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二章記憶的線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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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承桐把車開出了地下車庫,城市的夜風從車窗灌進來,冷得他整個人都在發抖,但他沒有關窗。他需要這些冷風讓自己清醒。他需要一個方向。
    記憶恢複的那一刻,他腦子裏湧進來的不隻是邱明衝的臉、他們之間的那些畫麵,還有一個地址——他買的那套房子,寫的是邱明衝的名字。那個地址像是刻在他骨頭裏的,即使失憶的三年裏他從未想起過,此刻它清清楚楚地浮現在腦海裏,每一個數字都清晰得像刀刻的一樣。他把車開上了高架,往城東的方向駛去。
    那套房子在新開發的片區,離他工作的醫院有些遠,離**住的地方更遠。當初買的時候他考慮過這個問題,但他想的是——遠一點好。遠一點,母親不會動不動就過來,不會讓邱明衝在麵對她的時候手足無措。遠一點,那是隻屬於他們兩個人的地方。他用了自己工作以來全部的積蓄,又跟銀行貸了一部分款,把那套三室一廳的房子的房產證上寫上了邱明衝的名字。他想給他一個家,一個不需要看任何人臉色、不需要在任何人麵前緊張的家。可是他還沒來得及帶邱明衝去看那套房子,邱明衝就走了。
    車子停在了那棟樓的樓下。俞承桐在車裏坐了一會兒,抬頭看著那扇漆黑的窗戶。十樓的中間那一戶,窗簾沒有拉,月光照進去,在地板上畫出一片銀白色的光斑。什麼都沒有,沒有人,沒有家具,沒有生活的痕跡。隻有空蕩蕩的、積了三年灰的、沒有人在等他的房間。
    他下了車,走進單元門,坐電梯上了十樓,站在那扇深灰色的門前。門鎖是密碼鎖,他伸出手,按了六個數字——邱明衝的生日。門開了。
    屋子裏很黑,很安靜,空氣中有一種久無人居的、潮濕的、像地下室一樣的味道。俞承桐站在門口,沒有立刻進去,手還握著門把手,指節泛白。他的眼睛在黑暗中慢慢地適應著,看到了玄關——空蕩蕩的,沒有鞋櫃,沒有拖鞋,什麼都沒有。但他記得,他買過一雙棉拖鞋,灰色的,放在鞋櫃上,尺碼比他的大一號。那雙拖鞋後來被他帶回了原來的公寓,放在玄關了。他不記得為什麼要帶回去,不記得為什麼要把那雙不屬於他的拖鞋留在身邊三年,但他現在知道了——他在等一個人,一個他忘記了的人,來穿那雙鞋。
    他走進去,走過玄關,走進客廳。月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地板上,白得像霜。客廳很大,落地窗正對著小區的花園。他站在窗前,看著窗外的夜景,小區的路燈把花園裏的樹照出一片昏黃的光暈。他閉上眼,那些他親手規劃的、關於這間屋子的每一個細節,像潮水一樣湧了回來——沙發要買灰色的,邱明衝喜歡灰色,他穿灰色衛衣最好看。茶幾要買木質的,不要玻璃的,以後……他停了一下。以後什麼?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在“茶幾”後麵想到“以後”,但他想的是——以後他們可以窩在沙發上看電影,邱明衝靠在他肩膀上,他的手搭在邱明衝的腰上,茶幾上放著邱明衝做的菜,兩副碗筷並排擺著。廚房要做開放式的,台麵用白色的大理石,好擦。邱明衝做飯的時候他可以在旁邊看著,幫他遞調料,幫他嚐鹹淡。這些規劃他從來沒有告訴過邱明衝,因為他還沒來得及。他以為有的是時間,以為以後可以慢慢說,以為他們的一輩子還很長。
    可是一輩子太短了。短到他還沒來得及說,邱明衝就走了;短到他還沒來得及接他回家,就出了車禍,把所有的事情都忘了。
    他睜開眼,看到空蕩蕩的牆壁上有一個淺淺的印記,是以前掛過什麼東西留下的。他不記得那裏掛過什麼,也許是一幅畫,也許是別的什麼。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這個地方空了三年。空了三年,等他回來。俞承桐在空蕩蕩的客廳裏站了很久,久到月光從地板上移到了牆上,久到他的腿開始發麻。他轉過身,走出了那套房子,關上了門,重新設置了密碼。不是邱明衝的生日了,是另一個日子——他們在清水河邊牽手的那個日子。他想,如果邱明衝有一天回來了,他會知道這個密碼是什麼。他一定會知道。
    他坐在車裏,沒有發動引擎,握著方向盤,看著前方黑漆漆的路。腦子裏有三個問題,像三座大山,壓得他喘不過氣。
    第一個,沈茗芷。他和沈茗芷之間的關係必須有一個了斷。不是因為她不好,是因為他不愛她。他從來沒有愛過她。失憶的三年裏他沒有愛過她,恢複記憶之後他更不可能愛她。他的心裏隻有一個人,那個人從十五歲就住進去了,住了十幾年,把所有的空間都占滿了,沒有任何人的位置。他必須跟沈茗芷說清楚。不是“我們不合適”,不是“我需要時間考慮”,是“我不愛你,我有愛的人了”。這句話很難,但他必須說。如果他不說清楚,邱明衝是絕對不會回來的。他太了解邱明衝了——那個人什麼都替別人想,從來不想自己。如果他覺得自己成了別人感情裏的障礙,他寧可一個人走得遠遠的,也不會回來。
    第二個,父母。母親不喜歡邱明衝,從一開始就不喜歡。不是因為他不好,是因為他不是她心目中的“合適人選”。她心目中的“合適人選”是沈茗芷這樣的——門當戶對、家世清白、能幫到俞承桐的事業。而邱明衝是一個初中都沒畢業的、修車的、劣質Omega。她不接受,也從來沒有試圖去接受。三年過去了,她的態度有沒有變?俞承桐不知道。但他知道,不管她變沒變,他都不會再退縮了。他退過一次,退了三年,還不夠嗎?他不能再退了。再退,他就真的找不到那個人了。
    第三個,也是最讓他害怕的一個——三年過去了,邱明衝身邊有沒有別人?他在商廈裏看到邱明衝推著購物車,車裏有一輛紅色的玩具車。那輛車是買給誰的?他想起那張照片,林銳親吻邱明衝的臉頰,邱明衝沒有躲開。林銳喜歡邱明衝,那是顯而易見的。一個年輕的、優秀的、熱烈的Alpha,天天跟邱明衝在一起工作,一起出差,一起站在領獎台上。他會不動心嗎?林銳會追他嗎?邱明衝會答應嗎?這些問題像刀子一樣紮在俞承桐的心上,每一個都紮得很深很深。他不敢想,但他不能不想。他把頭靠在座椅上,看著車頂棚。地下車庫的燈光是慘白色的,照得整個世界都像一個病房。他伸出手,看著自己的手——這雙手做過手術,縫過傷口,翻過書頁,在筆記本上畫過小小的對勾。這雙手覆在邱明衝的手背上過,貼過他的肚子,握著他的手說過“我來接你回家”。這雙手,三年前什麼都沒有握住。現在,他要握住。
    他拿起手機,給沈茗芷發了一條消息。“茗芷,明天有時間嗎?我有話跟你說。”消息發出去之後,他把手機放在副駕駛座上,發動了車,駛出了地下車庫。夜風還是涼的,灌進車裏,吹得他的眼睛發澀。他沒有擦,那些風會把他的眼淚帶走,帶走也好,他不需要眼淚了,他需要行動。
    他回到家的時候已經快淩晨了。他換了鞋,走進客廳,看到茶幾上那張鑽戒的照片還攤在那裏。他拿起來,看了一眼,然後把它撕成了兩半,丟進了垃圾桶。他走進臥室,打開衣櫃。衣櫃最裏麵,掛著一件深藍色的衛衣。那不是他的衣服。他不記得這件衣服是怎麼來的,不記得它為什麼會在他的衣櫃裏。但他知道,這件衣服是邱明衝的。他伸出手,指尖觸到衛衣的袖口,麵料的棉質很軟,洗了太多次,顏色有些發白。他把衛衣取下來,抱在懷裏。他把臉埋進去,聞到了一股很淡很淡的味道——不是洗衣液的味道,是邱明衝的味道。他很久很久以前在出租屋裏聞到過的味道,在那個隻有十幾平方米的、牆皮剝落的、窗簾洗得發白的房間裏。那個味道像一根線,穿過三年的空白,穿過那場幾乎要了他命的車禍,穿過他腦子裏那片濃稠的、厚重的、終於散開了的霧,把他和那個人重新連在了一起。他把那件衛衣疊好,放在枕頭旁邊,躺了下來。窗外的天已經有些發白了,黎明快要來了。他閉上眼睛,把那件衛衣貼在胸口,像抱著一個人。一個他弄丟了的人,一個他一定要找回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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