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江湖篇 第4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551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第四章
第一次在馬車裏坐這麼久,前幾次在馬車裏都是睡過去的,最多也隻有一會兒,也沒覺得有多不爽。現在終於體會到了。小時候,有一種車叫拖拉機,坐在拖拉機上在坑坑窪窪的馬路上跑的感覺,又回來了。幾個小時下來,我的腰已經疼的不行了,腿快要抽筋了。群芳倒是一點感覺都沒有,照樣在那裏打坐。閉目養神。
突然想起了那種牛車,上麵鋪滿稻草的那種,我看電視裏的那些俠客,瀟灑的誰在上麵,那個爽呀,難道牛車會比這種馬車還舒服嗎?有機會要試一試。
我們在馬上上簡單的吃了點東西,又上路了。還好這邊是南方了,一路上山清水秀的,雖然有些荒蕪,到也不像戈壁上那麼荒涼。老爸有幾個朋友開車去西藏,到了西部境內,一望無際的沙漠,開了一天一夜,也沒發現窗外的景色發生些什麼改變。那才是最恐怖的。
晃悠晃悠著,我快要睡著了。心情似乎也好了很多。難過是一天,開心也是一日,我把那個傷口保藏的好好的,讓我對麵對新的一天吧。浩楷,我要為你好好的活著,我是你用生命換來的,無論是不是痛苦,我都要活著。當你抬頭看見窗外的那片風景是,你才會發現,任何事情與天地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
突然馬車停下來了。外麵也沒有什麼聲音了。我們叫了幾聲車夫,也沒有應。掀開車簾。我靠,前麵排排站著一群人。彪行大漢。山賊?土匪?不會這麼巧吧。
他們大概有十來個人。我問群芳打的過不。她也沒有正麵的回答。大家都不知道對方的能力。如果沒有我在,或許她沒有這麼多顧慮。我又當了別人的累贅,為什麼我越想逃避的事情,來的越快。
“群芳,我們智取。”我讓她拿出南宮配置的曼陀羅花粉。這種迷藥無論到那都有用。
“等下我先用這些放倒幾個,你也盡量的撒,對付這些強盜,就要用這種下三濫的手段。”
她也沒有反對什麼。我原本還以為我要用迷藥,會被她嗤之以鼻呢。
拉開車簾。緩緩的下車。
“幾位好漢,不知欄下小女子的馬車有何貴幹?”
“大哥,是個美人,不如抓回去當我們的壓寨夫人。”旁邊的人對中間一個領頭人講。中間站了兩個人,不知那個是大當家。
“姑娘可否願意跟隨本大王回寨。做夫人,好吃好喝少不了你的。”
“啊?”我的媽,也太直接了吧。“小女子剛經喪夫之痛,實在不適合,您的心意小女子心領了。”說這話的時候,我覺得身後的群芳有些不太自在。
“死了丈夫的,更好。大哥,今日我們沒什麼收獲,劫個小娘子回去更好。”
鬱悶。
“既然如此,小女子恭敬不如從命。”不治治你們,對不起浩楷。對不起自己。“哎呦。”假裝跌倒。那個領頭的大哥真是一大草包。馬上想過來扶我。他後麵的一個人一直盯著我,一聲不吭。
俗話說,擒賊先擒王,就怕你不中計。我對群芳使了個眼色。乘著那個大哥過來的時候,撒了一把曼陀羅粉。自己趕緊閉氣。群芳馬上和我換位,劍就架在那草包大哥的脖子上了。
“大哥。”
“大哥。”
“大家別動。”那個盯著我的人終於說話了。
“我們兩個小女子,何德何能,不勞各位好漢費心了,你們的大哥不會有事的。”
“是嗎。”我發現他的眼神一閃。被群芳架著的那個草包大哥突然噴了口血。我詫異的看著群芳。
“他死了。有人暗算。”群芳放開了草包,在我耳邊輕輕的說。
完蛋了。他們的大哥死在我們手上,還不激起群憤。我在看看那個人,眼神閃過一絲得得意。原來他想借刀殺人。真毒。
“二哥,大哥他。。。”
“這兩個妖女害死了大哥,兄弟們大家一起上。”靠,我罵你奶奶。那個人原來是二當家,怪不得,草包大哥過來的時候不攔著他,早有預謀。
“小姐,上馬。”群芳砍了馬車的繩子。我暈,我從來沒自己騎過馬。坐不坐的穩還是個問題,用來逃命,真是不現實。
“到了安全的地方就放這個,我會來找你的。”她遞給我一個竹筒。我明白她不想讓我在這裏,最起碼他還有武功,能拚一拚,我要是在這裏,她的戰鬥力肯定會下降。
“我知道了,別忘了花粉。”拚了,不會騎也得騎。
群芳拍了一下馬屁,同時放了很多銀針,給我開了一條路。我就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馬拖走了。到現在我才明白什麼叫做人高馬大,因為馬真的很大。
我在上麵左右搖晃,死死的抓住馬的韁繩,可是根本就不穩,就像要掉下去一樣。看著馬背離地麵也有一米多高吧,這麼快的奔跑,要是不小心掉下去肯定會變成腦震蕩的。
心裏想著要是慢點就好了,可是慢點我就被抓住了。矛盾就是這個樣子的。我原本還想邊跑邊撒點曼陀羅的,看來,還是免了吧,我自己都坐不穩了,那有空撒花粉呀,天女撒花也是有條件的。
後麵隱約聽到風聲,難道有人追上來的,我也不敢回頭,全身都緊繃著。馬還一顛一顛的,隨時我都有可能掉呀。雖然現在是十月份,在路上騎馬狂奔,迎麵吹來的風很冷,可我的汗還是一滴一滴的下來了。
突然好像有人從後麵抱住了我,搶走了我手上的韁繩。調轉馬頭。停住了,我全身的肌肉總算放鬆了。往後一看,他長的很好看,是那種陽光型的男人,眼神有些眼熟。
“小美人,才一天不見,就不認識我了。”又在我耳邊吹氣。原來是他,早上在我房裏的那個。
“是你。”雖然我不是很喜歡他,但落在他手上總比到那些強盜手裏好。他的懷裏很溫暖,有我眷戀的味道。
“想不到名滿江湖的金刀劍晨也喜歡打劫小美人。”他對著前麵的空氣喊。這年頭大家都有內力,喜歡顯擺,搞什麼千裏傳音。
“在下自然是不敢和浪子仰光相比了。”然後,前麵的空氣中出來了一個人影,是剛剛的那個二當家。
原來他叫陽光,真是人如其名,陽光男孩。隻不過他看起來那麼像好色的陽光男孩。
“傳聞金刀劍晨消失江湖三年,我仰光真是有幸,在此領教你的金刀三式。”他笑著說。
“浪子仰光的青絲軟劍也是上等的兵器,在下也想會一會。”
“喂,放開我吧。”
“不需要。”他摟著我的腰,從馬背上躍起。
我看著他,那一刻,又重逢了。為什麼?他也曾這樣,帶這我,麵對千軍萬馬,生死與共。是他嗎。可是當我看到他的那張臉時,卻不是。不隻是臉,眼神也不是。隻是有些相近罷了。還是我的思戀已經蒙蔽了心。明明就不是他,我還是將頭埋進他的胸口,就讓我懷念一下這種味道吧。
這一刻,我聽不見外界的任何聲音,隻有這種溫暖,是屬於我的。他的身上沒有他的龍涎香,倒是有一種淡淡的脂粉香。隻是淡淡的,淡淡的,不似濃妝豔抹的味道。
“浪子仰光的劍法果然精辟獨到。”
“金刀也不是浪得虛名。”
“既然她是你看重的女人,在下也不好在打擾了。告辭。”
良久,我就這樣靠著他的懷抱。努力不讓自己的眼淚流下來。我不想哭,我怕哭了止不住。我害怕自己以後在也不會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