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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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一大早來了。  
    兒子發了一次小燒,婆婆就感覺苗欣虐待了孫子。  
    進了門,鞋沒脫,就站在那兒數落,生怕鄰居聽不到一樣。  
    對於這個婆婆,苗欣從來沒有喜歡過,就像婆婆從來沒有喜歡過苗欣一樣。當初她和施大宇戀愛的時候,年輕守寡把施大宇拉扯成人的婆婆簡直像個瘋子,不管苗欣如何委曲求全,她就是不同意他們的交往。  
    第一次見麵就僵了。之後,施大宇沒讓苗欣去,苗欣也從來不想去。臨近結婚的時候,婆婆為了阻止他們的婚事,不僅背著苗欣給施大宇介紹對象,還以自殺威脅他們。  
    她都二十七歲了,二十六歲生孩子都困難。  
    她長得也太瘦,屁股大的女人才能生兒子。  
    她還不會做飯,將來看你們怎麼過。  
    總之,婆婆眼中的苗欣一無是處。她除了對兒子恨鐵不成鋼外,還仇恨苗欣。她覺得是苗欣勾引了兒子,要不一向以孝敬出名、說一從來不二的兒子怎麼不聽話了,以至於提到這事,從來不發脾氣的兒子和媽媽翻臉,她再不好,也是我和她結婚!  
    因為婆婆的反對,結婚的時候他們沒拍婚紗照,也沒舉行婚禮,祝福的幾個人也都拉著臉兒,好像不是結婚,而是誰家死了人一樣。為此,一向愛她的媽媽大病一場,覺得委屈了女兒。  
    父母都是這樣,誰家的孩子再不好,在父母麵前都是寶貝。  
    隻是媽媽不知道,是苗欣自願不要婚禮的,自願不要婚紗的。  
    她愛婚紗,也向往豪華的婚禮,她更渴望和他手拉手,站在教堂上等待神父的祝福。  
    但不是施大宇。  
    施大宇隻能說適合她,就像她等車的時候,施大宇就是適時開過來的那輛車而已。  
    和施大宇談戀愛,隻是為了彌補內心的空虛。暗戀的男人結婚了,曾經拚命追她的男人們也因為時間失去了聯係。她挑三揀四,家人不催,她都覺得自己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  
    苗欣和施大宇結婚,完全因為施大宇媽媽的反對。人都這個賤性,越是有阻力的東西越覺得珍惜。她和施大宇背著他媽媽約會戀愛的時候,苗欣覺得施大宇很偉大,施大宇可以為了愛情不顧一切。  
    結婚後,礙著施大宇的麵子,苗欣給婆婆購買東西,刻意討好。婆婆呢,東西要,也回答苗欣的話,但就是沒有一個笑臉,哪怕偽裝一下。  
    苗欣筋疲力盡,不止一次地埋怨,我怎麼樣做才能討她歡心?我怎麼樣才能讓她接受我?她為什麼就這樣不喜歡我呢?  
    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可是陳倉度過了呀,孫子都有了呀,她還是那個樣子!  
    她又不和我們住,你就當沒看見沒聽到不行嗎?再說她都快七十歲的老人了,還能跟我們多久呀。苗欣,你不要這樣胡思亂想呀。  
    正因為她快老了,我才想著她應該知趣一點兒。她老了不用人嗎?她老了不讓我伺候嗎?擺著個臉,誰欠她的?想到這兒,苗欣心裏總是恨意叢生。也許是從小到大聽到的恭維太多,也許是生活環境過於順利,在人際交往中,都是苗欣旗幟鮮明地不喜歡人家,現在倒好,被一個稱為婆婆的女人評頭論足,挑三揀四。  
    你怎麼能讓施大宇洗衣服呀?從小到大我們施大宇哪洗過呀?和你結婚的時候,我還給他洗襪子內褲呢!  
    做人家媳婦就得有個媳婦的樣兒,娶老婆做什麼呀?當花瓶供著呀?如果當花瓶,也得挑個好看點的不是?  
    她不好看嗎?在沒嫁給施大宇之前,有多少男人追她呀,有多少男人想方設法地討好她呀。那時候苗欣過於驕傲,過於清高,按照小說裏的情節等待白馬王子。  
    後來,白馬王子出現了,卻是暗戀。直到人家帶著女朋友出現在她的麵前,苗欣才明白,自己早已愛上他了。  
    想到這兒,苗欣心裏更加懊惱。看來女人真的不能下嫁,本來是金子,現在也不過是塊鐵罷了。  
    有一次,苗欣來了好事,量多,髒了內褲和褲子。又不能用熱水洗,隻好讓施大宇幫她一把。這時,婆婆撞上來了,看到施大宇在洗衣服,婆婆有些不悅,後來看到洗的是苗欣的內衣褲,婆婆像被人捅了一刀,腔調都提高了八度。  
    苗欣!  
    媽媽,我來好事了。要不,也不會讓施大宇洗的。  
    來好事呀,每個女人都來呀?難道來了好事就不能幹活了嗎?就不能工作了嗎?苗欣呀,不是我說你呀,你這個人有些嬌氣,來個月經怕什麼呀?別說洗衣服,像我們那個時候,還要下田插秧呢!  
    施大宇累了一天了,就不能讓他休息一下?你可知道呀,以前沒認識你的時候,我們家施大宇可是一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大少爺呀!  
    好像苗欣是一個母老虎,隨時會吃掉施大宇一樣。婆婆不顧年老體弱,路途偏遠,隻要有時間,就會來一個突然襲擊。  
    婆婆一來,他們平靜的生活就被打破了。婆婆做飯,苗欣就得跟著;婆婆刷碗,苗欣也得跟著;就連苗欣洗衣服,婆婆也得指揮,洗衣粉不能放得太多,還有不要把洗衣服的水浪費掉。沒有地方放水?那不是有浴缸嗎?  
    苗欣像個被人監管的奴隸,用盆子把洗衣機裏的水倒出來,胳膊和腰都疼了。而此時的施大宇呢,像得到解放的窮苦人民一樣,拿一張報紙,看看電視,樂得不行了。  
    你媽如果看著我配不上你,那就離婚算了,反正孫子也有了,你可以再找一個年輕的,漂亮的,讓你媽稱心如意的人兒。  
    胡說什麼呀,我媽沒這樣想過。  
    沒這樣想過?那她還不是給你張羅相親呀,以為我不知道,哼!苗欣又翻起了老賬。  
    就那麼一次嘛,你還記著。  
    一次也不行,她分明沒把我放在眼裏。什麼媽媽呀,明明知道兒子有了女朋友,還逼著兒子去相親呀。  
    你不要記恨媽媽,相親的事主要是我的錯。  
    你有什麼錯呀?不是她逼你的嗎?  
    但我可以不去呀,可以絕食抗議呀。所以呀,你不要記恨媽媽,都是我的錯,都是我的不好,我不該去相親呀。不過,去了也沒什麼呀,就是為了應付一下嘛。  
    應付嗎?敢情那女孩兒不如我吧?如果各方麵都比我好,你還不動了心思?  
    哪能呀,再好的人也不如你呀!  
    反正,我不能原諒她,一想起來我就恨死了。  
    哎呀,做媽媽的都會有她自己的想法。我爸在我兩歲的時候就走了,我媽明明可以再嫁的,但為了我,一個人咬著牙挺了過來。她的思想有些保守,她總把自己的想法強加於別人。這是她的錯。我媽對你也沒別的意見,就覺得你不安分,做不了一個好老婆。  
    不安分?我怎麼樣不安分了?我是偷人了,還是搞婚外戀了?你媽也是一個女人,她怎麼能這樣說我呢?  
    她隻是這樣說說,沒有別的意思呀。苗欣,你又來了,哭什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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