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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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夏一直覺得,有時候因為偶然認識了一個人,分開之後總是會很快再見的,隻是沒想到會那麼快。
    手臂恢複的第一天,林夏去了教室,兩百人的大教室,吵吵鬧鬧的,老師倒是不嫌煩,還在前麵自顧自地講著,對下麵的情況一概無視。林夏很不給麵子地就睡著了,全然不覺在教室的某個角落裏,有一道目光正投射到他身上。
    這一睡就睡到下課前十分鍾才醒來,拿著課本出教室的時候總覺得身後跟了個人,雖然身後是有很多人,但他有一種感覺,他被人盯上了。
    走出教學樓的時候,回頭看了一眼,一個熟悉的人正跟在他身後看著他,見他回頭目光也不躲閃,還是那麼看著他。
    林夏突然想起些什麼,轉身走到那人跟前,想把上次他留下來的錢還給他,又發現自己沒帶那麼多錢出來,隻好愣在了顧子期麵前。
    顧子期看他走過來,又愣在自己身前茫然的樣子,不禁覺得有些好笑。但還是努力壓製心底的笑意問道:“你有事麼?”
    “啊……有!”林夏肯定道:“你能跟我去一趟我的住處麼?”
    “這個邀請似乎有點曖昧。”顧子期眼角一挑。
    林夏忍住罵曖昧你大爺的衝動道:“我隻是想把上次你留下的錢還你,沒別的意思,你要是現在沒空可以以後再說。”
    顧子期剛想說話,握在手裏的手機突然振動起來,看了看手機屏幕,他的眼神突然變得凝重起來。接了電話之後也不說話,似乎一直是那邊再說,隔了良久才說了句:“知道了。”而後掛了電話。
    “看來你現在有事,那……”林夏的話還沒說完,顧子期人已經走了,就像他不存在一樣。這讓林夏感到很不舒服,他向來不喜歡傲慢的人,更討厭對他傲慢的人。
    鄒易回到宿舍的時候發現林夏早已經回來了,一個人抱著電腦在玩遊戲,一臉的不快,手指敲鍵盤敲得啪啪作響。
    這個時候鄒易很明白自己該做的事就是默默出去給他買吃的回來,等到他心情平複下來再跟他說話。
    半個小時後鄒易回來,將晚餐放在了桌子上,而後收拾東西去了圖書館自習。林夏合上電腦走到了窗子邊,手機突然響了起來。看了看來電的號碼,突然很不想接,於是將手機扔到了床上。
    隻是電話那頭一直鍥而不舍地撥號,鈴聲一直響著,林夏衝過去按下了通話鍵。
    “喂,夏夏,剛怎麼沒接電話?”電話那頭的中年男音讓林夏感到無比厭煩。
    “剛在廁所,怎麼了?”林夏努力讓自己心情平靜。
    “最近過得還好吧,好久沒聯係了,一定要注意飲食,天氣馬上轉涼了要記得多穿衣服不要感冒……”
    “知道了!”林夏皺眉打斷道,“還有什麼事麼?”
    “你不要總是用這種態度跟爸爸說話,爸爸還是很愛你的,雖然沒什麼機會回來看你……”說著說著那邊竟然有些哽咽。
    林夏一陣反胃,又問了一句:“你還有事麼?”
    “沒事了。”那邊也鎮定了下來。
    “那我掛了。”
    林夏狠狠地按了結束通話鍵,握著的拳頭裏有鮮血流了下來,不知不覺地,嵌入掌心的指甲,又傷到了自己。
    在床上坐了很久,努力讓腦子裏一片空白之後,林夏撥通了醫院的電話,接電話的是個年輕男人。
    “林夏啊,你放心,你外公情況很好。”
    “那就好,我這周可能會過來一趟。”
    “嗯,正好我也有東西要給你。”
    “那周末見。”
    掛了電話之後林夏躺在了床上,順手在鄒易的櫃子上拿了本書,很薄的一本小說,名叫《叢林法則》。
    是他高二那年寫的。
    高一下學期分了文理科,他和鄒易去了不同的班。兩人在一起的機會少了,而鄒易也沒有辦法清除地知道每天在林夏身上發生著一些什麼事。
    直到高二那年林夏因為曠課一個月被學校開除,他在一間黑漆漆的屋子裏找到了他,和這本《叢林法則》的手稿。他才開始後悔自己的疏忽,決定以後會永遠守在他身邊,不再讓他受一點傷害。
    那年,十七歲的鄒易跑到校長家裏求校長不要開除林夏,結果被一頓教訓後趕了出來,他在校長家門口坐了一夜,校長家裏傳來一陣又一陣和麻將的聲音和談笑的聲音,直到清晨聲音才停下來,幾個穿著西服打著領帶打扮得人模狗樣的人從屋裏走了出來,各自開著車離開。
    第二天鄒易在家裏找到了父親的印章,去了教育局找到了局長,兩人在辦公室裏談了一個小時。
    那個時候起,鄒易好像開始明白,什麼叫做叢林法則。
    校長撤回開除林夏的決定的時候,鄒易抱著把吉他在校長室外麵彈唱。唱的是些什麼,校長沒聽清,倒是後來鄒易問了幾句話讓校長決定要狠狠地將林夏整一番。
    “校長,您不是說要殺一儆百麼?”
    “對林夏枉留私情,對別的學生似乎不公平呢?”
    “校長,學校的規章製度寫得那麼明確,寫給誰看的?”
    “……”
    後來,林夏僅僅因為在一次考試中交了白卷,被全校通報批評,在鄒易怒氣衝衝地趕往校長室的時候,林夏拉住了他,對他笑著搖了搖頭。
    鄒易找了出版社,想要給林夏出版這本《叢林法則》,但是林夏拒絕了。有些事情,他不想留下痕跡。
    那本書的手稿已經被林夏燒了,但在那之前,鄒易已經印好了一本,常常帶在身上,像是要時刻提醒著自己一些事情。
    鄒易回來的時候,林夏已經睡著了,床頭是他印的那本書,床尾是被拆下電池和電話卡的手機,桌上給他買的晚餐他連動都沒動。
    將手機裝好,開機看了看通話記錄,看到那個美國打來的電話,鄒易歎了口氣,將睡著的林夏搖醒。
    醒來的林夏雙目無神地看著鄒易,鄒易坐在床邊道:“你沒事吧。”
    “幾點了?”林夏不想回答那種問題。
    鄒易看了看手機:“十點了。”
    “我去洗澡了。”說著起身往浴室方向走去,卻看到鄒易先他一步出門了,問道:“你現在還出去幹什麼?”
    “去給你買點吃的。”
    “不用了,我不餓。”
    鄒易沒理他,徑自出了門。林夏在他身後輕聲歎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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