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懷念一生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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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池杳。
我的人生,從出生那天起,就待在一片沒有光的地方。
我從來沒有見過我的父母。
他們是什麼樣子,去了哪裏,為什麼不要我,我全都不知道。
街坊鄰居的話總是含糊不清,有人說他們去了很遠的城市打工,賺了錢,卻再也沒有回頭看過這個家。
也有人說,他們從一開始就不想要我,把我丟給爺爺,像丟掉一件沒用的東西。
還有人說,我媽生我的時候走了,我爸接受不了,天天喝酒,最後醉倒在哪個角落,再也沒有人見過。
那些話像細小的冰渣,飄在我從小到大的空氣裏。
聽得多了,我也就麻木了。
我從來不去問,也不敢問。
問了,也不會有人真的告訴我。
大人們隻會歎一口氣,摸摸我的頭,眼神裏帶著可憐,卻不肯把話說清楚。
久而久之,我把所有關於父母的念頭,全都壓在心底最深處。
不想,不盼,也不怨。
我唯一的親人,是爺爺。
我們擠在老城區一間低矮破舊的平房裏,牆麵斑駁脫落,露出裏麵發灰的舊磚,牆角常年潮濕,長著一層薄薄的青苔。
一到下雨天,我就總喜歡出去,感受著雨在我頭上跳舞。
我揚起頭,看著天空上烏雲密布的黑雲,感受著雨滴落在我臉上。
可是爺爺總是讓我進來,不讓我出去,我也能理解他為什麼這樣。
他是害怕我生病。
等雨小一點,他會鑽進狹小的廚房,點燃柴火,給我煮一碗滾燙的湯。
雞蛋是他攢了好幾天才舍得拿出來的,薑切得很細,隻放一點點鹽。
味道有點辣,卻很暖,喝下去,從喉嚨一直暖到心底,把身上的濕冷全都驅散。
那碗湯,是我童年裏最踏實的溫暖。
那時候我總以為,我的人生大概就會這樣一直過下去。
沒有驚喜,沒有期盼,沒有大起大落,也沒有所謂的未來。
每天跟著爺爺收拾廢品,幫鄰居做點雜活換點零錢,吃飽穿暖,平平安安,就是我對生活全部的期待。
我不敢奢求更多,也覺得自己不配擁有更多。
我習慣了沉默,習慣了縮在角落,習慣了不被人注意,也習慣了不去羨慕別人擁有的一切。
我不會笑,不是不想,是太久沒有開心的事,忘了該怎麼揚起嘴角。
時間久了,我臉上總是沒什麼表情,冷冷的,淡淡的,像一塊不會說話的石頭。
所以上學的時候,他們都叫我怪胎。
他們笑我穿洗得發白的舊衣服,笑我身上帶著廢品的味道,笑我不說話、不打鬧、不合群。
我從不反駁,也從不哭鬧,隻是默默坐在教室最後一排,把頭埋得很低,低到看不見別人的眼神,也不讓別人看見我的樣子。
我像一株長在牆角陰影裏的草,沒人在意,也沒人關心。
隻要能活著,就足夠了。
直到那一天,岑厭出現在我的生命裏。
那是一個初秋的下午,風已經帶了涼意,吹在皮膚上微微發澀。
我像往常一樣,蹲在老巷口整理撿來的紙箱和塑料瓶,手指被粗糙的紙板磨得發紅,有些地方起了薄繭,還有一處蹭破了皮,微微發疼。
我低著頭,把紙箱一個個疊整齊,用粗繩子用力捆緊,心裏隻想著多賣一點錢,爺爺就能少辛苦一點。
就在這時,一雙幹淨整潔的白色運動鞋,停在了我的麵前。
鞋邊一塵不染,和我沾滿灰塵、破了洞的鞋子形成刺眼的對比。
我愣了一下,手指頓在繩子上,慢慢抬起頭。
陽光從樹葉的縫隙裏落下來,細碎地灑在那個人身上,給他鍍上一層柔和的光,連發絲都泛著淺淡的亮。
他很高,身形挺拔,穿著簡單幹淨的淺色襯衫,袖口整齊地折到小臂。
眉眼鋒利,鼻梁挺直,唇線清晰,整個人幹淨、明亮、耀眼,一看就和我這種活在陰暗角落裏的人,不是同一個世界。
他像是從陽光裏走出來的人。
而我,是常年躲在黑暗裏的影子。
可他看向我的眼神,沒有半分嫌棄,沒有鄙夷,也沒有可憐,隻有一種我從未感受過的、溫和的在意,輕得像一片落在我肩頭的葉子,溫柔得讓我心慌他開了開口說:
“你沒事吧。”
他開口,聲音低沉好聽,像初秋的風,幹淨又清爽,帶著一點淡淡的暖意,落在我耳朵裏,讓我整個人都僵住了。
我攥著手裏的繩子,一時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隻是呆呆看著他,心跳莫名快了幾分,像有什麼東西在胸腔裏輕輕撞了一下。
長這麼大,除了爺爺,從來沒有人這樣看過我,也從來沒有人會主動蹲下來,認真地問我一句好不好。
他見我不說話,也沒有催促,隻是安靜地看著我,目光柔軟,沒有一絲不耐煩。
他就那樣蹲在我麵前,和我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距離,不靠近,不打擾,卻讓我清楚地感覺到,他是真的在關心我。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原來這世界上,真的有一種人,一出現,就足以照亮你一整個灰暗的人生。
他是岑厭。
是我貧瘠生命裏,唯一一道突如其來的光。
我沒有想到,這一次短暫的相遇,會成為我命運的轉折點。
我以為我們隻是擦肩而過,他回到他明亮的世界,我繼續守著我的破舊小屋和爺爺,從此再無交集。
我更沒有想到,這束光,會給我二十七天極致的溫暖,也會在後來,讓我墜入萬劫不複的深淵。
那二十七天,是我這輩子最亮、最暖、最像活著的日子。
他會陪我蹲在巷口整理廢品,會給我帶幹淨的麵包和溫熱的牛奶,會耐心聽我講那些沒人願意聽的小事,會告訴我,我不是怪胎,我值得被好好對待。
他把我從角落裏拉出來,讓我看見陽光,看見希望,看見原來人生可以不隻有灰暗和沉默。
可光熄滅的時候,比從來沒有亮過更讓人疼。
當那二十七天結束,岑厭離開,我的世界再次陷入黑暗。
隻是這一次,我嚐過溫暖,見過光亮,便再也回不去從前麻木的日子。
那些曾經能忍受的陰暗、寒冷、孤獨,一下子變得尖銳刺骨,把我一點點拖進深淵。
我叫池杳。
我曾被一束光照亮過二十七天。
然後,在黑暗裏,懷念了一生。
作者閑話:
本篇小說時間線是2000年到20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