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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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過,我是一個對文字不吝嗇的人,所以,當那麼一遝日記本放在我麵前時,我無法做到無視它。盡管它是屬於林琳的,那個我曾經喜歡著現在討厭著想要忘記的女孩兒。
    我冷笑,是女孩兒嗎?
    我的笑是殘忍的,是被那兩個對我在重要不過的人生生的把我變成了這般模樣的,我厭惡現在的自己,厭惡著林琳,厭惡著喬宇。可他們不同,他們是勝利者,我被他們摔下了地獄,所以,哪怕我生再大的氣,我也不會去找他們對質,我不想讓他們看見如此的我,給他們憐憫我的機會。
    可他們勝利了嗎?林琳去了英國,喬宇不見了,那些是是非非都不見了。我沒有失敗麼?那麼現如今蓬頭垢麵發呆無神望著一大遝日記本的人又是誰呢?
    第一本的第一頁老早就被我翻開,攤放著,隨意的擺放在日記本高樓上,搖搖欲墜,卻偏偏在半個小時候還好端端的攤放在頂端。
    半個小時中,腦海中的記憶像無聲電影一樣在腦中飛快地一個接一個閃過。
    林琳的笑,她的哭,她的愁,她畫的畫,她唱的歌,她跳的舞,她穿著好看的裙子走過了校園的角落,她抱著小說安靜地坐在樹蔭下,塞著耳塞聽著MP3,直到最後,一個安靜幹淨得不食人間煙火的男生出現,就卡住了。
    如果說林琳以前的時光是屬於我、喬宇我們的,那麼在遇到那個叫做蒼爍的男生後,一切都變了,然後,我們三個人的世界,用十多年組建起來的世界,短短一年,哦不,是半年,就垮了。
    喬宇說隻要我看了,我就會懂了,他要我懂什麼?懂他們玷汙了曾經被他們自己視為生命的愛情?
    想到這兒,心裏就一陣煩躁,雙手胡亂一揮,那遝日記本落了滿地。被本子落地的聲音驚醒,我很沒骨氣的急急忙忙又趴在地上東撿西撿,腦子裏隻有一個念頭——這是他們留給我的唯一美好。
    整理好情緒,我決定好好處置處置這些對我來說是垃圾對某些人來說不一定是垃圾的東西。
    或許,答案真的就在那裏吧。那個能解開我,解開我們的答案。
    日記一共十五本,一年一本,以三歲開始,以十八歲結束。
    於是,平時太陽一落山就睡的我,破裂挑燈夜讀,我翻看著那本最新的日記本,翻開林琳那段屬於她自己的記憶。
    翻開第一頁,林琳留了白,隻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字跡很清秀,給人一種幹淨的感覺。第二頁開始,才是日記。
    2009、01、1 星期四
    新的一年,新的開始,我希望爸媽身體健康,爸爸生意順利,李霜幸福快樂,喬
    宇好好學習。
    至於我自己,神啊,高三就隻剩一個尾巴了,一句話就行,哪怕隻和蒼爍說一句
    話也行啊!
    再往後,記錄了我們的寒假補課,也就那樣兒,沒事兒吵吵鬧鬧,有事兒就背背單詞做做數學掃蕩政史地。
    直到正式開學,學校重新分班,我和林琳毫無懸念地被分在快班,喬宇以倒數第一的名頭亮晃晃地掛在我們班級的車尾上,而且,還來了一位不速之客——蒼爍,全班第十名,比我高了一點點,比林琳矮了一點點。當然,“不速”的意思,是喬宇認為的。
    對於那個蒼爍,喬宇記恨了他三年。原因麼,自然不用說,是為了林琳。
    記得初到高中時,我和林琳是在一個班,喬宇因考試前一天徹夜通宵上網衝浪,第二天缺了語文考試,結果悲慘的終結了我們從小到大十一年同班同學的奇跡。
    “這隻是意外,你倆等著,半年後我扛著年級前五的大旗飛進你們班去,這半年,咱將就著。”喬宇當時是這麼說的。
    隻是他沒想到,意外就在這個時候降臨了。
    那天下午,本來三人說好去學校附近的奶茶店喝點熱咖啡的,可林琳突然想起自己的鑰匙還在教室,便讓我和喬宇先去,她後麵跟上。林琳神經大條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了,我們也隻當尋常,也沒說陪她回去一起拿,就讓她去了。
    看著林琳越走越遠,直到看不見她纖弱的背影,喬宇才說:“李霜,我想送琳琳一朵花。”
    “百合?”我問。
    他笑著搖頭。
    看著他有些不尋常的笑容,我有些鄙視地說:“難不成你還想送壽菊?”
    “玫瑰。”他說,“老早就想送了,紅色的玫瑰。”
    說完也沒好意思看我,打著哈哈說什麼天氣還可以,和玫瑰很襯就很不負責任的走了。
    我不可思議的看著他的背影,驚訝憤怒的說不出話來。
    “喬宇!你怎麼可以這樣當著我的麵幸福地說想要送林琳玫瑰?你這個超級大笨蛋!”當然,這是我心底的呐喊,誰都沒有聽見,這聲音細小到連月老都在幾年後才聽到才給我機會。
    他亦走遠,我跟上了他,努力不讓他看見自己的情緒,我有我的自尊,他不是說了嗎,他老早就想這麼做了。就是因為我這顆大燈泡在這裏,他才沒有做吧,這是警告麼?煩啊!
    所以說,對於從那以後發生的所有事,我都是冷眼旁觀的,幸災樂禍的。
    分開五分鍾後,林琳給我打了電話。
    “李爽嗎?”電話那頭,林琳可愛的聲音響了起來。
    “嗯。”我有些不耐煩。打我手機幹嘛?要打打喬宇去啊。我承認,我很生氣很憤怒,還有點吃醋。
    一會兒,我聽見了那一頭林琳吸氣的聲音,仿佛下了重大決定似的,才說:“李霜。”
    知道她有話說,我沒有接話。
    “你相信一見鍾情嗎?”那一邊,我清清楚楚聽見了她猶豫不決的聲音,就仿佛她做錯了什麼事情一樣那般小心翼翼。
    “信。”我說。我瞧了一眼坐在椅子上,侍弄自己剛買的九十九朵玫瑰,心裏滿滿的悲哀,我知道,我的結局定下了,而喬宇的結局,因為5分鍾的差距,那最重要的緣分,就這麼錯過了。
    “我看見了一個人。”林琳繼續說:“隻一眼,我甚至沒有看清他的樣子,可他那如黑珍珠般的眼睛,李霜,我……”
    “我明白。”我接下了她的話。“你還來麼?”林琳曾經說過,她希望,她將來的另一半會有一雙漆黑的眼睛。
    他說他喜歡那種神秘。
    “不了,我得想想。”林琳便掛斷了電話。
    “喬宇,”我朝椅子那邊喊道:“花收了吧。”
    “怎麼了?”他一臉錯愕地死死盯著我的手機。
    “你在林琳的生命中,錯過了五分鍾。”我說。很意外的淡定的口氣。
    喬宇是聰明人,他知道我是什麼意思。
    我始終不能忘記那一刻他麵如死灰的神情。他和我都很清楚,如果不是這該死的五分鍾,以林琳大條的神經,喬宇一定會成功而且以喬宇的手段,林琳一定會被他套的死死的,以後林琳是生是死還不是喬宇一句話。可是,這世上沒有如果。
    喬宇後來說過,他怕的就是這件事發生,高中了,我們的世界更寬廣了,他沒有把握還能把林琳守住,所以才決定攤牌,結果,天不遂人願,該來的還是來了。
    我可以打賭高中三年是喬宇過貫了一帆風順日子後最慘痛的三年。這三年,他看著林琳一步一步陷下去,放縱自己墮落下去,我冷眼旁觀,任我們的世界一分一秒的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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