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29章 血字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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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放低了姿態,語調變緩,似乎是已經發現,對待巫維淺,一味的強硬得不到任何好的結果。
    環抱著他的腰部,黎凱烈的手臂放鬆,但有種仿佛隨時都準備把他困在自己勢力範圍內的蓄勢待發,繼續說下去,“這次的暗殺是針對你的,克勞迪那邊已經開始動手,這是他們的警告,你也需要我。”
    “你雖然不會死,但你說過會痛,誰也不會喜歡疼痛,而且,相信我,和我合作比落到克勞迪家族手裏好的多,你不會想知道他們將會怎麼對待你的。”黎凱烈在他背後說著,看不見表情,但惡魔私語般的嗓音仍舊傳遞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威脅感,不是出自他,而是出自事件本身。
    他知道克勞迪家族的許多事,從沒有具體說過,但每次說到,都會流露出夾雜著厭惡、仇恨、輕蔑之類的情緒,關切的話也因為這種詭異的語調,變得如同一堆還沒點著的火藥,壓抑著暴躁煩亂,一觸即發。
    “需要我?需要我作為誘餌,還是工具?”
    “今天難道還不夠成為一個證明嗎?我不想讓你受到傷害。”黎凱烈提起今天的事,巫維淺沉默了。
    他必須承認,確實是黎凱烈救了他,在明知道他死不了的情況下舍身相救,“真不知道你是哪種人。”是純粹的狂妄還是有強大的自信?他搖頭。
    黎凱烈停頓了一會兒沒有回答,似乎他自己也找不到答案,然後輕笑了一聲,“我就是我,誰知道呢。”
    在這問答的過程中,他始終抱著巫維淺,突然歎了口氣,午後的歎息像是一道魔咒,對峙開始演變,變得荒謬怪異。
    巫維淺往下注視的眼神一動不動,嘴角微微抿著,一個輕吻落在他的耳畔,黎凱烈的歎氣聲像是為了什麼而妥協了,他從背後抱住他,“你比我活的久,你經曆的比我多,你身上有太多秘密,你讓我著迷。”
    “著迷?黎凱烈,這可能是本世紀最好笑的笑話。”平淡的嗓音像是醇酒,冰魄般的生冷,漆黑的眼眸用嘲諷藏住了些許細微的閃爍,他喃喃自語,“硬的不行就來軟的?看來你比我想的更狡猾。”
    “因為我知道,你比外表看起來更容易被打動。”就如一個多情的無賴、流氓那樣,黎凱烈把全部的力量靠在他背上,雙手環繞,嘴唇貼著他的臉,企圖用自己的軟弱來騙取同情。
    “你想打動我?”眼神在鏡片後隱藏,巫維淺半合著眼。
    “我打動你了嗎?告訴我,不要撒謊。”像是將要爆炸的華麗危險品,沒有人知道上帝為什麼創造了這樣的黎凱烈。
    “你要知道答案?”方向調轉,黎凱烈被撞在門上,巫維淺把麵前的男人抓到手裏,有些惱恨性質的吻,以他自己都沒有想到的力度,狠狠吻了下去。
    這樣的吻總能喚醒暌違已久的激情,巫維淺喜歡這種“時光倒退喚回青春”的感覺,又因為那是早已流逝的過去而想要回避。
    “到此為止。”他猛的推開黎凱烈,看著那張侵略性十足的臉,扶正了鼻梁上的眼鏡,“你打動我的程度,就到這裏為止,我能接受類似的吻,但我不和同性發生關係,如果這是你的目的的話,趁早打消這個念頭。”
    “那我跟你回去找薇薇安,你沒有意見吧?”事實證明黎凱烈不僅是個好的歌手,也一定是個好的演員,調換表情的速度讓人懷疑他前一刻的投入究竟有多少是真實的,他噙著笑,野獸般的眼神,衣冠楚楚的站在巫維淺麵前。
    聖弗朗西斯科,白天,天氣不錯。
    民眾完全不知道最近在娛樂頭條時常出現的巨星已經重新回到這裏,為了隱藏行蹤,黎凱烈采用了最安全的方式,開車離開紐約,到達了目的地。
    這是一段不算太長,但也絕對不短的旅程,上次巫維淺是在昏睡中,不確定自己是怎麼去的,這一次是他和黎凱烈兩個人輪流駕車,一路上沒有過多的交談,他們之間每一次的交流都有演變成爭執的可能,還有醫院裏的那番對話,讓他們相處的方式有點怪異,所以在路上,他們互相之間都很好的保持著距離。
    他們兩個都帶傷,巫維淺的傷勢在胸口,愈合的還算不錯,黎凱烈新傷加舊傷,是個真正的傷病員,可能就像薇薇安所說的,他們的相識就是厄運的代名詞。
    到醫院探望的奧文將要麵對的是無數人的追問,媒體的轟炸,還有歌迷的瘋狂慰問,而主角的突然失蹤,讓這一切變成了一場災難,這讓他不得對外宣稱,黎凱烈傷勢嚴重,需要靜養。
    在媒體窮追不舍,紐約警方為此頭疼的時候,聖弗朗西斯科的安寧也正在遭到破壞,盡管一切看來都很正常,怪異的殺人案還是會在一定程度上被人知曉,媒體是無孔不入的,現在還沒有得到更多消息,但已經有報紙大膽猜測,這將是近期最可能成為連環殺人案的殺人事件,背後很可能隱藏著一個連環殺手。
    接近巫維淺的公寓,他終於在幾個小時的沉默過後第一次開口,“博德那裏怎麼說?”
    “他說沒對薇薇安做什麼,幾乎是在知道她身份的同時,她馬上就被釋放了,他們還不想明著得罪巴托裏財團。”從車上下來,黎凱烈甩上門,咬了一口路邊買的熱狗,這是他今天的午飯,他是個懂得享受的人,但不是事事都講究。
    掃了一眼他臉上的墨鏡,巫維淺讓他進屋去,“先找找有沒有線索,還有你這身打扮……你以為戴著墨鏡別人就認不出你了嗎?”
    對他的冷言冷語,黎凱烈聳肩,一言不發的走進房裏,一路上雖然是輪流駕駛,但他們都很累了,他倒在千瘡百孔的沙發上,“如果你太擔心的話,我們今天就開始調查,就從這裏開始,這應該是她最後呆的地方。”
    自從從醫院裏出來,在離開曼哈頓的路上,黎凱烈就很配合,沒有狂妄挑釁,也沒有放肆胡來,不管他在醫院裏的那番話是真的還是假的,是出自肺腑,還是為了將巫維淺拉上戰車,現在他都很安分,安分到巫維淺有點不習慣的程度。
    “你確定博德說的是真話?”在得到黎凱烈肯定的點頭後,巫維淺一手扯開領帶微微吐了口氣。
    房間裏和他離開的時候一樣,地上很亂,有玻璃碎片和彈痕,他走到在樓梯口坐下,拿下眼鏡揉了揉眉心,“隻要確定她不在博德手裏,她不會有事的,至少她現在還不會有事。”
    克勞迪家族要的是他,博德抓住薇薇安沒有多大好處,他還在黎凱烈手裏的情況下,博德沒有必要說謊,巫維淺在心裏這麼分析,突然眼前一暗,黎凱烈不知道什麼時候站在他麵前,“那是什麼?”
    他指著他的背後,那是樓梯轉角的地方,光線有點暗,巫維淺沒有留意,轉頭看過去。
    牆上有一排紅字,確切的說,那應該是血字,已經幹涸的血,和房間裏本身殘留的血腥味融合在一起,早就淡化,所以他們一開始誰都沒有注意,但現在黎凱烈看見了,像是察覺到不對勁,他往前走了幾步,看清楚了那上麵寫的東西。
    “你在哪兒?”黎凱烈讀了出來。
    簡簡單單的一句話,或者說一個問題,但出現在這裏卻變得不那麼簡單,不那麼讓人明白了,巫維淺也走過去,看到那行字,可能是用手寫的,是用手沾著血跡在牆上寫下來,接著問題就來了,這是誰的血,又是誰在這裏留下血字?
    “這不是薇薇安的筆跡,而且從這字體上看起來,寫字的手應該很大,是個成年人。”他摸了摸那三個單詞,血跡早就幹了,是用英語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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