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  【最奢侈的事】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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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實如此風塵,夢想如此矜持。
    而我隻想找到什麼東西,能讓我,
    有恃無恐。
    ——此篇獻給親愛的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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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可愛。”
    ——你跟我說的第一句話,是誇我那個玫瑰紅色的MP3。說完之後並沒有停下再多寒暄,徑直走開了。顯而易見地對我沒有過多的興趣。
    彼時是高二,我們在文科班的第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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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的時候上的是北京一所區重點,學校的地段很好,在北京算是比較繁華的地方。如果翹課去西單的話,步行也就要十幾分鍾。是所很老的學校,創始人裏,革命先烈李大釗是之一。
    聽說因為地段太好,十年前就被某銀行看上了,一直傳言要將其收購。所以校園建設停滯了十年——校領導不願浪費一分一毫,在一個注定被收購拆除的地方。
    很難想象在北京,並且在那麼繁華的地方還有那麼破爛不堪的學校吧。
    當時我們的教學樓裏沒有廁所。要上廁所的時候,女生們成群結隊地穿過院子,去後麵的一個地方。它看起來也“飽經風霜”。所以我們上廁所有一句暗號叫“參觀名勝古跡”。
    總之就是一所這麼“古樸”的學校,在那處紙醉金迷的繁華之地是一個突兀異常的存在。
    我習慣下了學走很遠的地方回家。
    出了學校是金融街,那裏遊走著這個城市白領金領,白金領。他們趾高氣揚,躊躇滿誌,碌碌庸庸。之後是複興門,長安街,行走,腳踏實地,有種錯覺這城市的奢侈浮華都能為我收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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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後來是走在複興門的時候遇見你的。當時你走在那個標誌性的彩虹橋下。那是一個造景燈,仿照彩虹的形狀和顏色。傍晚,天將暗未暗的時候,它沒開始發出七彩的光。你穿著藍白校服,背一個深藍色的包,背影纖細,步履柔然。
    距離你二三十米的我,開始在車水馬龍的長安街上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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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整個文科班,我隻對你有非常濃重的興趣。
    學生時代,每個女生似乎都有自己固定的朋友,特定的姐妹。上廁所,交作業,去食堂,應該都是那個“對象”。那是一種潛規則。如果有一天你不是叫了那個人,而是叫了另外一個人的話,弄不好會天下大亂。
    我的那個“對象”在我們沒有踏入文科班之前就已經注定好了。年級裏公認的才女,成績優異的女孩,老師們的心頭肉,後來考進了北京一所名校。其實我們彼此都應該沒什麼過多的感覺,談不上喜歡,也談不上不喜歡。她跟我也可以說是迥乎不同的兩個人。隻是因為之前校刊工作的緣故,有了交集。然後就變成了特定的存在。而你也跟你原先班級的同學有那麼一個圈子。
    所以我也沒有特別表示出要跟你“親近”。但我的確對你有非常濃重的興趣。
    你看起來是那種很難相處的人。
    瘦削,可以說是瘦到隻剩一副輕靈的骨架。白皙,一張小臉,眉眼上飛,魅惑之相。
    但實際上你是個特別“小女人”的人,像雨天的小貓,小小的,濕漉漉,軟綿綿。離得遠了的時候它會豎起全身的毛,對你叫;你過去逗它,摸摸它,它就在你手上蹭來蹭去,舔你,撒嬌。
    那次在放學的路上之後,我們就成為了朋友。一種在學校秘而不宣的,在漫長的回家的路上無話不說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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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到家要四十分鍾。你則更多。在漫長而無處排遣的時間裏。我們行走,我們說話。
    我們在人來人往的長安街上,因為一個無聊瑣碎的笑話旁若無人的大笑,對來往的怪異目光生冷不忌。我們在護城河邊上的街角席地而坐,沾了一屁股土聊那些陳年的心事。
    抱歉,寶貝。不可能所有我們說過的話我都記得。
    回憶有所缺失,才有所凝練。就像真正彌足珍貴的永遠是那些已經泛黃的老照片。
    但我的確記得,你跟我說起最多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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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你曾經送了他一個,跟某個韓劇裏出現過的,一模一樣的水晶球,在那年他過生日的時候。你跟他說,隻要這個不碎,我們就一直在一起。
    他當時說,回家我把他裹十床棉被,塞床底下去,我看它能不能碎。
    彼時是如此的鄭重其事。
    你說那次你們去美國的事,他的種種表現多男子漢,連你的朋友也對他讚不絕口。你說,你都已經把他當做家人一樣的存在。
    你說,又一次在飛機上,他坐在你身邊,問你,要未來還是他。你說,未來。他的眼淚突然間就下來了。
    你無數次地對我描述那個瞬間。你特意從跟我並排走著的局麵,轉成跟我麵對麵,你以一張嬌小的麵容模仿他的臉。你說,他的眼睛那麼大,那麼好看。我說未來,他的眼淚刷地一下子就下來了。
    你無數次對我敘述那個瞬間,在無數次你敘述的過程中我明白,那個瞬間的名字叫做——
    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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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你們早就分手了。
    甚至在我遇見你之前,你們已經分手了。
    是你一時年輕氣盛。但到後來已經無法挽回。
    很多事情就是這樣。很多情人注定這樣。
    所幸很多人,就像我們,注定彼此陪伴。
    我們曾經在兩年裏,幾乎每天都有超過四十分鍾的路程要一起走。我們在漫長的歲月裏,彼此扶持。
    我見證你的,你見證我的,青春的,壯烈的,隱秘的,陣痛喜悅。
    即使我們曾經吵過架。當時若若也在。我在馬路的一端甩開你的手,狂轟濫炸,我們互不相讓,穿過那條馬路。
    但朋友終歸是朋友。無論如何都不會改變。無論什麼事情我們都在彼此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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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後來無數次回來撩撥你,予取予求。
    他得意的說,初吻,初戀,初夜,我要全套的。
    他一次一次欲擒故縱,若即若離,野蠻遊戲。
    我們都知道當年的他已經不複存在了。
    少年不在了。
    那個晶瑩剔透的水晶球去向不明,蒙了灰塵。
    可是你還在當年的蝶夢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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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我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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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證明校領導是對的,原先的校園真的被收購了。在我們還在高三的時候,對麵的那塊地已經開始蓋樓了。出了破舊的校園是聒噪喧囂的建築工地。這個城市日新月異。我們心裏塵埃落定。總有些人,有些事,忘不了。
    有時候感到沉甸甸的,仿佛滿手抓得盡是回憶。不知道明天會怎麼樣。
    我曾經說,現實如此風塵,夢想如此矜持。而我隻想找到什麼東西,能讓我,有恃無恐。
    你是懂我的感覺的。
    而那東西究竟是什麼呢。
    也許是奢侈品吧。奢侈浮華的好像一整條車水馬龍的長安街一樣。
    我不想要生活裏隻剩下那些必需品,那樣的生活太乏善可陳,促狹,而沒有餘地。
    然而究竟什麼才能算是奢侈品呢。
    是你誇過得那個玫瑰色的米奇MP3嗎,它在我上大一的時候,在寒冷的大東北被凍壞了呢。
    是那個你送給少年的水晶球嗎,它曾經那麼被小心地對待,可是它現在在哪裏呢
    是我們耗盡所有也等不來的人,
    還是我們為之揮霍的那些瑰麗莫名得青春,其實本身就是奢侈品。
    那些其實已經不重要了,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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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隻記得我成年的那天。十八歲生日。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地準備高考。隻有你記得。
    在繁華的長安街上,你的兜裏掏不出六塊錢,連塊味多美小蛋糕都買不起,然後你把你的伊利維生素小麵包分給我了。
    你問我說,二十年以後,你還能記得維生素小麵包麼。
    我說,記得。
    那似乎才是我
    最奢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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