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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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伍在一家糕點店做學徒,清清瘦瘦的樣子,沒想到對甜品卻很有興趣。我曾看見過他用奶油做出一朵花的形狀,手起利落,非常的漂亮。
    我們兩個在街邊的小攤上買了包子豆漿,我把小伍送到了糕點店。大清早的,店裏沒什麼人,我在店裏麵轉了兩轉,小伍不解地看著我。我咳了兩聲,像是下了什麼決心般:“小伍,要不你搬過來跟我一起住吧。”
    小伍愣愣地看著我,我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他一把打掉我的手:“你確定?”
    “我確定。”我點點頭。
    “好。”小伍一笑,露出單邊的一顆虎牙。
    我聽見自己的心跳加快了起來,這是一個冒險,可是我突然願意去嚐試,就像肖潔說的,改變,其實並沒有什麼不好,你不去試一試,你就永遠都不會明白。
    小伍搬過來的那天,天空下著蒙蒙的細雨,一整天我都在家裏洗洗刷刷。以前肖潔在的時候,她總是把這裏弄得幹幹淨淨,她搬出去後,我幾乎就沒有認真打掃過一次房子,或許是覺得自己隨時都有可能要離開的原因吧,潛意識裏,我根本沒有把這當做一個家。可是,當小伍要搬過來的時候,我突然發現這打掃非常的必要,兩個人,其實也就能組成一個家了吧,窗外的天陰沉沉的,可是一想到這個屋子裏即將又會有多一個人的存在,我竟然開始興奮起來。
    一上午很快就過去,下午我跑到小伍那裏開始幫他收拾東西。小伍的東西不多,有一大半居然是廚房用具,我不太會煮飯,肖潔不喜歡煮飯,所以我那裏的廚房幾乎是空蕩蕩的,我手裏拿著兩隻鍋,就像拿著兩張稀世飯票般:“小伍啊,我真是上哪找來的你啊,簡直比媳婦還要賢惠啊。”
    小伍把手中的一件衣服塞進行李箱,轉過頭得意地笑了笑:“知道就好,好好寵著,還怕喂不飽你。”
    “是是是,我這不都隨時候著麼。”我笑著應道。
    小伍走過來,親了我一下,然後認真看著我:“陳代,我愛你。”
    我愣愣地看著他,不知道該如何反應。陳代有點惱怒地敲了一下我的額頭:“去去去,把行李搬到樓下去,車要來了。”
    我有點不自然地訕笑了一下,站起身去搬行李,心裏卻不自覺地鬆了一口氣。
    我隻是還沒有準備好,我對自己說。
    同居的日子比想象中的要輕鬆愉悅,小伍閑下來的時候會在家裏做些點心糕點,美其名曰練手藝,而我就義不容辭地當他的試驗品,有時候我們一起閑下來時,就背個背包,去郊區或是附近的景點走動一番,流動的日子裏有了閑適的記憶點,我開始有了想要安定下來的念頭。
    我生日那天,小伍買了一對情侶戒指,很簡單的款式,細細的兩個環。
    “我不勉強你,哪天你想戴了就戴上它。”小伍說,他讓自己的神色顯得很從容淡定。
    我拿過禮物,輕輕地吻上了他的額頭,我沒有戴上它,我並非沒有察覺小伍眼裏的失望,可是我更意識到自己心裏的害怕。
    我決定對小伍要更好一些,我開始學著煮飯,每天準備營養的早餐。不同於我的工作,小伍上班很早,有時候夜裏鬧騰凶了,第二天早上難免有賴床的念頭。我強製著自己每天早上六點鍾起床,給他準備好早飯,等到小伍工作後,再倒在床上補回籠覺。睡到中午,再爬起來,隨便吃一點,去酒吧工作。我在酒吧下班的時間比較晚,而往往我回到家,小伍也總是等著我一起吃一頓宵夜,於是,一開始的隨意在兩個人比較式的堅持下,慢慢地衍生出了習慣的味道。
    有時候兩個人也會吵架,在這個時候,我總是沉默不說話,我習慣於讓著小伍,小伍氣兩天,大概氣也就消了。我知道這個方法也許不夠好,小伍的不安並非無跡可尋,可是我卻沒有辦法說服自己,我不知道我究竟在過往的生活中遺漏了什麼東西,也許圖楊林說得對,在內心深處,我還是自私鬼一個。但也許是小伍年輕單純,對生活沒有恐懼和擔心,就像那個時候的我一般,他還不知道,命運一個不經意的玩笑,卻可以讓我們傷痛好久。
    天氣漸漸變冷,這個城市,仿佛沒有秋天,剛剛昨天還是暖和的天氣,今天刮來的風卻透著絲絲冷意。
    我在睡夢中聽到手機鈴響的聲音,小伍嘟囔了一聲,推搡著我趕快起來接電話。我皺了皺眉頭,這天還沒亮呢,不知道是誰這麼有情致。
    “陳代,肖潔有沒有在你這裏?”電話那頭是張鵬焦急的聲音。
    我的睡意消了一半:“沒有啊,你們怎麼了?”
    “我們……”我聽見張鵬在那頭吞吐的聲音,他沉默了。
    “你說話啊,裝什麼啞巴!”我不自覺地提高了聲音,然後我看見小伍迷迷糊糊地坐了起來,睜著眼睛看我。
    “沒事沒事,繼續睡。”我用口型對他說。小伍點點頭,還是坐著。
    “陳代,你要是找到肖潔,替我轉告她,就說我對不起她。”電話那邊急急忙忙地掛了。
    我愣了幾秒鍾,才明白過來,想狠狠地問個清楚,才發現他的手機已經打不通了。真他媽的,我找了件外套穿上就出了門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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