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談散文 李國文:好散文不容易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691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在古老的中國人的文學概念裏,散文是相對於詩詞而言的另一文學正宗。從人們爭說的司馬遷《史記》,為無韻的《離騷》,一直到千古傳誦的唐宋八大家的煌煌巨著,都納入這個散文的廣義概念之中。
可能新文學運動的創始人,很大程度上接受了西方文學的影響。十六世紀後期,法國作家蒙田,創造了一種用以直接表達作家個人的經曆和見解的隨筆以後,二十世紀初葉,中國開始用白話文寫作的作家,便把散文定位於西方文學中的隨筆這個位置上。我想,這就是五四以來,散文局限於抒情的美文,寫意的隨筆,匕首投槍式的雜文,和玲瓏剔透的小品,這樣一個比較狹義範圍裏的原因。
一來,文無定法,二來,文學是一個永遠不會停頓的過程,所以,從古散文到今散文的變化,體現了進步和發展,就被讀者接受,而且受到歡迎,就擁有了至今不衰的生命力。
如今報紙的副刊,文學刊物除小說以外的篇幅,總有散文,隨筆,和分不清是隨筆還是散文的作品。或長或短,各各不一,但主要是那些千把來字,巴掌大小,議題活潑,讀來輕鬆的篇什。或稍有譏刺,或提神醒腦,或意味雋永,或會心一笑,或怡神養性,或樂中有教,或語重心長,或茅塞開竅。看來,這類作品,不太傷脾胃,不太費心思,少一點八股,去一點教條,寫的人,不必太拚命,讀的人,也不至於太要命,倒很符合宋代歐陽修喜歡的“三上”要求。
歐公說過他的讀書法,基本都是在馬上,廁上,枕上進行的。因為這三個地方,都不可能定下心來讀長篇钜著,所以,現代散文便是最佳選擇了。由此,我也聯想到中國古代的線裝書得以風行的緣故了,就在於本冊薄,分量輕,易攜帶,能折疊的優點上。魯迅先生在他的文章《病中雜談》裏,就抱怨躺在病床上捧厚如城磚的精裝書那一份費勁。特別在節奏漸漸加快的當今世界裏,散文的流行,也是時勢之所趨。
散文,在英語裏叫Prose,有“平鋪直敘”之意,還可作“無聊乏味”之解。隨筆,在英語裏叫Essay,也有譯作漫筆,漫話,或小品文,或雜文的。英語裏的這個詞,使人馬上聯想到讀音比較接近的Easy,Ease這兩個詞彙。前者作“容易的”、“舒服的”、“安樂的”和“大方的”解釋,後者作“快活”、“安心”、“悠閑”、“自在”解釋。
有一次,我和一位朋友,談起這種二把刀式的,當然也是貽笑大方的英語見解,這位朋友欣然同意我的看法。因為我對他說,其實這兩個英語詞彙所界定的範圍,所謂安閑、怡樂、平易、衝淡者,恐怕也是寫作隨筆,散文的一種適宜心態。
太強烈,太沉重,太嚴肅,太緊張,散文的“散”的韻味,隨筆的“隨”的特性,也就失去了。金剛怒目,劍拔弩張,怒發衝冠,磨拳擦掌,適宜寫檄文。但戰鬥檄文,談何容易,那是很不好寫的一種題材,第一要有氣勢,第二要有文才,第三要有正義感,第四要言之成理,缺一樣都不行。所以,檄文能寫出陳琳為袁紹起草的《討曹操檄》,或駱賓王《討武檄》水平者,絕少。因此,時下一些文學評論仍能嗅出大字報不潔氣味的緣故,道理就在這裏了。同樣,空洞乏物,無病呻吟,搔首弄姿,自作多情,也就稱不上是真正意義的“散文”了。“散”是一種神態,筆下出來的卻是衝淡,飄灑,不羈,雋永的文字,和鬆鬆垮垮,不著邊際,信馬由韁,跑肚拉稀的筆墨,不是一回事。
誰都可以寫隨筆,散文,和誰都可以寫小說,詩歌一樣,不是什麼稀奇的事。但要寫一篇好的隨筆,散文,和寫一篇好的小說,詩歌一樣,就不那麼容易了。
散文似茶,隨筆如酒,是有它不多,無它卻少的必需品。閱讀好的散文,如在虎跑喝龍井,看斜雨輕灑綠竹,聽清泉伴著鬆濤,能得天然韻味。反之,好比把茶葉悶放在衣箱裏,串了樟腦味,沏出茶來,喝起來絕不是一種享受。品味好的隨筆,如在鑒湖飲加飯,原汁原味,越喝越香,耐琢磨,堪把玩。恍若對座而語,讀文如讀人,到聲氣相通處,恨不浮一大白而後快。若是那些自戀文字,狗屁文章,雜之以訟棍筆墨,文革腔調,存無端咬人之心,有謀財害命之嫌,連燒菜的黃酒都不配,隻剩下酸渾澀臭,隻好往陰溝裏傾倒了。
因此,寫隨筆或散文,大概得要一點閑心,一點閑情,還得要有一點閑空才行。有一次,在座談時,我曾把這種形式的文字,比喻為現在出現的方便食品,或者快餐,無非針對這種文體的輕捷便當的外部特點而言,但就其果腹充饑的熱量而言,和其他食品,也是大同小異而無差別的。因此所謂散文的輕,散,淡,閑,有時隻是一種外部表現出來的形態,一個作家的良知,從本質而論,是無法脫離現實,背靠生活,真正“閑”起來的。但如果把隨筆,散文,一定弄成七碗八碟的滿漢全席,複雜了而不容易,麻煩了而不舒服,沉悶了而不安樂,拘謹了而不大方的話,那麼這些文字也就不可能給作者帶來快活,安心,悠閑和自在了。
法國古典作家蒙田是終其一生,寫隨筆和散文的大家。他的文風曾經影響了一代或數代歐洲文學。他有句名言,“我本人就是這部書的材料!”另一位法國作家布豐也說過:“風格如人。”哪怕隨筆寫的是芥豆之微的小事,散文寫的是片刻感觸,霎那情緒,總得如蒙田所說的那樣,是一種真我的文字體現。隻有真我,才有真情實感,和真知灼見。而真的東西,天然自成,無法裝假,而假的東西,不管怎麼偽飾,也有矯揉造作的痕跡。這也是近年來在報章雜誌上讀類似文章時,深深感知到的一點。有的文章,令人讀來欽佩有加,有的文章,就不敢恭維了。
《西遊記》裏的孫悟空和二郎神鬥法,七十二變,最後變成一座土地廟,可拿自己的尾巴沒法辦,隻好把它化作一根旗杆,企圖蒙混過關,結果被灌江口的二郎看出破綻,哪有旗杆豎在廟後的道理?結果把戲拆穿。其實寫作的人太突出個人,太炫耀自己的話,也和孫悟空一樣,那尾巴就讓人看得不舒服了。所以,隻有發自胸臆,無諱無忌,真實地寫了作者所想所感,所念所思,見學問,有功底,才是毫無疑問的佳作。
如果從字麵的意思來理解,散文,似是散淡任意的文字,隨筆,似是隨手拈來的筆墨。其實不然,散文,是不能散亂,隨筆,是不可隨便的。看起來,做出散碎輕鬆,不加經營的樣子,或者,做出隨意自如,漫不經心似的神態,實際上卻是要認真對付的一種文學樣式。看起來篇幅不大,著墨不多,但要涉筆成趣,意境深邃,卻是很難的。在有限的篇幅裏,白雲蒼狗,鏡花水月,山南海北,大千世界,寫出一番無垠的天地,則更是不容易了。
現在回想起來,如果說寫作是一種快樂的話,那麼寫小說的快樂,是那種一磚一瓦,一釘一木蓋房子的快樂,而寫隨筆、散文的快樂,類似那種立刻成相的照相機,讓人馬上知道你在想什麼,你在講什麼這種向讀者直抒胸臆的短平快效果,所帶來的快樂,是小說、詩詞通過形象來表達的間接方式所不能比擬的。因此,隻要能繼續握筆,這種快樂是不會放棄的。
正因為如此,散文也好,隨筆也好,我想還應該有一個大發展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