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九章,沒有人能把我們分開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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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祭祀大典定在秋分。
    苗寨的規矩,這一年收成好不好,寨子平不平安,全看這天能不能把山神哄高興了。往年這時候,寨老們要提前三天齋戒,把最好的牛羊豬三牲備好,還要選出最幹淨的童男童女去打掃祠堂。
    今年有些不同。
    自從阿普被趕跑後,寨子裏關於“不祥之人”的流言像山裏的霧,散了又聚,聚了又散。雖然沒人當麵說什麼,但季濡禮去溪邊浣布,去藥圃采藥,總能感覺到背後那些若有若無的目光。
    不是惡意的,隻是探究,帶著點敬畏和疏離。
    像看一個……外人。
    沈煜澤看在眼裏,沒說什麼。他隻是在秋分前半個月,去了一趟祠堂。
    沒人知道他對寨老們說了什麼。隻聽說那天談了很久,沈煜澤出來的時候,臉色很平靜,寨老們的臉色卻有些複雜,像是下了某種艱難的決心。
    秋分這天,天還沒亮透,寨子裏就熱鬧起來了。
    銅鼓敲響,一聲沉過一聲,震得人心口發麻。家家戶戶的門都開著,門口插著新采的艾草和菖蒲。女人們穿著繡滿花紋的盛裝,銀飾叮當;男人們扛著獵槍或者長刀,腰杆挺得筆直。
    季濡禮醒得最早。
    他沒穿那身水紅的衣裳,也沒戴那些銀飾。他穿了一件洗得發白的青布長衫,那是沈煜澤剛來苗寨時最常穿的款式,雖然舊,但幹淨利落,襯得他人很清瘦,也……像個正經的大夫。
    “緊張?”沈煜澤坐在床邊,替他係好衣帶。
    季濡禮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
    “不緊張。”他說,聲音有點幹,“就是……不知道該站哪兒。”
    以前他隻是個躲在暗處的藥奴,這種場合,他連看的資格都沒有。現在,他是沈煜澤的人。可這個身份,在這麼莊重的大典上,到底算什麼呢?
    “站我身邊。”沈煜澤說,伸手替他理了理衣領,“哪兒也不用去。”
    季濡禮看著他。
    沈煜澤今天穿得正式。那件靛藍色的舊袍子換成了深黑色的,料子是他上次去鎮上特意挑的厚錦緞,雖然樣式簡單,但在這種場合,顯得格外肅穆。他頭發用一根簡單的木簪束起,露出了光潔的額頭和那道淡淡的疤。
    整個人看起來,不像個病秧子,倒像個運籌帷幄的將軍。
    “走吧。”沈煜澤伸出手。
    季濡禮把手放進去。
    兩人走出院子。
    外麵已經聚了不少人了。看見他們出來,喧鬧的人群安靜了一瞬,隨即又恢複了嘈雜。但那目光,確實不一樣了。
    不再是那種審視怪物的眼神,而是一種……複雜的、帶著點期待的打量。
    祭祀的地方在寨子中央的廣場上。
    廣場最前方搭了個高台,台下擺滿了供品。全寨的老少都來了,黑壓壓的一片,站在晨霧裏,像一片沉默的森林。
    沈煜澤牽著季濡禮,穿過人群。
    沒有人讓路,但也沒有人阻攔。他們就這麼走著,一步步走向那個高台。
    季濡禮能感覺到那些目光落在他身上,有的好奇,有的疑惑,有的……或許是感激。他不敢看,隻能盯著沈煜澤的後背,盯著他衣袍上微微晃動的褶皺。
    走到高台下,寨老們已經在等了。
    為首的那個老寨長,頭發胡子全白了,手裏拄著一根龍頭拐杖。他看著沈煜澤,又看了看季濡禮,渾濁的眼睛裏閃過一絲光亮。
    “時辰到了。”老寨長說。
    沈煜澤點了點頭,牽著季濡禮,走上了高台。
    台下,幾百雙眼睛齊刷刷地望上來。
    風停了。
    銅鼓聲也停了。
    整個世界安靜得隻剩下呼吸聲。
    沈煜澤鬆開季濡禮的手,往前站了半步。
    他沒拿稿子,也沒說什麼長篇大論。他就那麼站著,看著台下那些熟悉又陌生的麵孔。
    “各位父老鄉親。”他開口了。
    聲音不大,卻清晰地傳遍了整個廣場。
    “五年前,我被仇家追殺,身中牽機劇毒,倒在山裏,是季濡禮把我背回了家。”
    台下一片寂靜。
    所有人都知道這事,但沒人敢在大庭廣眾下提。因為那是沈煜澤最狼狽的時候,也是季濡禮最見不得光的時候。
    “那時候,我是個廢人。”沈煜澤的聲音很平靜,像是在說別人的事,“手腳不能動,話不能說,連屎尿都得靠人伺候。我試過自殺,試過絕食,是他沒日沒夜地守著我,用那些苦得要命的藥,一口一口喂我活下來。”
    季濡禮站在他身後,眼眶紅了。
    他想起了那些日子。沈煜澤疼得滿床打滾,他按不住,就用繩子捆,被沈煜澤用那種恨不得殺了他的眼神盯著。他怕,怕得要死,可他不能逃。
    “後來,我醒了。”沈煜澤頓了頓,目光掃過台下,“我醒了,看見他趴在床邊,瘦得脫了形,頭發一把一把地掉。那時候我就想,這輩子,隻要我沈煜澤還有一口氣,誰也不能動他一根手指頭。”
    他轉過身,麵向季濡禮。
    在幾百雙眼睛的注視下,他伸出手,輕輕握住了季濡禮的手。
    十指緊扣。
    “今天是大典。”沈煜澤看著季濡禮,也看著台下,“我沈煜澤,當著列祖列宗的麵,當著全寨人的麵,告訴你們。”
    他深吸一口氣,聲音抬高了一些,帶著一種斬釘截鐵的力度:
    “季濡禮,是我沈煜澤明媒正娶的夫君。”
    “是他,把我從鬼門關拉回來的。”
    “沒有他,就沒有今天的沈煜澤,也沒有今天站在這裏的沈煜澤。”
    “所以——”
    沈煜澤的目光銳利地掃過全場,那股久居上位的氣勢瞬間壓住了所有人。
    “誰敬他,就是敬我。”
    “誰辱他,就是辱我。”
    “誰要是再用那些惡毒的話咒他,別怪我不顧同寨之情。”
    話音落下,全場死寂。
    連風聲都停了。
    季濡禮的心跳得快要蹦出來。他不敢看台下,隻覺得手心全是汗,沈煜澤的手卻穩得像塊石頭,牢牢地托著他。
    幾秒鍾的寂靜後。
    人群最前排,那個白發蒼蒼的老寨長,忽然動了。
    他顫巍巍地舉起手中的龍頭拐杖,重重地頓了一下地麵。
    “好!”
    一聲蒼老的喝彩,像驚雷一樣炸響。
    緊接著,第二聲,第三聲……
    “好!”
    “好啊!”
    “季大夫是好人啊!”
    “救了沈少爺,就是我們寨子的恩人!”
    原本的寂靜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山呼海嘯般的應和聲。那些原本還在觀望的寨民,此刻臉上都露出了釋然甚至是感激的神情。
    是啊,不管他們是男是女,是正是邪。
    隻要能把人從死神手裏搶回來,那就是天大的恩德。
    幾個被季濡禮治過病的婦人,甚至抹起了眼淚,拉著身邊的人說:“我就說季大夫是好人,上次我兒媳婦難產,要不是他……”
    “就是,上次我爹的咳疾,也是他治好的……”
    “人好著呢,就是不愛說話……”
    那些曾經像針一樣紮人的目光,此刻全都化作了**。
    季濡禮站在台上,看著台下那一張張樸實的、真誠的笑臉,眼淚終於忍不住,大顆大顆地掉了下來。
    不是委屈,是那種積壓了太久太久的、終於被接納的喜悅。
    沈煜澤鬆開他的手,轉過身,麵對著他。
    在幾百雙眼睛的注視下,在秋日初升的陽光下,他抬起手,有些笨拙地,用指腹擦去季濡禮臉上的淚。
    “看。”沈煜澤低聲說,嘴角勾起一個極淺卻真實的弧度,“沒人能把我們分開了。”
    季濡禮用力地點頭,眼淚掉得更凶了。
    祭祀繼續進行。
    銅鼓重響,蘆笙吹起。
    季濡禮站在沈煜澤身邊,看著寨民們載歌載舞,看著那些銀飾在陽光下閃閃發光。他不再覺得自己是個外人,不再覺得那身水紅的衣裳刺眼。
    他抬起手,悄悄勾住了沈煜澤的小指。
    沈煜澤沒動,隻是反手,將他的手握得更緊了些。
    大典結束後,兩人往回走。
    路邊的楓葉紅了,像一團團燃燒的火。
    “沈煜澤。”季濡禮忽然叫他。
    “嗯?”
    “謝謝你。”
    沈煜澤停下腳步,轉過身,看著他。
    陽光透過紅葉的縫隙,灑在季濡禮臉上,那枚銀戒指熠熠生輝。
    “謝什麼。”沈煜澤說,語氣很淡,“我隻是在陳述事實。”
    “就是事實。”季濡禮看著他,眼睛亮晶晶的,“你是我夫君,我是你家人。”
    沈煜澤看著他看了很久。
    然後,他低下頭,在路邊,在無人經過的小徑上,極輕地吻了一下季濡禮的嘴唇。
    一觸即分。
    像是一個蓋章,一個確認。
    “回家吧,家人。”沈煜澤說。
    “好嘞。”
    兩人並肩往家走。
    影子被夕陽拉得很長,交疊在一起,融進了那片絢爛的紅葉裏。
    從今往後,山高水長,人間煙火,他們都是一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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