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可以自我原諒的懶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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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歲那年,我染上了一個壞毛病。我想我是如此迷戀雨天出門散步的感覺,如同十八歲我學會喝酒抽煙,酒精與尼古丁反複糾纏那些日夜,戒都戒不掉。
一直到現在。
雨天之於我,如同向日葵依賴太陽一般的曖昧。
在那些明媚燦爛的雨點中,我走過泥濘,遇過感動,看過愛情,大雨掀翻了一個農夫的貨攤,我也曾被逗得滿地找牙。
最幸福的便是每次下雨,我的心情都會隨著雨勢而變化。蒙蒙細雨適合開窗發呆,小到中雨逛街打籃球,瓢潑大雨就可以上課不怕遲到了。
如此哈皮的情節帶來的也是無盡惶恐的後遺症,以至於上班了,大好的天我仍喜歡賴床。
人們說,讓自己忙碌起來,會忘掉一些你很想忘掉的事,可我恰恰相反。
更多時候我懼怕那些零碎的時間縈繞入耳的感覺,它們拚啊拚,淅瀝地拚湊成一首動聽的旋律,細雨般清澈。
於是我便又想起了你這混蛋,阿陌,和你那些混蛋的歌。
隔年心事,就像一張張被放大的底片,瞬間播放在這片沉默的雨天。
如此刻,全世界都在聽你唱著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