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節日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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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我第一眼看見他,他穿著厚重的棉襖,嬉笑著就那樣從我身邊走過。我記住了他的氣息,那麼熟悉。看著他的背影,我害羞了,他越走越遠,冬天溫和的陽光照在他的身上那麼明媚而溫暖,卻不知我站在那,等他回頭。人總是會有莫名的熟悉感,就像我對他,好像早就認識了,隻是見麵得太晚了而已。現在已經記不起是怎麼有他的電話,然後我們是怎麼開始聯係的。隻是知道他其實也很開心認識我。
    記得,我們在人工湖遊玩,有他也有我,還有一群可有可無的人們。去的路上,他高興的非得把他那厚厚的外套叫我幫你拿著,這是我們第一次正式認識。身邊的朋友們都哄笑起鬧著,然後手中就多了很多衣服,為了掩飾我對他的喜歡。那年我留著當時流行的波波頭,帶著可愛的發箍,他調皮的把它從我頭上拿下來然後放到了樹上,爬上去的時候他還得意的對著我笑。他會用樹枝做出一個我,說:“這是你也”,我生氣的說:“真醜”。我們就這樣開始了我們的故事,如果我有預知未來的能力,或許現在的我就不會這麼悲傷,如果我當時不那麼倔強,或許現在的我就不這麼難忘。我到現在還記得我惡狠狠的對你說:“我恨你,恨不得你去死,希望你這輩子都不幸福”。其實說這個話得時候我的心如此疼痛,可是我必須裝出那副讓我自己都厭惡的表情,那樣我們彼此都會死心。
    08年2月29日,我都忘記了今天的日期,照常的上課,照常的無心聽講,照常的開小差。手機響起了,信息的聲音擋都擋不住,不過慶幸的是老師不在,翻開手機信息:“下課幫我買幾副牆畫,我晚上要噢,謝謝”。心裏有點小小的開心,冒著泡泡,總覺得今天不平常吧。腦海裏浮現出你的樣子,你的微笑。晚上吃過晚飯就出門了,為了等他逃了自習,對我來說不去上晚自習是家常便飯。雖然我已經是高三了。去和他約定的地方,躲躲藏藏,見到他才知道今天他搬家,他自己租了間房子,很小的閣樓。他帶我去看了他的新窩,我開始和他一起整理起來,幫他打掃衛生,一起掛起他的衣物,一邊有說有笑聊著。那麼小點的地方沒多久就打掃完了,我幫他把被子鋪好,做了一切一個女朋友該做的事情,已經記不得當時是不是喜歡他,隻是想對他好吧。我們兩個就那樣躺在床上,聊著過去,聊著將來,或許我們都不知道,在此以後我們會發生那麼多的故事。這一天,他說他喜歡我,這一天我們開始了我們的愛情,隻是太苦澀了而已。從這一天開始,我們開始頻繁的見麵,頻繁的約會,頻繁的逃課。忘記了當時的責任,義務。時間就這樣過去了兩個月,我們的戀情一直都沒有公開,偷偷的在我們兩個人心裏滋長著,然後成熟。朋友都以為我們隻是朋友,然後偶爾的親密讓身邊的朋友開始覺得不對勁了,也不太願意去明說,因為在18歲得年紀大家都覺得自己已經是成年人了。我開始聽到別人的勸解,希望我最好不要和他在一起,對自己沒有好處,說他不是一個認真的人。可能年輕的時候總是會自以為是的認為自己的選擇是對的吧。認為喜歡了就在一起,不喜歡了就分開,年輕的時候不知道有份感情叫責任,年輕的時候也不知道有種希望叫失望。
    年輕,就像是實驗。
    錯了,可以改正。
    再錯,再改正。
    就這樣一直重複著。
    然後等到有一天發現,其實對和錯就相差那麼一條線。
    我們習慣了任性的去這麼做。就算全身是傷,可年輕的時候都是認為自己是傷的起的。他不喜歡我短頭發,就因為這樣我再也不去理發店,為他留起的長發。隻為他而留。我很喜歡那樣的感覺,為你流起長發,等到我頭發夠長時,就挽起長發做你美麗的新娘。
    3月14日的白色人情節,這樣的節日也就我們這些無聊的小青年會過。沒有幾個人會記得除2月14日或七夕之外還有個白色情人節。在國外聽過每個月都有情人節的,隻要你想過,每天不都是情人節麼?就像梁靜茹唱的《分手快樂》--
    我無法幫你預言委曲求全有沒有用
    可是我多麼不舍朋友愛得那麼苦痛
    愛可以不問對錯至少有喜悅感動
    如果他總為別人撐傘你何苦非為他等在雨中
    泡咖啡讓你暖手想擋擋你心口裏的風
    你卻想上街走走吹吹冷風會清醒得多
    你說你不怕分手隻有一點遺憾難過
    情人節就要來了剩自己一個
    其實愛對了人情人節每天都過
    其實這個唱的有點不是時候,情人節唱分手快樂也是一種境界。當時的我不知道可首歌可以這麼淋漓盡致唱出我以後的情景。
    手機上受到他發的信息,問我討要禮物呢。
    “今天是情人節準備送我什麼”?
    “還要送禮物麼”?
    “是啊,白色情人節不就是女生回送男生禮物的麼”。
    我傻傻的回到:“不送,你2月14日可沒送我”。
    “那個時候我們兩個不是還沒在一起”。
    這個理由多充分啊,放學了就拉著好友陪我去給他選禮物,買了瓶古龍的香水,記得當時買真沒花多少錢,但是有那份心意的。見麵的時候我就那樣傻傻的送給了他,然後回報給我的是當時非常有名的一首歌的歌名--《香水有毒》。
    我們手牽著手,在街上遊蕩著,可能當時覺得是無聊的吧。現在回想起來那種平淡的約會又何嚐不是一種幸福呢?我不知道我以後手牽手和他在街上遊蕩都是一種奢侈。因為我不能。
    人們都說幸福的時光過起來總是會很快。我們還來不及去品味那幸福,幸福就已經溜走了,我們茫然失措的想去尋回幸福,才發現幸福已經在他人身邊,回不來又舍不掉。我們哭泣,無視那鐵的事實,傷的終究是自己。手放在桌麵上,那對應著臉的年紀,細嫩而嬌小,皮膚下那略顯輕微的血管緩緩流動,有時候疼痛就是這樣傳遍全身,直至心房。蹲在角落裏看著別人幸福的滋味,就像小時候看著別的小朋友手裏的糖果一樣,隻能看著卻不能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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