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幕 劍舞·BL·古代 Act 1:十 承影(下)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940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怎麼被幕臣們搶回去的,我已經不知曉了。視線裏哥哥的身影漸行漸遠,衣冠勝雪。
耳邊是誰的驚聲呼喊,我隻是沉沉睡去,從此我的世界裏,沒有哥哥。
不知睡了多久,被身體的一陣疼痛喚醒。睜開眼,入目是管中憔悴的臉。不想看見他的臉,看見他我就會想起哥哥,想起胸腔裏那冰冷銳利的劍身。閉上眼睛,晶瑩的淚珠從眼角滑落。
“小白……”管仲撫摸我的眉眼,“對不起……”
“你沒有對不起我,天地君親師,他是你的天,你的君,你幫他是應該的。”神色冷漠,我裝作沒有看見他痛苦的表情。
“小白……”
“你走吧,回到你的主子身邊去,我不需要你。”不想再說話,我背過身去。侍者攔住管仲,將他驅出帳外。
我閉目,幹澀的眼睛流不出一點淚水。
從今天開始,公子小白不再哭泣;從今天開始,公子小白不再有哥哥;從今天開始,公子小白要為了王位而活。那個單純的,總是跟在哥哥身後的薑小白已經死了。
也許是因為建立了新的意誌,我意外地拚著孱弱地身體熬過了那可怖的致命傷。
我重新集隊出發,趕赴回國,我要搶在哥哥前麵回去。
我知道哥哥不會輕易放過我,果然他派人來刺殺,隻是我沒想到,來的會是管仲。
這或許是我的機會……
管仲不僅武藝出眾,帶兵也很有一套,我的軍隊很快在他的打擊下潰敗不堪。慌忙逃竄下,我和眾人失散了,隻有管仲還緊緊跟著。我騎在馬上,回頭看他。他拉開弓,力道大得將弓身繃緊,我在遠處都感覺到了上麵尖銳的殺氣。
他要殺了我。
他的主子,公子糾要他殺了我。
我對著他微笑,我知道他一直一直看著我。我笑的很開心,一如每次我看見哥哥的時候,隻可惜那笑容已恍若隔世了。
管仲手一抖,長箭斜斜掠過我的帶鉤破空刺去。我上身把持不住搖晃著,險些墜下馬。
“小心!”管仲大吼。
這個傻瓜啊……
和曾經的我一樣,隻會一心付出的傻瓜,我不禁對他心中生憐。
如果我能活著登上王位,我就來找你,到時候我們試著在一起看看吧。
張開嘴,無聲地對他說話。
“小白!”他一臉焦急,似乎有很多話想對我說。
我不知他是怎麼和哥哥稟報的,後來的路上並沒有遭到太多阻擊,大多也是不小心被地方上的鬥爭卷進去而已。
在高俁和他的家族幫助下,我竟然搶先回到了國內。而哥哥還在從魯國歸來的路上。
國內大家族的支持讓我順利登上王位,哥哥師出無名,隻有無奈接受。
成王敗寇,自古以來亙古不變的道理。
手裏攢著大臣聯名上書要求誅殺哥哥的文案。
哥哥的性命竟然懸在我手裏,嗬嗬,多麼諷刺啊。
哥哥啊,你可曾想到會有今天?
我笑的淚水肆意,朱筆一揮按上禦印。我知道,從此,我就真的沒有哥哥了。
哥哥的樣子在我腦海中翻騰,驚采絕豔,舉手投足間風華奪目。姑姑說我風姿綽約,清逸優雅,可我知道,比起哥哥來,我簡直就是一隻鳳凰邊上的灰鳥。可是這樣的哥哥,要死在我手裏了。
魯國不敢忤逆我,當即處決了哥哥。
事情就這樣了結了,除了管仲……
他不願回來,一心要陪哥哥一起赴死。
看著他義正言辭的來函,我除了笑不知道還能露出什麼其他表情。
最後的最後,還是隻有薑小白一個人……
每天渾渾噩噩地過著,忽然得知,管仲要回來了。
鮑叔牙看不下去,寫了封信去魯國,借口要親自處決管仲,將人悄悄接了回來。
在寢宮見到管仲,我愣住了。
他看上去蒼老了許多,原先身姿挺拔,並不顯老,看上去倒和哥哥差不多大。現在很狼狽,兩鬢初初有了幾絲斑白。
“為什麼不願意回來?”我依然介懷這個問題。
“我君已死,不敢苟活。”
“那我呢?”忍不住脫口而出。
他顫抖怯懦,“小白……”
眼淚流下來,我還以為,我這輩子都不會流眼淚了。
“叔牙說你喜歡我,我嘴上說不信,心裏其實很歡喜。我寫信要你回來,你卻寧可客死魯國。哈,原來是叔牙會錯意,是我自作多情了。罷罷,你既無心我便修,我放你走……”扭頭就走。
管仲急急奔過來攬住我的腰。
“不,不是的。我沒想到你會對我……我……”他語無倫次。
我停下腳步,靜靜聽他說話。
“我很早就知道你了……”他深吸一口氣,慢慢說道:“公子糾……偶爾會對我提起你,他的弟弟……”
我跟著他的話陷入回憶。
“後來見到你,小小的粉嫩的孩子,跟在主上的身後疊聲叫著哥哥,那時我就很羨慕你的哥哥,可以被你用這樣的目光追隨,那個時候起……我就已經喜歡你了……”
回身撲在他懷裏痛苦,“笨蛋!為什麼不告訴我……”
“你那麼喜歡公子糾,我……所以當主上死了的時候,我就準備跟隨他一起去了……”
“笨蛋!笨蛋!”
我在他胸膛上又敲又打,淚流滿麵。我差點失去他了,這個認知讓我無比驚慌。
“小白……”他抬起我的下顎,漸漸靠近。
相觸的嘴唇甜蜜得讓我忍不住呻吟出聲。
是年,管仲拜相,傳為一段佳話。我坐在龍椅上看第一列的管仲,微笑。腰間的承影輕了稍許,附在劍柄上的孿生劍含光,現在正別在管仲的衣襟內。
姑姑,侄兒終於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了。我一定會過得很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