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半畝·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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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謹走的時候,小希正在上課。坐在教室的拐角,小希感到坐立不安。雖然嚴謹隻告訴自己要去上海參加一個全國性的作文大賽,但還是從城宇的口中的到了確切日程。
老師在上麵一字一句認真的講解著,可是小希卻一個字也沒有聽進去。不知道自己該不該去送嚴謹。
“想去就去,別想太多。”一一還是忍不住說了句。
小希來不及收拾東西就往機場趕。坐在計程車上看著城市不斷變化的景色。突然心中突兀的害怕起來,小希害怕嚴謹就像城市中不斷變化的景色,過去了離開了就再也看不到尋不見。小希隻希望計程車能夠快一點趕到機場,雖然見麵後說的話就是寫加油我支持你的客套話,哪怕見上一麵也是好的。當小希趕到機場時,飛往上海的飛機已經啟動了,隻留下巨大的轟鳴聲盤旋在城市的上空。小希失落的看著飛機在自己的眼中漸漸消失,最後隻留下一個點。
有人說,機場是一個灌滿悲傷與寂寞的角落。當每一班飛機起飛後,留下的是自己的眼淚帶走的是別人的故事。更為讓人感到可怕的是,沒有人知道你曾經在這裏流過淚。空曠的機場寂寞濕漉漉的登場。糾結進每個人的眼眸,而我們隻能穿越迷霧般的城市看著心中那個他漸行漸遠的身影。
小希失落的望著天空。期盼嚴謹也會像自己一樣望著機場出發的那個起點,哪怕他根本就看不到此時在機場的自己。小希不知道嚴謹什麼時候才能回來?
以後的日子裏,小希似乎又回歸到了過去。每天學校,課堂,宿舍。三點一線的生活,一切歸於沉寂。在此間,小希突然就愛上了在黃昏的時候寂寞的看天,看被燃燒著的天空一點一點有微白泛紅。像是流浪畫家筆下的作品,在粗線條和色澤搭配中顯得空洞而又死去沉沉。沒有意識,沒有生命。小希突然就想起了以前看過的一部日劇,其實自己對那部日劇並沒有多大的印象。自己想起隻是因為裏麵的一句台詞,那句台詞是男主人公最後對女主人公。他說如果有一天你看見黃昏死了,那麼我就真的死了,我不能帶你去你期待的天涯海角也不能陪你到地老天荒,當你看見黃昏時請道一句晚安,因為我會高興的。然後,女主人公就再也沒有等到她的男主人公。而黃昏就在自己的眼中死去。劇末是巨大的字幕:請對天使說晚安,因為天使愛過你。
小希就是這樣靜靜的看著黃昏,看著黃昏靜靜的流淚。她害怕,有一天嚴謹也會對自己說晚安。然後就再也找不到他了。
也是在著期間,一一突然就愛上了搖滾音樂。愛上了那種撕心裂肺的歇斯底的吼聲,還有重金屬敲擊的聲響。每次一一總是將音樂聲道開到最大聲然後在上課的時候將頭埋在桌子下聽著,其中還不乏搖頭晃腦的跟著音樂擺動。小希上課的時候總是能夠聽見從一一的播放器中飄出來的聲音,一聲一聲敲擊著心扉。像是自己從樓層的頂端跌落下來。其中有著一種說不出來的快感,最後就是重重摔落的聲音。鮮血暈染開來,細枝末節的一寸一寸染透一切。如今的音樂市場很少有人聽著幾乎要將人震暈的搖滾,取而代之是流行音樂。與其說現今的音樂是為了陶冶人們的生活,還不如說音樂人是為了發展而去討好這個市場。每次走上街頭從音像店,服裝店傳來的都是充滿商業化氣息的所謂的流行音樂。要不就是網絡歌手的走紅音樂充斥整條街。以至於,小希分不清什麼樣的音樂才是算真正的音樂。小希看著一一忘我的聽著從耳機中傳來的重金屬敲擊的聲音,突然就那麼傷感。不知道究竟是因為什麼而傷感。
小希清楚的記得嚴謹曾經告訴她,自己最愛的是校園民謠。對於校園民謠小希並不是太熟悉,這主要是因為出生年代的原因導致的。小希出生的時候校園民謠已經走向了沒落,等到自己真正的去接觸音樂時,校園民謠基本上已經聽不到了。隻有那些在那個時代聽著校園民謠長大的人還不時的去緬懷,去歎息。有時還會哼上幾句,聲音很小但是很好聽。小希就曾經聽過自己家邊上有一個人抱著吉他輕輕彈唱著。等到自己想問他這是什麼歌時,那個人就走了。小希看著那個背著黑色的琴箱穿著風衣漸行漸遠的身影,原來那才是真正的流浪歌手。行走於天地之間,歌唱於四海之內。最後就再也沒有聽過那首歌。
當嚴謹第一次將自己帶進一個音像店時,才明白那就是校園民謠。小希至今還記得那家音像店的名字叫藍色魅影。那裏所有的音樂都是校園民謠。很顯然老板就是屬於那個時代的人,那個校園民謠風靡的時代。
每次嚴謹拉著小希來到這裏時就會看見老板很開心的笑著迎接他們。老板的笑聲很爽朗很隨意,沒有那些真正的商人笑聲中的諂媚與奉承。這也是小希為什麼喜歡這家藍色魅影的初衷。
嚴謹拉著自己走到最裏麵帶上耳麥靜靜的聽著歌,有時候是一兩個小時有時候就會是一整個下午。那是一個最最純粹的時候,忘卻了時間的存在也忘卻了塵世中的煩擾。老板如果不忙的話就會泡上兩杯咖啡,於是小希就和嚴謹一邊喝著咖啡一邊聽著老板說關於他們那個年代的記憶,那個年代的音樂。他總是說的很細,和用心,畢竟能夠找到兩個不是生在那個年代卻深愛著那個時代留下來關於青蔥年華的記憶的人猶如大海尋針。所以,他不會放棄任何一個講述的機會。
有時小希真的希望自己能夠和嚴謹生在那個年代,那樣就可以一起在某個陽光的午後坐在長椅上一起靜靜的聽著歌。
後來小希和嚴謹再次來到這裏時卻發現這裏一切都變了樣子。那個藍色魅影放佛在一瞬間蒸發了一樣。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小希第一次看見從嚴謹的眼中飄過的失落以及一顆顆滾熱的眼淚。原來,嚴謹是那樣深愛著他所愛的音樂。
小希總是很關注校園民謠的有關消息,可是校園民謠已經不再被這個時代所接受。除了一個個搖頭的樣子和不知道的回答。小希才明白,某些東西的離開就代表著一個故事的終結,一個時代的結束。
一天小希和一一吃完飯,一一說要帶自己去一個地方。於是兩個人疾步的穿梭於麻木的街道和一張張麵無表情的臉。小希有時在想自己究竟在幹什麼,為什麼總是自己像是一個失去重心的玩偶搖搖晃晃的度過歲歲年年,日日夜夜。
來到那個地方發現是一個不大的迪吧。名字叫做慢搖時代,很要味道的名字。還沒進去就聽見重金屬敲擊的聲音傳了出來。以及那些跟著音樂瘋狂的人群。第一次來到這種地方,小希感到了一絲害怕。不知道該進還是不該進。一一沒有像太多拉著小希就進去了。
巨大的眩光燈在耀武揚威的張牙舞爪。追光燈下的領唱聲嘶力竭的吼著,幾乎要將整個屋頂都掀翻。地下是歡呼雀躍的跟著節奏應和著。
小希第一次發現人生竟然可以瘋狂到這種地步。不管他們是為了向絕望發出最後的挑戰,還是為了讓人生尋找一點刺激。畢竟他們是開心,起碼在小希看來是的。雖然耳邊旋轉的並不是自己喜歡的旋律,但是這種瘋狂的氛圍還是讓自己找到了一點瘋狂的影子。不羈與狂妄的青春在熱火中燃燒。
出來時小希雙手插在褲袋裏跟在一一的後麵。突然一一就在街道的拐角吐了起來。看的出來一一並不適應那樣的環境。
“你知道為什麼我會不厭其煩的聽著搖滾音樂嗎?完全是因為他。”
一一說到了那個染著藍色頭發的吉他手。一開始小希就覺得他像一個人,像嚴謹最好的朋友城宇。原來真的是他。而那火焰般的頭發其實是假頭套。
“他不是不會唱歌嗎?”小希分明記得那一次城宇和一一唱歌的情景。那個把一首歌唱得完全不靠譜的傻男孩。原來一一真的喜歡城宇。
“他是騙我們的。隻是為了逗我們開心。其實,他有很好的音感和嗓子。城宇說自己也是初中畢業後才接觸的搖滾。那是一種跌覆整個世界的瘋狂與呐喊。一直讓他很興奮,於是就組了個樂隊開始在迪吧駐唱。”而這一切嚴謹並不知道,也許是因為寂寞才愛上它,所以不願講起因為不想讓嚴謹知道自己其實很寂寞。
後來才明白一一並不是那種喜歡搖滾到要死掉的人。一切的目的隻是為了想通過搖滾走進他的世界。相反,一一覺得搖滾讓自己的耳朵痛的要死掉的錯覺。
那晚,小希第一次知道當你深愛著一個人的時候就會愛他所愛的一切,愛屋及烏。那麼嚴謹會像愛著自己一樣愛著自己所愛的一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