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樂隊我們的樂隊是“羽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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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應該所有人都在打掃衛生的大掃除時段,有七個家夥卻閑得沒事做,聚在了音樂教室裏。當然,其中有一位是老師,也就是本次“非法”集會的“幕後黑手”之一的張老師。而其餘六個人用腳指頭想一下也想得出來,正是高一年段7班的姚藤鳴、5班的盛依藍、楚幽然、周助、羽歌和2班的相少修。
“樂隊都成立快兩個星期了,除了上次羽歌入隊時的磨合,我們竟然連一次磨合的次數都沒有!”姚藤鳴鬱悶地看著在場的各位,除了顧自己在撥弄吉他的羽歌,大家都是無語。
姚藤鳴看了羽歌兩眼,帶有一絲生氣地說:“羽歌,注意一下場合,我們•;•;•;•;•;•;喂!我們的樂隊連名字都沒有啊!”
羽歌被嚇了一跳,吉他掉在了地上,他馬上將它撿起,抱在懷裏,而其他人則是茅塞頓開。
“對呀,一個好的樂隊怎麼會沒有一個好的名字呢?而且,我們好像還沒隊長啊!”周助大叫了起來,頓時讓羽歌又“拋棄”了懷中的“新娘”。
當羽歌再次抱住吉他後,便一個人窩在角落裏,省得再被人嚇掉。
“恩,隊長也是很重要的,我看就讓給藤鳴吧。反正他是發起人之一,又是我們公認的天才!”相少修在姚藤鳴肩上用力地拍了一下,表示支持,楚幽然也“夫唱婦隨”,周助也表示同意,而張老師和盛依藍便更不用說了。
隻有窩在角落裏的羽歌,他站了起來:“我反對!憑什麼讓藤鳴當隊長?”
“羽、羽歌,你沒事吧,他是我們公認的啊!”除了姚藤鳴,大家都以為羽歌發燒了。
姚藤鳴站了起來,眼中存著一絲敵意:“Why?我不夠資格嗎?”
“請回答我的問題,憑什麼?”
“憑我的音樂才華!憑我的能力!憑大家手中的樂器都是我買的,還有你懷中的吉他,也是我的!”
“很好!那我的呢?我的樂器呢?”
“你的樂器?你一個主唱隻要一個麥克風就行了,還要什麼樂器?難道•;•;•;•;•;•;你想要一把吉他?一個樂隊幹嘛要那麼多吉他手?”
“誰規定一個樂隊不可以有兩個吉他手?主唱也照樣可以彈吉他!就像葉峰!”
“•;•;•;•;•;•;那好,你的吉他我過幾天也會去買的。反正安琪兒的學生往‘金音集團’買東西可以打八折。”
“你真的會去買?”
“我姚藤鳴說話絕對算數!”
“耶太棒了!我也有自己的吉他了!藤鳴,其實剛才跟你玩的,想誆你一把吉他而已,你當隊長我也支持!”羽歌跳起來狂笑幾聲,大家都被他的演技征服了,剛才可差點槍林彈雨啊!
悄悄地移近楚幽然,盛依藍輕輕地對她說:“這算不算賄賂啊?”
“早知道我也不同意了,狠狠敲藤鳴一筆!”並沒有像盛依藍一樣輕言輕語,楚幽然大聲地回答,結果當然是姚藤鳴和盛依藍無語,其餘四人先是一愣,然後再狂笑不已。
隊長也定下來了,現在,整個樂隊所缺的,就隻有名字了。
“叫什麼名字好呢?”盛依藍靠著姚藤鳴的肩自言自語地說,“好聽點的名字還真難想。”
“唉!”周助歎了一口氣,從袋中拿出一張折了幾次的紙,拆開來念道:
“睜開雙眼張望
展開雙手擁抱
不要再迷惘
不要再畏縮
你聽,那羽毛在歌唱
我在羽毛紛飛的天空下歌唱
唱出一首,自己的歌
我在羽毛紛飛的天空下舞蹈
跳出自己,一番風格
我心飛高飛遠飛向飛近太陽
隨即燃燒,化成羽毛
我的吉他越唱越響越來越亮
隨即瘋狂,為歌而唱
白色羽毛飄得如此逍遙
我們的心,不再彷徨”
“呃•;•;•;•;•;•;”大家都被周助所讀出來的內容給震驚了,隻有羽歌是不好意思般吐了吐舌頭。可憐的盛依藍幾乎是從姚藤鳴身邊爬到了周助身邊,問道:“這是•;•;•;•;•;•;你寫的嗎?叫什麼名字?”
周助看著盛依藍,又看了看羽歌,傻笑著回答:“名字叫《羽之歌》,它的作者不是我,而是喜歡馨雨的羽歌!”
大家的目光馬上投向了角落裏的羽歌,不知道該因為自豪或自己的秘密被人知道而臉紅,還是該為周助突然說出隱私而發白,羽歌直接轉身將頭往牆上撞:“天呐!殺了我算了!”
出於好奇和女同胞天性愛管些閑事,在場的兩位女同誌馬上從周助手中搶過紙條,再讀了一遍,其中多出了一句話:“馨雨,其實我真的很想對你說,我喜歡你!”
“哦!”兩位女生興奮得跳了起來,異口同聲地說,“雖然這張紙明顯被撕掉了一大截,隻剩下了這首歌和這句話,但在末尾處還可以看清楚用橡皮擦去後,所留下來的印記:羽歌!”
“恩?”其他三位男士馬上衝了過去,而羽歌卻隻能更惡狠狠地盯著一臉“我不知道”的周助。大家現在正在“欣賞”的紙條,是昨天周助從羽歌手中奪來的。幸虧羽歌夠堅強,硬是奪下了寫著夢境中夢到的那首歌和一句“手牽手,我們是否牽過手?”的那部分,否則,後果真讓人難以想象。
“很好,真的很好!羽歌•;•;•;•;•;•;”六個人擺出了“你的肉很好吃”的樣式,饒有興趣的看著羽歌這隻窩在角落裏,待他們宰割的小羔羊。
一陣絕對讓人毛骨悚然的奸笑,姚藤鳴上前一步,朝羽歌拋了個媚眼,伸出手,摸著羽歌的下巴,擺出欣賞美女的樣子,對羽歌說:“羽歌,是你為樂隊做貢獻的時候了。你的歌,我們征用了,樂隊的名字也決定了,就叫‘羽之歌’!這首《羽之歌》,今後就是我們羽之歌樂隊的主打歌了!”
“耶!萬歲!”樂隊不但有了名字,而且有了主打歌,大家都高興不已。當然,除了那個“以頭搶地”的羽歌。
一個罪犯犯了罪,無論是新手還是慣犯,最忌諱的便是再度返回現場,而羽歌這個“罪犯”,卻是犯了這個大忌。
明明早已可以逃之夭夭了,可羽歌這個白癡卻是回了教室。剛好,對他笑一笑便可以讓他一晚上睡不著的馨雨,獨自一人還留在教室擦窗戶。
二話不說,手中的抹布直接扔到了羽歌頭上,然後對羽歌一通亂罵,最後,將羽歌拉到了教室裏,把角落裏的一大堆垃圾指給他看。不看不打緊,可這一看•;•;•;•;•;•;羽歌三步並作兩步走,走到小山般的垃圾堆前、生氣地說:“混蛋!都是混蛋!口口聲聲什麼‘可持續發展’,什麼‘反對白色汙染’,可是你看看!他們製造的垃圾,足夠還原成一顆幾人合抱的參天大樹!這群偽君子!”
馨雨被羽歌說得一愣一愣的,都忘記自己的原意是讓羽歌處理掉這一座“小山”的,竟然跟羽歌一起感慨起來:“是呀,這些東西都是由犧牲大自然才換來的,這麼多•;•;•;•;•;•;大自然,你好可憐啊!”
“恩!”羽歌將抹布還給馨雨,走到黑板前,拿起粉筆,大義凜然的說,“我要將這件事寫在黑板上,讓所有人都看到,都有所警示!我要讓大自然在我們這一代受到最好的保護,我要真正的,讓人與自然和•;•;•;•;•;•;啊!”
馨雨手中的抹布,再一次“吻”上了羽歌的腦袋。“公小羔羊”含情地望著“母大灰狼”,“血口”一張:“你幹嘛廢那麼多話?我讓你看這一堆垃圾,是讓你去清理掉它!一點責任心、職業道德心都沒有,還說要保護大自然,把垃圾倒掉再說吧!”
嗜羊的大灰狼終於還是沒有放過小羔羊。羽歌來回三次,終於將小山移平。幸好垃圾箱離教室不遠,否則羽歌肯定七竅生煙,但決不叫苦,誰叫對方是自己喜歡的人呢?如果現在馨雨將一支牙膏遞給羽歌,對他說這是最新型水果糖(佳潔士,薄荷味的),讓他吃下去,恐怕羽歌也會心甘情願的吃下去,最多吃完後打嗝時有薄荷味。
羽歌所在的S城是以私營企業為主的特色性大城市,而這個城市最大的私營企業“金音集團”的總裁何平,也是S城唯一一座世貿大廈“金音大廈”的總裁。
“金音大廈”歸屬於“金音集團”,這一切何平的養父過繼遺承給他的。而原本真正的繼承者朱子雲,則是一分一毫都沒有拿到。並不是朱子雲沒資格得到遺產,事實上,他有足夠的能力來管理父親所留下來的一切。
朱子雲感興趣的是音樂、畫畫和小說,根本不喜歡商場之間的鬥爭。他在自己的父親臨死前,請求父親將財產給何平,而他,寧願做一個背著吉他、手拿畫筆、帶著一本自寫小說書的流浪藝人。
父親最終答應了他,但他卻沒有做成流浪藝人——何平照料了他生活的一切,“流浪”隻能被改成“旅遊”,他也不客氣,年僅26歲的他,便遊遍了整個地球有名的地方。
現在,他回來了,就在“金音大廈”何平的辦公室內喝咖啡。
“回來了,用了多少錢?都找了些什麼好東西?”何平一進辦公室,便和朱子雲抱在了一起。
朱子雲從旁邊的包中拿出一張泛黃又破舊的紙,上麵畫著一些音符。在何平麵前晃了晃,朱子雲驕傲地說:“本少爺這次又去了埃及,有進了胡夫金字塔,還是想找古埃及的音樂,終於還是沒找到。然後我又專程去了巴黎,參加了一場拍賣會,拚著不準備回來的念頭,我高價買下了西班牙吉他演奏家以及作曲家米蓋茨•;柳貝特的十大作品之一,同時也屬於‘古典吉他十大名曲’的《阿美莉亞的誓言》•;•;•;•;•;•;的手稿。不過,最終我的銀行卡中,就隻有一萬美元了。”
“哦?”何平覺得有些奇怪,朱子雲這個敗家子竟然有一次還留了一萬美元當路費。要知道,通常他總是找大使館幫忙,然後才被送回來的。何平也為自己泡了杯咖啡,拿起電話撥通了財務部的號碼。
“喂,小吳嗎?恩,對,我是何總。對,待會兒給雲少爺的帳號裏打進五十萬。對,又花光了,花得比我賺得速度都快。恩,就這樣吧。”掛下電話,何平就覺得一雙嗜血的眼睛注視著他。
“別把本少爺的名字當作敗家子的代言詞!”朱子雲一口氣喝光咖啡,站了起來,“本少爺這回不但沒用光錢,而且還狠賺了一筆!
“花掉最後一萬美元,買了一把精致古典吉他,又買了一隻容積較大的盒子。背著吉他坐在盧浮宮的門口,把《阿美莉亞的誓言》看了一遍,就扔出盒子,彈起了吉他。抱著半練習、半演奏的心態,我忘情地彈著吉他。
“那些歐洲人可比你大方多了,尤其是在盧浮宮門口,歐元像下雨一樣進入了我的盒子裏。彈了一個小時,收工後去數了數錢,你猜多少?八千歐元,折合是八萬人民幣啊!”
“噗!”咖啡噴了朱子雲一臉,何平連忙找了塊毛巾,幫他擦去,邊擦邊說,“一個小時八萬,那些老外給的也太瘋狂了吧!”
朱子雲驕傲地甩了甩不算太長的頭發,擺出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獨尊”的樣子說道:“也不盡然,我旁邊的那個小乞丐才賺了兩百。技藝高超,和•;•;•;•;•;•;有些人掏錯了錢包是分不開的。”朱子雲背起旅行包,往辦公室門口走去,頭也不回的對何平說,“我準備去理個發,在這裏多呆幾天,然後再去‘百慕’探險。”
“子雲,等一下!”何平叫住了朱子雲,一句在幾年前朱子雲大學畢業的時候就想說的話,終於脫口而出,“留下吧,別再去外麵了,兄弟!雖然我大你9歲,又是爸的養子,但是我跟你的感情,可是比親兄弟還深。你去外麵,是為了減輕爸去世,留在你內心的痛苦,但已經過去5、6年了,爸也絕對不想讓你這樣!”
“哼!”朱子雲冷哼一聲,聲音變得低沉,“我早已從傷心的日子裏出來了,現在的我,隻是在痛快享受人生而已!如果你想留住我•;•;•;•;•;•;還是那句話,給我一個讓我滿意的樂隊!”說完,朱子雲打開門,走了出去。
背後傳來了何平的聲音:“我會的!你放心,我絕對會給你一個你滿意的樂隊的!無論是為了已過世的爸媽,還是為了你好。你放心!我絕對辦得到!”
冷冷地笑了一聲,朱子雲馬上又恢複了玩世不恭的樣子——迎麵走來了一個女職工。在職工麵前,朱子雲始終都是一個“笑傲江湖”的角色,並且憑著自己的長相和才藝,成為了集團中所有職工的偶像,一些年輕的女職工更是把他當作白馬王子,每次他來“金音大廈”或“金音集團”,都有人送他鮮花,像歡迎大明星般歡迎他。當然,也會像歡送大明星般歡送他,所以•;•;•;•;•;•;
當朱子雲一腳跨出“金音大廈”的門時,懷中的鮮花(“金音大廈”三樓專門賣花每當朱子雲來臨時,比過情人節還旺。因為,當在花叢中行走的朱子雲被顧客看見,某些追星族會不管三七二十一,買花往朱子雲手中送。)足以夠他開一家小型的花店了。哎,無奈,帥哥的力量是偉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