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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見不如懷念。
那年,單純的我遇見了你。
好似幸福離我很近。
我們最愛做的事情就是下午十八點整,你手機準時響起鈴聲。
在那個夏天,我們一起度過的日子。
認識你的那年我十八歲,你二十一歲。你愛叫我寶貝,我卻叫你抽生。
你就像是老天送給我18歲得禮物。讓我在滿18歲以後,成熟起來。那麼悲傷。
我們約定四年後的2月29日我們還會在一起的。
多麼特殊的紀念日。可是我們都沒有等到就已經分離。
你的不幸,我看在眼裏,疼在心裏。
我總是在不經意間想到你,想起你的懷抱和溫暖,我總是想:這輩子可能,兜兜轉轉這四年,我其實就是想找一個另外的你。你還記的我們在那河邊細數星星,夜,總是那麼黑,可是我再也不愛去那裏看星星,因為那裏是我對你的懷念和愛戀。寫出來為的或許是紀念,也可以說是懷念。
不管我走多遠,不管我走到哪,我對你的思念總是一刻不停。有時候隻是來不及想念就已經忘卻了吧。
當我愛你時我就會想念你,隻要你活著讓我想念就好。
我總是不斷的一個人走在大街小巷,可是從來都不曾遇見過你,有時候抬頭望著天空,低頭看著人們,他們總是喜歡微笑,然後三五成群,而我,依舊是那麼一個人,身邊再也不會有你的出現。你不會說寶貝,你不會說愛我。你說社會太現實,可是我也現實,卻依舊隨心而動。
我以前認為自己的故事是悲傷的。可是現在卻不,我認識過你,我愛過,恨過,後悔過,懷念過,最後我依舊深深的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