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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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區,老居民樓,401室。
這裏比沈陽宜想象中更簡陋。一室一廳,家具是二十年前的老樣式,沙發的人造革開裂,露出裏麵發黃的海綿。窗戶對著另一棟樓的外牆,距離很近,近到能看見對麵陽台上晾曬的內衣款式。空氣裏有灰塵和黴味,像很久沒人住過。
但很幹淨。
地板擦得發亮,床單是新換的,廚房的水壺裏有半壺涼白開,冰箱裏塞滿了速凍食品和瓶裝水。茶幾上放著一盒藥——止痛的,消炎的,安眠的——還有一張手寫的紙條,字跡工整但筆畫顫抖:
“三天。別出門。別聯係。”
是顧左佑的字。
王曉雨站在門口,裹著沈陽宜的外套,眼睛警惕地掃視著房間的每個角落。她的背包還背在身上,手指緊緊抓著肩帶,指節發白。
“安全嗎?”她問,聲音很小。
“他說安全。”沈陽宜放下行李,“顧左佑從不做沒把握的事。”
“他?”王曉雨扯了扯嘴角,那表情說不上是笑還是諷刺,“那個躺在醫院裏、自己都保護不了的人?”
沈陽宜轉過身,看著她。“他保護了我。在醫院,如果不是他,我現在已經死了。”
王曉雨不說話了。她走到沙發邊,但沒有坐下,隻是站著,像一隻隨時準備逃跑的動物。陽光從狹窄的窗戶擠進來,照在她臉上,照亮那些細密的皺紋和過早蒼老的痕跡。她才二十三歲,但看起來像三十三。
“你恨他嗎?”沈陽宜忽然問。
王曉雨愣了一下。“恨誰?”
“顧左佑。”沈陽宜說,“恨他當年沒能救你爸爸,恨他活下來了而你爸爸死了,恨他……這十年過得還算正常,而你像老鼠一樣躲躲藏藏。”
房間裏很安靜。遠處有孩子的哭聲,有電視的聲音,有鍋鏟碰撞的聲音——普通人的生活,平凡而嘈雜的聲音。但在這個房間裏,隻有沉默。
很久之後,王曉雨說:“我不知道。”
她鬆開背包肩帶,讓它滑落到地上,發出沉悶的聲響。然後她走到窗邊,看著對麵樓晾曬的衣服在風裏搖晃。
“最開始是恨的。”她說,聲音很輕,像在自言自語,“為什麼死的是我爸爸?為什麼那個調酒師活下來了?為什麼……活下來的人不是我爸爸?”
她停頓了一下,手指無意識地摳著窗框上脫落的油漆。
“但後來我不恨了。恨太累了,需要力氣。而我所有的力氣,都用在躲藏和活命上了。我恨不動了。”
她轉過身,背靠著窗台,陽光從她身後照過來,給她鍍上一層模糊的光暈。
“現在我隻想知道真相。”她說,“我爸爸到底是怎麼死的,誰殺了他,為什麼。然後,讓該付出代價的人付出代價。至於其他人……不重要了。”
沈陽宜看著她。這個二十三歲的女孩,眼睛裏沒有年輕人的光芒,隻有深不見底的疲憊。像顧左佑一樣,像他自己一樣,被十年前那場火燒盡了所有天真和希望,隻剩下灰燼。
灰燼是不會恨的。
灰燼隻會等著,等著風來,把它們吹散。或者等著火來,把它們徹底燒盡。
“你會知道真相的。”沈陽宜說,“我保證。”
王曉雨笑了。那是沈陽宜第一次看見她笑,笑容很淡,像水麵的漣漪,很快就消失了。
“你姐姐也這麼說過。”她說,“她說”曉雨,別怕,姐姐會保護你,會讓壞人付出代價”。然後她就死了。”
沈陽宜的心髒像被什麼東西攥緊了。他想說“我不會死”,但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承諾太輕了,輕得像灰燼,一吹就散。
“休息吧。”他說,“臥室給你。我睡沙發。”
王曉雨沒有推辭。她拿起背包,走進臥室,關上了門。關門的聲音很輕,像怕驚擾什麼。
沈陽宜坐在沙發上,沙發很硬,彈簧硌人。他拿出手機,沒有信號——顧左佑考慮得很周全,這裏大概是信號盲區,或者裝了屏蔽器。他試圖連接Wi-Fi,但列表空空如也。
徹底與世隔絕。
他想起顧左佑躺在ICU裏的樣子,蒼白,脆弱,靠機器維持生命。
想起陸懷舟說三天後,左佑會聯係。
三天,七十二小時。在這七十二小時裏,外麵會發生什麼?李兆康的案子會進展到什麼程度?張彪會不會再找上門?顧左佑能不能撐過這三天?
問題像潮水一樣湧來,但沒有答案。
他站起來,在房間裏踱步。客廳很小,幾步就走完了。牆上有一幅畫,廉價的印刷品,畫的是海邊的日落。色彩很鮮豔,但印刷質量很差,像素模糊,像隔著毛玻璃看世界。
他想起顧左佑說過,沈明月想看海。
“等這一切結束,我們去旅行吧。去海邊,去看真正的海。”
但她沒等到。
海沒看見,隻看見了火。
臥室裏傳來輕微的響動,像什麼東西掉在地上。沈陽宜走過去,敲了敲門。
“沒事吧?”
沒有回答。
他又敲了敲。“王曉雨?”
門開了。王曉雨站在門後,手裏拿著一個相框——就是她背包裏那個褪色的相框。相框的玻璃碎了,碎片散落在地上。
“不小心掉了。”她說,聲音有些啞。
沈陽宜蹲下來,幫她撿碎片。玻璃很薄,邊緣鋒利,割破了他的手指。血珠滲出來,鮮紅的,在灰塵覆蓋的地板上格外刺眼。
“別動。”王曉雨說,“我去拿紙巾。”
她轉身去衛生間,腳步聲很輕。沈陽宜看著那些碎片,看見相框裏的照片——一個中年男人摟著一個小女孩,兩人都在笑,背景是某個公園,陽光很好,樹葉很綠。
那是王建國和王曉雨。
照片上的王曉雨大概十歲,紮著羊角辮,笑得眼睛彎成月牙。王建國很胖,笑容憨厚,摟著女兒的肩膀,像摟著全世界。
“那是我十歲生日。”王曉雨走回來,遞給他一張紙巾,“爸爸帶我去公園,買了氣球,吃了冰淇淋。他說,等我長大,要送我上大學,要看著我結婚,要抱外孫。”
她蹲下來,撿起照片,用手指擦去上麵的灰塵。
“後來他真的送我上大學了。我考上師範,他高興得請所有工友喝酒。他說,我女兒有出息,以後當老師,體麵。”她頓了頓,“但他沒等到我畢業。火災那天,是我大二上學期。他打電話說晚上加班,不回來吃飯。我說好,那你早點回來。他說,好,回來給你帶夜宵。”
她的聲音開始發抖。
“夜宵是燒烤,我最愛吃的那家。後來消防員在廢墟裏找到了,裝在塑料袋裏,已經燒焦了。但包裝袋還能看出來,是那家店。”
沈陽宜用紙巾按住手指上的傷口。血很快滲透了紙巾,但他感覺不到疼。
“他一定很愛你。”他說。
“嗯。”王曉雨點頭,眼淚掉下來,滴在照片上,“他很愛我。所以我要知道,是誰殺了他。我要那個人付出代價,我要他……比我爸爸痛苦一千倍,一萬倍。”
她的聲音很低,但每個字都像從牙縫裏擠出來的,帶著血腥味。
沈陽宜看著她,看著這個被仇恨喂養了十年的女孩。他想說“仇恨解決不了問題”,想說“你爸爸不會希望你這樣”,想說“放下吧,好好生活”。
但他說不出口。
因為他也恨過。
恨了十年。
他知道仇恨是什麼滋味——像一把刀,插在心髒裏,每跳動一次就疼一次。但你不敢拔出來,因為拔出來可能會死。所以你帶著那把刀活著,習慣了那種疼,甚至開始依賴它,因為疼讓你知道自己還活著。
“我們會找到真相的。”他最終說,“我們會讓該付出代價的人付出代價。”
王曉雨抬起頭,淚眼模糊地看著他。
“然後呢?”她問,“然後我們能好好生活嗎?你能忘了你姐姐嗎?那個顧左佑能重新站起來嗎?我……我能回到二十三歲該有的樣子嗎?”
沒有答案。
有些東西,一旦燒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就像灰燼,再怎麼拚湊,也變不回原來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