中裏當了一個語文老師。我媽呢,上了技校,認識了我爸,之後的事暫且不提。我舅舅也上了技校,但他去北京當健美教練去了——我不喜歡他一身的肌肉,我和他掰手腕兩隻手都掰不過。但別看他又高又壯,其實和我姥爺一樣,眼睛像一隻鹿,濕漉漉的讓人想欺負。
再然後啊,我姥爺就病了。我到現在都不知道是什麼病,他們都不告訴我。我隻知道很嚴重,一年要住好幾次醫院。他也開始變得暴躁固執,像個壞脾氣的孩子。
他喜歡給我講無線電,不管我聽不聽得懂。我發現他在說他的過去時,總是讓人禁不住的屏息,生怕不小心弄碎了這個畫麵。他頭發花白,像是被行人踩過的泥雪漿一樣灰暗。鬆弛的皮膚掛在臉上像一張麵具,零星散布著褐色的圓斑,滿是深深淺淺的溝壑,每一筆都記錄著一個故事。他的眼睛暗淡渾濁,隻有在追憶過去時才會散發一些光亮。像是被柔軟的厚布遮住的光,灰蒙蒙的。
他懷揣著夢想出發,卻以撒了一地的熱血結尾。我永遠不會知道在他身上曾經發生過什麼,時間太長,連他自己也不記得了。但我知道,他一直很單純。
他隻是希望可以完成他的夢想,可他卻單純的被人利用,欺騙。可他卻一直寶貝的嗬護他兒時的夢想,青年時的貧窮和晚年時的病痛都沒有難倒他。
他一直固執的在用自己的方式堅強。
能一輩子做自己喜歡的事,挺了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