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江湖篇  第3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943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第三章
    上床睡的好香呀。很久沒有睡過這麼好的覺了。自從浩楷死了之後,我每天都在進行淺睡眠,動不動就驚醒,或是一夜無眠。沒想到竟然會在這樣的一個小鎮上的客棧裏睡的這麼好,還是頭一次。
    醒來的時候蠟燭已經燒完了。屋裏漆黑一片,隻有月光朦朧的照在窗戶上,那點微弱的光亮,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群芳不知道去了那裏。
    突然一個白影破窗而入,馬上就奔到我的床前,我還來不及叫,就被他壓在身下,捂住了嘴。
    他的氣息鋪麵而來,很久沒有跟人這麼親密了。或許,隻有跟浩楷這麼近距離的接觸過吧。我的臉竟有些紅了。我正在暗自調整心情,正好對上了他的眼眸,屋裏的光線很暗,我看不清他的臉,但他的眼睛很亮,明亮的像星星,那桀驁不馴的眼神,充斥著玩味。
    看著看著,我腦海裏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采花賊。現在我被他壓在身下,嘴又被捂住。還好他沒有鉗住我的手。但我被壓著,手也動不了。於是就晃動著身子,想掙脫。
    “小美人,這麼心急嗎。”他俯下頭來,在我的耳邊吹著氣。
    “你,快點放開我。”我的嘴被捂著,聲音也不是很清楚,說出來的就成了,嗚嗚嗚的聲音。
    “哈哈。。。嗬嗬。。。”暈了,他放開了我,點了我的笑穴。坐了起來。我也連忙坐起來。兩個人就這樣對視著。他是玩味著,我是憤怒著。
    “哈哈哈。。。你這個大色狼。。。。。哈哈,快點。。。。哈哈,放。。。唔”我還沒有說完他就又捂住了我的嘴。
    我二話沒說,抓住他的手就往嘴裏送。他可是有武功的,我怎麼可能有他那麼大的力氣,當然是被他抓住了,還把我的手反到後麵。“啊。”好疼,手被硬生生的搬到麵。
    唉,我們現在這個樣子,真的是有點曖昧。可是,我是被他製住了,動一動手疼,而且還被點了笑穴,笑得差點快岔氣了。
    突然外麵有人影飛過,他才放開了我,解了我的穴。我笑的上氣不接下氣,一個轉身,用手肘撞了他的胸部,我們以前和男生在一起玩的時候,他們老開一些玩笑,搞些有的沒的,我一生氣就用手肘戳他們,沒想到,這還成了習慣。還是有些殺傷力的。他沒想到我會來這麼一招。也沒來得及防備。直接就捂著胸口,好像很痛苦的樣子。
    這個鏡頭好像在那裏見過。好像在某個院子,我也是這樣打了他的胸口,他也是這麼捂著,很難過的樣子。我怔怔的看著他,有那麼一霎那,好像他就是浩楷。我們又回到了那個時候。
    “對不起,你那裏受傷了,疼不疼,要不要緊。”邊說在他胸口摸索著。
    這下輪到他楞住了。他有很多紅粉知己,但沒有一個人給他這種感覺,那是從心底深處最原始的悸動,他抓住了她亂抓的手,攥在手心。
    “我沒事。”眼裏的溫柔一瀉而下。
    我看著他,頓時清醒了,他不是。猛然抽出了手。閉上眼睛,平靜自己的心情。
    他看著他眼睛裏的變化。愛慕,哀傷,無奈再到失望。突然門外有腳步聲。他隻好快速的離開了。她到底是怎樣的女子,住在簡單的客棧,門外既然會有陣法,會不會也有那麼一個人,在保護她。自己為了躲避師妹,不得以出此下策,沒想到會碰上這樣一個走進心裏的女子。攤開手,手上是一隻簡單的珍珠耳環。
    門被推開了。是群芳,她的神色有些疲憊。好像趕了很多路。像是連日奔波過的。
    “群芳,你回來了,怎麼這麼累。出什麼事了。”我從床上下來。走過去扶著她。
    “小姐,沒事,我想休息一下。”
    “那好,我不吵你。”
    我們的客房裏有兩張床。有點像現代的標準間。她坐在床上,盤腿坐下,好像在調理氣息。我在桌子上摸索了半天,總算找到了火折子,點亮了另外的蠟燭。現代有打火機還真方便,古代就不行了。
    我坐下來,倒了一杯茶。看來群芳應該是回去了,怕我沒有人看著,又馬不停蹄的趕回來。她到是真的關心南宮,為他做了那麼多事。紅塵自是有情癡。個人都有個人的執著。可她比我幸福,最起碼她愛的人還活著,她可以聽到他聲音,看到他的笑;而我,隻能在記憶中尋找我的快樂。
    過了會,她睜開了眼睛。似乎是調理好了。
    “群芳,不如明天我們就回去吧。住在客棧裏等,還不如先走。”既然我決定來到悟寒穀,我就要和他們同進退,成為他們的一員。我的狐狸身份,怕是沒有什麼用了,我現在根本不把自己當人一個異類,或許從一開始,我就把自己當人類。因為我的靈魂是。
    “小姐,可是穀主說。。。。”
    “別管他說什麼。既然現在我是悟寒穀的一員,就應該知道所有的事情,既然你不告訴我,我隻有快點見到南宮,自己問他囉。”群芳的神色還有些憂鬱,但最後謀害是點了點頭。
    已經是黎明了,天快亮了。還真有點這裏的黎明靜悄悄的感覺。
    我原來坐的是馬車,南宮他走的時候,當然是把馬車留給我了。我看群芳那麼累,就要她租了車夫,我們兩個吃了早飯就出發了。
    悟寒穀在商丘縣城城南,離這個小鎮的路程不是很遠,照群芳的意思,快馬走的話,一天多就到了。一天多呀,真的不遠。想起自己讀大學的時候,離家的路程也是一天多,不過我們是坐火車,現在是坐馬車。不過照這種馬車的速度,像老爺車一樣,估計要個兩三天吧。
    
2024, LCREAD.COM 手機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