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白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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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東人民醫院的食堂在一樓。杜大誌排在買粥的窗口前,要了一碗白粥,一碟鹹菜。粥八毛,鹹菜五毛。他端著托盤走到角落裏坐下,看著粥冒熱氣。
白粥很稠,米粒煮開了花。他想起金姨給他點了兩年的皮蛋瘦肉粥,但金姨自己從來不吃皮蛋。這兩年,金姨把他當半個兒子養——留飯、收快遞、房租欠了三個月也不催。他回報她的方式,是戴著頭套去搶她的店。
他把粥端上五樓。508病房裏,金姨的床空著,被子疊得整整齊齊。隔壁床的病人說金姨去做CT了,在一樓。
他下到一樓,在影像科門口的長椅上找到了金姨。她頭上纏著紗布,穿著藍白條紋的病號服,旁邊坐著一個護工。杜大誌蹲下來,把粥放在地上。
“白粥。”他說。
金姨看了他一眼。“鹹菜呢?”
“沒買。”
“你就讓我喝白粥?”
“你不愛吃皮蛋,我記住了。白粥對胃好。”
金姨沒再說話。她從塑料袋裏拿出一個饅頭,掰成兩半,一半遞給他。“吃。”
杜大誌接過饅頭。饅頭是熱的,食堂剛出鍋的那種。他咬了一口,嚼了很久。饅頭是甜的,麥芽糖的那種甜。他想哭,但沒哭出來。
“金姨,我可能要走了。換個城市,換個名字。”
金姨端著粥碗的手停了一下。“還回來嗎?”
“回來。安小澄還在裏麵,我得回來接她。”
“你接她幹什麼?她自己做的事自己扛。”
“我答應她了。”
金姨看著他,看了好一會兒。她把粥碗放在膝蓋上,騰出手,從病號服口袋裏掏出一把鑰匙,放在杜大誌手心裏。銅色的鑰匙上係著紅色塑料繩,是小賣部卷簾門的鑰匙。
“店裏的東西幫我收拾一下。櫃台抽屜裏有個鐵盒子,盒子裏有一千三百六十塊錢,你拿走。剩下的貨能退的退了,不能退的你留著吃。”
“金姨,那個店——”
“關了。不開了。”
金姨說這句話的時候聲音很平,像一個老師在念課文。但她的手在抖,粥碗裏的水在晃。杜大誌看到她眼角有一道很深的皺紋,以前沒注意過。那道皺紋從眼角一直拉到太陽穴,像一條幹涸的河床。
“姨開那個店開了十五年,”她說,“你來了兩年,是最後一個從我店裏賒賬的人。別人都是欠了錢就跑了,你還回來還,雖然一直沒還上。你不壞,大誌。別因為做了一件錯事,就覺得自己是壞人。”
杜大誌把那個饅頭吃完了。他把手指上的饅頭渣舔幹淨,站起來,扶金姨去做CT。金姨的胳膊很細,細得他一圈就能握住。她身上的味道還是和店裏一樣,洗衣粉和醬油混在一起的味道。白色的門關上之前,金姨回過頭看了他一眼,嘴唇動了一下。口型像是“走”。
杜大誌沒有走。他坐在走廊的長椅上,等著金姨做完檢查。走廊的燈管有一根壞了,一明一滅地閃。他掏出手機看了兩次,沒有新消息。他把手機放回口袋,又把金姨的鑰匙掏出來,放在手心裏轉了兩圈。鑰匙很小,但很重。不是重量,是分量。這把鑰匙開了十五年的門,每天清晨六點,金姨用它拉開卷簾門,把煙和飲料擺上貨架。晚上十點,她又用它鎖上門,把一天的零錢裝進鐵盒子。十五年,五千多個日夜。現在這把鑰匙在他手裏。
一個小時過去了。CT室的門開了,護工推著金姨出來。金姨的臉色比進去的時候白了一些,嘴唇幹裂。杜大誌推著輪椅把她送回病房,扶她躺好,把被子掖好,把拖鞋擺在床底下,把床頭櫃上的東西整整齊齊地碼好。他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像一個兒子在照顧母親。但他不是兒子,他隻是欠了金姨兩年房租和無數碗皮蛋瘦肉粥的租客。
金姨喝完粥,把碗放在床頭櫃上。“大誌,你什麼時候走?”
“快了。”
“走之前來跟姨說一聲。”
“嗯。”
杜大誌站起來,把粥碗拿到走廊的垃圾桶裏扔了。他回到病房門口的時候,看到走廊的另一頭站著一個人。白色運動鞋,鞋帶係得很緊,帽簷壓得很低。張彪。
他走過去。張彪沒有動。
“安小澄讓我來的。”張彪從口袋裏掏出一個信封,比杜大誌媽寄來的那個大一圈,厚得多。他把信封塞進杜大誌的手裏。“裏麵是五十萬。密碼是你媽生日。”
杜大誌捏著信封。牛皮紙的,很硬,硌手。他沒有打開。“她哪來的錢?”
“存的。六年攢下來的。本來想給她女兒上學的。”
“這錢我不能要。”
“她說你一定會說不能要。所以她還讓我帶一句話。”張彪頓了頓。“這錢不是給你的,是給**。你說過你媽住院,你表姐墊了一萬二。這筆錢還了你表姐,剩下的夠你媽住好幾年的好醫院。你不需要用,但你媽需要。”
杜大誌張了張嘴,沒有說出話來。他把信封塞進了外賣服的內兜裏。內兜本來裝著**寫的那封信,現在一封信一張卡擠在一起。一封信,五十萬。一顆心,一個陌生女人的六年。
“安小澄還說什麼了?”
“她說她女兒的照片,在你手機裏。”
杜大誌掏出手機,翻了翻相冊。確實有一張照片,是那個缺了門牙的小女孩,紮著兩個小揪揪,對著鏡頭笑。他什麼時候存的?大概是那部黑色手機還在他手裏的時候,他截圖保存的。他忘了。
“她說,如果你見到她女兒,替她說一句媽媽不是不要她了。”
“我見不到她女兒。”
“也許以後能見到。”
張彪轉身走了。白色運動鞋踩在水磨石地麵上,聲音很輕。走出幾步,停下來,沒回頭。
“別死了,杜大誌。”
他走了。走廊裏隻剩下杜大誌一個人。他站在508門口,手裏攥著那個信封,口袋裏揣著金姨的鑰匙。他該回派出所了,但他不想回。他想去一個地方。
金姨的小賣部。
卷簾門上還拉著黃色的警戒帶,凹進去的那個坑還在,像一張被打歪了嘴的臉。他用金姨給的鑰匙開了鎖,把卷簾門推上去。鐵皮吱吱嘎嘎地響,響了十五年,這是最後一次。
裏麵很暗。日光燈壞了一根,剩下那根閃了幾下才亮起來。貨架上的東西還在——方便麵、火腿腸、辣條、山寨飲料。地上有碎玻璃,醬油瓶打碎的地方有一攤深褐色的痕跡,已經幹了,像一塊地圖。櫃台下麵的地上還躺著他的頭套,那個拚多多買的、九塊九包郵的黑色頭套。他彎腰撿起來,捏在手裏。頭套上有一個洞,跑的時候被樹枝勾破的。他透過那個洞看到了自己的手指。
他走到櫃台後麵。櫃台是木頭的,漆麵已經磨得發白,邊緣有一道很深的裂縫,是金姨用透明膠帶纏住的。他拉開抽屜,抽屜裏有幾個塑料袋、一遝零錢、一個鐵盒子。鐵盒子是老式的那種,裝餅幹用的,紅色的蓋子掉了漆,露出下麵生鏽的鐵皮。他打開鐵盒子,裏麵有一遝錢,十塊的、二十塊的、五十塊的,疊得整整齊齊,用一根橡皮筋紮著。盒子裏還有一張照片,拍的是小賣部門口,門口站著一個老太太,穿灰色棉褲,老北京布鞋,對著鏡頭笑,笑得滿臉皺紋。照片背麵有一行圓珠筆字,字跡歪歪扭扭:“開店十周年,自己給自己照的。”
他把錢裝進口袋,一千三百六十塊。他把照片也裝進口袋。他把鐵盒子放回抽屜裏。然後把貨架上的東西一樣一樣地拿下來,放進紙箱裏。方便麵放在一個紙箱,火腿腸放在一個紙箱,辣條和飲料放在一起。他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很慢,像在做一件很重要但又不知道為什麼重要的事。方便麵有十七桶。火腿腸有四十三根。辣條有二十二包。他數了,因為他不知道除了數數還能做什麼。
小賣部不大,東西也不多,他收拾了一個多小時就收完了。六個紙箱,整整齊齊地摞在櫃台後麵。他還找到了一個塑料袋,裏麵裝著金姨平時用的圍裙,藍色的,洗得發白,兜裏還有一包沒拆封的紙巾和一支圓珠筆。他把圍裙疊好,放在紙箱最上麵。
然後他拉下卷簾門。拉的時候很用力,鐵皮嘩啦啦地響,像一個人在告別。他把鑰匙插進鎖孔,轉了兩圈,拔出來。鑰匙還在他手裏。金姨沒說把鑰匙還給她。她隻說把店裏的東西收拾一下。鑰匙算不算店裏的東西?他不知道。他把鑰匙揣進了口袋,和那一千三百六十塊錢擠在一起。
他坐在小賣部門口的台階上,點了一根煙。煙是從櫃台裏拿的,紅塔山,七塊錢一包,金姨賣的。他拆了一包,點了一根,吸了一口,嗆得咳嗽。他不太會抽煙,但這根煙他必須抽。因為這是金姨店裏的最後一根煙。
他坐在那裏,看著城中村的巷子。巷子很窄,兩邊是握手樓,頭頂是密密麻麻的電線和晾衣繩。他在這條巷子裏跑了兩年,送了兩年的外賣。他記得每一個台階、每一個垃圾桶、每一盞壞掉的路燈。他也記得金姨每天晚上十點拉下卷簾門的聲音。那聲音他聽了兩年,從來沒覺得有什麼特別。現在他知道了,那是一個人的一輩子,被她用一個鐵皮門關起來了。
煙抽完了。他把煙頭在地上碾滅,站起來,往城中村外麵走。那輛黑色SUV還停在路口,車頭朝著他的方向,引擎蓋上的熱氣在下午的陽光裏晃動。車窗搖下來一條縫,煙霧從縫裏飄出來。
杜大誌走過那輛車的時候,車窗又搖上去了。他沒停步。
他走到馬路對麵,等紅燈。綠燈亮了,他穿過斑馬線,往派出所的方向走。走了大概兩百米,他停下來,從內兜裏掏出那個信封,又掏出手機。他給安小澄的手機號發了一條短信,內容是:“錢收到了。照片也看到了。你女兒長得很像你。”然後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我會替你跟她說的。”發完之後他把手機放回口袋,繼續往前走。
走了不到半分鍾,手機震了。安小澄回了一條:“別說。現在還不到時候。等我出來自己說。”
杜大誌看著那條短信,站了一會兒。然後他刪掉了。不是生氣,是覺得留著也沒用。安小澄什麼時候出來,沒人知道。也許三個月,也許半年,也許永遠出不來。他把手機揣回兜裏,加快了腳步。派出所的藍色燈箱已經在前麵的路口亮了起來。
他走得很快,但走得不穩。不是因為腿軟,是因為鞋底快磨穿了。他這雙帆布鞋穿了兩年,左腳開膠,右腳磨出了洞。他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腳,又抬起來繼續走。
他走進派出所大門的時候,門衛室的老保安正在看手機,頭都沒抬。走廊裏的燈全亮著,值班室裏周遠在吃泡麵,看到他回來了,把泡麵碗放下,站起來說:“邢哥在辦公室等你。”
杜大誌推開邢建國辦公室的門。邢建國坐在桌子後麵,麵前攤著一張地圖,地圖上畫了很多紅圈。他抬起頭,看了杜大誌一眼。“粥送到了?”
“送到了。”
“金姨怎麼樣?”
“還行。縫了七針,人清醒著。但她說店不開了。”
邢建國把地圖折起來,放在一邊。他從抽屜裏拿出一個牛皮紙袋,推到杜大誌麵前。“鄭主任讓人送來的。你的新身份。”
杜大誌打開紙袋,裏麵有身份證、銀行卡、一張紙條。身份證上的名字是“杜安”。照片是他的,但名字不是。出生日期改了,住址改成了一百公裏外的一個縣城。銀行卡是新辦的,戶名也是“杜安”。紙條上寫著一行字:“明天上午八點,城東客運站,有人接你。”下麵是一個手機號。
杜大誌把身份證和銀行卡裝進信封,和安小澄那張卡放在一起。他看了那張紙條三遍,然後把它撕了,扔進垃圾桶。
“明天上午八點,”他說,“我走了以後,金姨怎麼辦?”
“醫院有人守著。刀疤劉的人已經撤了。你不在這,他們不會找金姨的麻煩。”
“安小澄呢?”
“她在市局。很安全。”
“我不是說安全。我是說她什麼時候能出來。”
邢建國沒有回答。他站起來,走到窗戶邊,背對著杜大誌。“杜大誌,你替她擔心是對的。但她進去之前就知道自己會麵對什麼。你現在要考慮的不是她,是你自己。”
“我知道。”
“你不知道。你欠了三萬二,兜裏隻有十幾塊錢,臉上有傷,腳上的鞋開了膠。你媽在老家等你,金姨在醫院等你。你還有一堆爛攤子要收拾。”
杜大誌沒說話。他把手伸進口袋,摸到金姨的鑰匙。鑰匙的齒很尖,紮著他的手指。
“邢警官,我會回來的。”
“你回來幹什麼?”
“接安小澄。還金姨的錢。”
邢建國轉過身,看著他。辦公室裏很安靜,隻有窗外的風聲和遠處偶爾傳來的汽車喇叭聲。
“你回來的時候,”邢建國說,“我請你吃飯。不是盒飯,是飯店。”
杜大誌笑了。這是他從昨天晚上到現在第一次笑。
“行,”他說,“但要帶金姨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