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7章馮家的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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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山雲鎮出來,兩人繼續往青陽城的方向走。
走了三天,路過一個叫廣安鎮的地方。
鎮子不大,但進鎮的時候,一陣香味飄過來——醬香,混著肉香,還有一點點甜味兒。
林幽墨的步子慢了,他站在路口,鼻子動了動,順著香味看過去——街角有座三層酒樓,掛著“望月樓”的牌子,門口蒸籠冒著白氣。
“聞到了嗎?”他問淩塵。
淩塵點頭。
林幽墨把折扇一合:“走,進去嚐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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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雅座,臨窗的位置。
林幽墨點了醬鴨、醋魚、紅燒肉、清炒時蔬,外加一壺本地米酒。
菜上得很快,擺滿一桌。醬鴨紅亮,醋魚白嫩,紅燒肉顫巍巍冒著油光,青菜翠綠綠的,看著就清爽。
林幽墨每樣夾一筷子,放進嘴裏,嚼嚼,點點頭。
淩塵坐在對麵,等了一會才開始動筷子。
林幽墨看在眼裏,沒說破,隻是給他倒了杯米酒:“嚐嚐,甜的。”
淩塵端起來抿了一口,眉頭鬆了鬆——確實是甜的,有點像小時候喝過的某種東西。
兩人都在安靜地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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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包廂突然傳來聲音,一開始還好,就是正常的說話聲,後來聲音越來越大,大到林幽墨筷子都停了一下。
“爹!你不能這樣對姐姐!”一個少年的聲音,又急又氣,聽著像是隨時要炸。
“我是一家之主,輪不到你說話!”中年男人的聲音更響,隔著牆都能聞見那股酒氣。
“姐姐為家裏做了多少事!你憑什麼——”
“憑什麼?憑我是她爹!老子說讓她嫁誰就嫁誰,怎麼著,還要跟你商量?”
“砰”的一聲巨響,像是一掌拍在桌子上,震得牆都跟著抖了抖。
林幽墨筷子夾著那塊紅燒肉,懸在半空中停了停。
這人說話很煩,都影響他吃飯了。
但他嚼著肉,耳朵卻不由自主地支棱起來——聽了一會兒,他心想,這年頭,當弟弟的能這麼護著姐姐的,還真不多見。
他夾了塊紅燒肉,慢慢嚼著,一邊嚼一邊豎著耳朵聽,表情還挺專注,跟聽說書似的。
淩塵看他一眼,手按在劍柄上,眼神裏帶著點詢問的意思:要不要我去隔壁讓他們安靜一下?
林幽墨搖搖頭,用筷子點了點桌上的菜,意思是:不用管,咱們吃咱們的。
淩塵鬆開劍柄,繼續吃菜。
隔壁的吵架還在繼續,吵得那叫一個熱鬧。
林幽墨一邊吃一邊聽,心裏默默給這場戲打分——台詞稍微有點重複,這邊建議精簡一下。
片刻後,隔壁包廂的門“哐”的一聲被推開。
少年被推了出來,踉蹌了兩步才站穩,中年男人站在門口,臉紅得像豬肝,渾身酒氣熏天:“滾出去!別來煩老子喝酒!”
少年眼眶紅透,嘴唇抿得死緊,攥著拳頭站在走廊上。
他一扭頭,正好對上林幽墨的目光。
林幽墨筷子夾著菜,看了他一眼,那眼神既不熱絡也不冷漠。
少年咬了咬牙,轉身“噔噔噔”跑下樓去了。
林幽墨收回視線,把菜送進嘴裏,慢慢嚼著。
淩塵看了他一眼。
林幽墨沒說話,又夾了一筷子菜。
淩塵也沒說話,繼續吃飯。
過了一會兒,林幽墨忽然開口:“剛才那個弟弟,挺有意思的。”
淩塵看他,林幽墨夾了塊魚肉,慢悠悠地說:“這年頭,當兒子的敢跟爹這麼拍桌子,少見。”
淩塵沒接話,隻是點了點頭。
林幽墨又嚼了兩口肉,忽然笑了:“他姐應該對他不錯。”
淩塵想了想,又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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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幽墨嚼著肉,筷子繼續伸向那盤醋魚,剛夾起一塊,樓下就傳來嘈雜聲。
“不長眼的東西!”
然後是巴掌的風聲,和一個少年的驚呼。
林幽墨頭也沒抬,就手裏的筷子隨手一甩。
那根筷子貼著欄杆飛出去,穿過樓梯口,正中什麼東西——“啪”的一聲脆響。
“啊!”樓下傳來慘叫。
淩塵手按劍柄,往樓梯口看了一眼。
一個醉漢跌坐在地,捂著手腕,酒醒了三分。
他麵前站著剛才那個少年,臉上還帶著驚恐。
醉漢的旁邊掉落一根筷子——剛才就是這根筷子抽在他的手腕上,留下了一道醒目的紅印,要是力道再重點,恐怕連骨頭都得打斷。
醉漢握著自己的手腕地抬起頭,朝上方望去。
林幽墨的聲音從樓上傳來,懶洋洋的:“打孩子多沒意思啊,上來喝兩杯唄?”
醉漢看見那雙眼睛——平靜得像一潭深水,看不見底。
他打了個寒顫,連滾帶爬地倉皇逃開。
少年愣在了原地,看著那根筷子,又抬頭看向樓上。
林幽墨已經收回視線,筷子伸向那盤招牌的酸菜魚——夾了個空。
淩塵看到後就把那盤酸菜魚往他麵前挪了挪。
一個十來歲的少年直挺挺跪在他們桌邊,眼眶紅得像兔子,腦門往地上一磕:“公子,您一定是個高人!求求您,幫幫我姐姐吧!”
整個小飯館瞬間安靜,淩塵筷子一頓,手已經按上劍柄。
林幽墨抬眼看了看這位突然出現的少年,又看了看自己筷子上剛夾起來的那塊魚肉——魚肉還在滴湯汁,熱騰騰的,香氣直往鼻子裏鑽。
他沉默了一秒,然後抬了抬手。
淩塵見狀,把手從劍柄上鬆開。
“起來說話。”林幽墨把魚肉送進嘴裏,細嚼慢咽咽下去,才不緊不慢地開口,“跪著我沒法好好吃飯,畢竟你都跪得這麼虔誠,我吃得很有壓力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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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叫馮寶,十二歲,廣安鎮馮家布莊的少爺。
長得白白淨淨,眉眼還挺周正——就是這會兒眼眶紅得跟兔子似的,說話一抽一抽,活像被人當街搶了糖葫蘆還順便踹了一腳。
三日前,他爹馮貴外出收賬,路上遇了劫匪。
財物被搶,人也差點沒命——據馮寶說,當時刀都架脖子上了,他爹嚇得腿軟,褲腰帶以下都濕了一大片。
(這話是他湊到林幽墨耳邊小聲補充的,說完還心虛地往四周瞅了瞅,生怕隔牆有耳傳到他爹那兒去。)
就在這千鈞一發之際,一個乞丐衝了出來。
打狗棍舞得虎虎生風,愣是把三個劫匪打得抱頭鼠竄。
乞丐救完人,就把棍子往地上一杵,拍拍身上的土,張嘴就來了一句:“我救了你一命,你要把你女兒嫁給我。”
馮貴當時腦子還懵著——劫匪的刀光還在眼前晃,濕透的褲子還沒來得及換,聽見這話也沒過腦子,點頭如搗蒜:“行行行,你說什麼都行!”
回來了,就逼大女兒馮婉出嫁。
馮婉今年二十。
從十七歲開始接手布莊,4年下來,進貨出貨、賬目往來、夥計調度、叔伯關係、客戶應酬,全是她一手操持。
叔伯們服她(每年都獲利)、掌櫃們聽她,客戶隻認她。
這場婚嫁馮婉不願意,馮寶也不願意,馮母更是每日都以淚洗麵,一邊哭一邊罵,罵完接著哭,哭完接著罵,家裏的抹布都換了三輪。
叔伯們來勸,馮貴拍桌子:“我是一家之主,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
掌櫃們來勸,馮貴吹胡子:“我欠的恩情,我女兒還,天經地義!”
馮母來哭,馮貴一甩袖子:“婦人之見,你懂什麼!”
但是馮貴就是鐵了心,後麵更是直接不回家了。
馮寶說完了,眼眶又紅了。
他抬起袖子擦了擦眼睛,可憐巴巴地看著林幽墨,活像一隻等人投喂的小狗——還是那種被人踹過兩腳、餓了三頓的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