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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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超市裏買了苦瓜與鮮雞蛋,外帶一包波蘭烤腸。  
    我吃了一周的快餐,這個周六我打算自己做菜,在外麵吃飯吃得我要吐了,快餐裏的油和菜都散發著同樣的氣味。不管我換哪家,吃起來總是一個樣子。  
    我左手拿著苦瓜,我現在要靠回憶來想象眯眯是怎麼樣做苦瓜的。麻城的苦瓜都是從周城空運過來的,價格貴得要死。我在周城的時候從來不吃苦瓜的,一點點都不吃。  
    現在我吃了,而且特別喜歡吃,這一切都是因為眯眯。  
    眯眯是一個做菜的高手,就算她清炒一個苦瓜都好吃得不行。那苦瓜淋了花生油,炒得九分熟,在帶藍邊的盤子裏散發出好看的油綠。這苦瓜一點兒也沒有我想象中的苦,苦得綿軟悠長,越吃越有味道。  
    眯眯說苦瓜是清火的。那些日子我的臉上長滿了小痘痘,眯眯就讓我拚命地吃苦瓜。  
    自來水冰得入骨,我把苦瓜放到水龍頭下衝了衝就撈上來了。我記得眯眯先把苦瓜剖開,然後去掉內心,切成片。我把苦瓜放到案板上的時候,發現切菜刀不見了。  
    菜刀怎麼會不見了呢?我像一隻貓那樣沿著屋子搜索。眯眯離開的這些日子,我根本沒有進過廚房,所以我認為菜刀不是我搞丟的。那麼菜刀跑哪兒去了?  
    我裏裏外外地搜索了半天,也沒有找到。  
    我坐在沙發上,手裏拿著冰涼的苦瓜發了好一陣子的呆,後來就敲碎幾個雞蛋,然後又把以前留下來的花生米洗了洗放進鍋裏。我原先想先炒花生米的,我在周城的時候吃過艾晶晶炒的花生米,油油的香香的,還有淡淡的鹽味,好吃得不得了。  
    我把花米生放進鍋裏的時候,鍋裏的花生油就刺刺啦啦地蹦了起來,嚇得我一邊關火一邊往鍋裏加水。  
    我又把打好的雞蛋倒進鍋裏,撒了點鹽和味精。  
    這一次飯可能是我這輩子吃的最難忘的一次飯,雞蛋炒花生米。我一邊吃一邊忍不住失落。我這個人真的是太笨了啊,笨得連最普通的飯都不會做。人家劉小瓜還會蔥花炒雞蛋呢,我怎麼連個雞蛋也炒不了啊?  
    我吃了晚飯,然後又坐在電腦邊上。  
    客廳裏的電視是開著的,自從眯眯離開之後,客廳裏的電視一直是開著的。裏麵放的什麼並不重要,我覺得電視開著,我就感覺到眯眯的存在,我的心裏就踏實一點。  
    我也可以想象著眯眯就坐在客廳裏,一邊看電視一邊織毛衣。  
    我的電腦也是開著的,以前眯眯在的時候,我還設置了一個兩分鍾的屏幕保護,隻要我兩分鍾不用電腦就會黑屏。現在用不著了,我讓眯眯看也沒有機會了。  
    她好像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一樣,一點關於她的消息也沒有。  
    這是一場夢嗎?就像小時候看的童話。  
    任務欄上掛著各種各樣的聊天工具,電腦桌麵上有各種各樣的遊戲。光OICQ我就申請了三個,這三個號碼代表著三種身份,其中有一個還被我惡作劇地設成了女的,我的名字叫小妖精,十八歲。這一個小妖精吸引了許許多多的男人,那一個第二十號的頭像不住地在任務欄上晃動。  
    點擊三角狀的菜單,在線和不在線的好友已經超過了五百個。  
    而另外兩個頭像始終是沉默的,有一個叫越走越孤單的號碼下就掛著一個好友,那個叫芬芳如花的女孩子就是眯眯,她是我來到麻城後見到的第一個網友。  
    芬芳如花的頭像是灰色的,自從我見了眯眯之後,這個頭像始終就是沉默的。眯眯說我是她最後一個網友,不管我們有沒有結果,她都不會再上網聊天了。  
    眯眯說上網聊天是一件非常無聊的事情,陳偉,你白天聊晚上也聊,你不覺得累嗎?  
    其實我很少聊天的,我隻是喜歡把自己搞得很忙的樣子。  
    我喜歡把自己裝扮成各種各樣的角色,但我不見麵。  
    在N個身份裏麵,我有一個真的自己。我把我的故事全部說給網友聽,可是他們卻不相信。  
    我有一個號碼裏的身份是中學老師,這裏麵有一個叫憂鬱的天使的女孩子很喜歡我。她不止一次地向我要照片、電話,她還自作多情地把自己的電話、手機、辦公室電話全部告訴了我。她很希望我能像小說中的男人那樣,在她今年過二十二歲生日的時候,能夠一下子飛到她的身邊。  
    我有N個信箱,我也每天都要打開N次信箱,可是除了那些垃圾信件之外,我沒有收到一封寫給自己的信。  
    自從離開周城,我像一個剛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新生兒,一切的一切都沒有了。  
    我很想知道自己離開周城後,有多少人找過我,有多少人在想著我。但我沒有特異功能,我無法讓自己變成蚊子飛到周城,飛到那些與我有關係的人那兒,看一看他們的影集裏還有沒有我的照片,看一看他們家裏是不是還用著我送的健身器械,看一看他們是不是在某一天裏還會提到高偉這個名字。  
    我更要去鄭大同家裏看一看,看一看鄭大同死了之後,他的家人會不會難過?他的家人會不會提到我?他的妻子他的兒子都應該知道,我是因為鄭大同才傾家蕩產的。  
    我們原來的關係多好啊,好得就像一家人一樣。鄭大同的妻子叫我的妻子姐姐,鄭大同的兒子叫我兒子哥哥。那時候我和鄭大同好得就像一個人一樣,他的衣服就是我的衣服,我們倆的西服全是一個牌子,我們開的車也是一個廠家生產的車。  
    我還記得那一個夜晚,我和鄭大同從周城酒店出來,那時候我們倆已經喝得差不多了,搖搖晃晃在周城的馬路上走動。鄭大同說這次操作如果成功了我們倆就會穩賺三百萬。到時候我們五五分成,你可以給情人買套房子,我可以給二老婆買輛好車。  
    我打了鄭大同一下,說誰有情人?  
    鄭大同笑得上氣不接下氣,他翻著死魚眼說,沒有我不知道的事。不過,你還算個好男人,不像我這麼亂,我他媽的太花心了,我幾乎見一個喜歡一個。嗬嗬,我老婆比你老婆想得開,隻要我不休她,無論我怎麼搞她都不在意的。男人嘛,就是喜歡征服。嗬嗬!鄭大同一邊笑一邊推我。  
    鄭大同說的是實話,他這個人在女人方麵沒有條件,在他的情人裏麵既有檔次比較高的女人,也有街邊一晚上四十元錢的劣質貨。有一次,那一個長得肥肥的在天橋上擺地攤的女人找到我們公司,說鄭大同強奸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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