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愛慕衛公子  第二十一章 送花箋佳人示愛意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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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靈宵想住在衛敬賢的雅軒裏被拒絕,隻得悻悻回返自己的臥房,嬌蘭正坐在門口等她回來,嬌眼睲鬆,哈欠連天,見她進門,就打起精神幫她寬衣卸妝。
    這一夜孟靈宵興奮得睡不著,躺在帳子裏上沒幾時就坐了起來,拿出一張連枝花樣小箋在上麵寫道:“金雀釵,紅粉麵,花裏暫時相見。知我意,感君憐,此情須問天。香作穗,蠟成淚,還似兩人心意。珊枕膩,錦衾寒,覺來更漏殘。”
    這是李煜的《更漏子金雀釵》,寫得婉轉動人,孟靈宵十分喜歡,借此送給衛敬賢表達愛意。寫完後,她想讓嬌蘭連夜送去,但轉念一想,這麼晚了,還是讓嬌蘭睡吧。對下人要寬厚仁慈,晚上不讓人家睡覺還支使著人家跑來跑去,太不厚道了?於是孟靈宵壓仰著興奮的心,也睡下了。
    結果第二天一早,天剛亮她就起床,忙不迭地親自拿著跑到衛敬賢的臥房給他看。
    衛敬賢微笑著看完,說道:“靈宵你寫的這首詩格式與常詩不同,別出心裁,語句婉麗,真是胸羅錦繡,口吐珠璣,若果你能在太平公主宴前賽詩,不是第一,就是第二。但那種歡宴,我不願帶你去,以前我也沒有帶玉簫去過。因為出席宴席的人大多是名利中人,風流浪蕩,並非善類,我自己都不願去,隻是礙於太平公主的顏麵不得不去。”
    孟靈宵心想,我送給你的這是一首詞,在唐末才舉起的格式,當然與你們大唐的詩的格式不同。至於衛敬賢說的文人宴前賽詩,她倒是很向往,但是聽衛敬賢說,不願她和那些並非善類的人見麵,她也就不想去了。其實她隻想和衛敬賢單獨相處,哪裏都不想去,就是皇宮盛宴也不不稀罕。
    她呆呆地看著衛敬賢,衛敬賢今日穿著家常衣服,更顯得目秀眉清,齒白唇紅,豐姿俊逸,一身不俗,能跟他相知相愛,就是少活十年她也心甘情願。衛敬賢微微一笑,輕輕地攬她入懷,溫柔地說:“這樣看著我幹嘛?我們已經相處了很多天,又不是頭一天見麵。”
    “你待我太好,讓我做你的婢女伺候你吧。我不要做什麼千金小姐,我在一千多年後的現代社會,過的日子還不如你家的婢女,不但窮困潦倒,而且處處受人白眼。我們那個社會,表麵說是人人平等,其實等級製度更是森嚴,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笑貧不笑娼。有錢有權走到哪裏都倍受尊重,貧窮而處於低層的人處處被踩,人格尊嚴被踐踏。在單位被欺負被鄙視,就是自家的親人都瞧自己不起。如今到了你身邊,我很幸福,我感到了被尊重被重視被愛護,我感覺我是一個堂堂正正的人。我就是死,都不想離開你。”孟靈宵說著說著,眼圈就紅了,眼淚奪框而出,象斷了線的珍珠一樣。
    衛敬賢連忙安慰她,把她抱在懷裏哄著,用手幫她擦去眼淚,吻著她的臉頰說:“現在你到我身邊,不是一切都好了嗎?你才思敏捷,連我都欽佩你,在你們那個社會怎麼會被鄙視呢?”
    “我們那個社會隻講社會背景和人際關係,這兩樣我都不行。我隻會悶著頭讀書,什麼都不會。”
    “你不要再哭泣了,現在你已經離開了那個地方,到了我的身邊。我們形影不離,吟詩作畫,過得很是幸福美滿。以前不快樂的日子就不要想了。你要是想住在我的雅軒也行,從今後你就住在我隔壁的屋子,我叫下人收拾好,你就搬過來。”
    孟靈宵喜出望外地點點頭,突然悄悄地在衛敬賢耳邊含嬌細語道;“我最想的,就是和你住在一間房裏,而不是隔壁。”說完粉麵一紅,嬌羞地跑出房去。
    衛敬賢望著她楚楚動人的可愛背影,臉上浮起悅然的笑意。這個小可愛,給他的生活增添了很多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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