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章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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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晨,市紀委臨時詢問室。
燈光是慘白的,照在光禿禿的牆麵上,反射出冰冷的光。
房間裏隻有一張桌子,三把椅子,一個牆角監控攝像頭。空氣裏有消毒水和陳舊煙草混合的氣味。
沈陽宜坐在桌子一側,對麵是紀委的兩個工作人員。一男一女,都很年輕,穿著正裝,表情嚴肅。女的就是白天在展廳出現的小陳,男的他沒見過,介紹說是張科長。
“沈先生,感謝您配合調查。”張科長打開錄音筆,放在桌子中央,“我們先從基礎問題開始。姓名,年齡,職業。”
“沈陽宜,二十七歲,獨立策展人。”
“和顧左佑的關係?”
“合作方。”沈陽宜停頓了一下,“以及,我姐姐沈明月的朋友。”
“沈明月是2013年港灣酒吧火災的遇難者之一,對嗎?”
“對。”
張科長在筆記本上記錄。筆尖劃過紙張,發出沙沙的聲響,在寂靜的房間裏格外清晰。
“你今天在藝術展現場公布的證據——照片、U盤、視頻——這些材料的來源是?”
“照片和視頻是我姐姐沈明月生前拍攝的。U盤是她藏起來的,火災後被我找到。”
“什麼時候找到的?”
“三天前。”沈陽宜說,“在顧左佑的酒吧地下室。”
張科長抬起頭,眼神銳利:“顧左佑知道這些證據的存在嗎?”
“知道。十年來,他一直保管著。”
“那他為什麼現在才拿出來?”
沈陽宜沉默了幾秒。審訊室的空調開得很足,冷風從出風口吹出來,吹在他的後頸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因為時機。”
他最終說,“十年前,李兆康的勢力太大,證據遞上去也沒用。現在……他剛當上招商顧問,盯著他的人多,正是最脆弱的時候。”
小陳在旁輕聲補充:“而且顧左佑的身體狀況……可能撐不了多久了。”
張科長看了她一眼,沒說話,繼續提問:“你姐姐沈明月,當年為什麼要拍攝這些證據?”
“她想舉報李兆康。”沈陽宜的聲音很平靜,但桌子下的手在微微發抖,“她發現李兆康行賄,偽造消防驗收,在酒吧地下室藏匿大量現金。她拍了照片,錄了視頻,準備報警。”
“然後她死了。”
“對。”
“火災當晚,顧左佑在現場,對嗎?”
“對。他三次衝進火場救人,最後一次被墜落的橫梁砸中背部,重傷。我姐姐……是回去救那個喝醉的廚師時遇難的。”
張科長停下筆,看著沈陽宜:“你恨顧左佑嗎?”
問題來得太直接,太突然。沈陽宜感覺喉嚨發緊,像被什麼無形的東西扼住。
“恨過。”他誠實地說,“恨了十年。我以為他見死不救,我以為他是幫凶。直到三天前,我才知道真相。”
“什麼真相?”
“他試圖救我姐姐。他背著她從火場出來,但她掙脫了,又衝回去。”沈陽宜的視線落在桌麵上,那裏有一道淺淺的劃痕,像一道傷口,“顧左佑想追,但背傷太重,爬不起來。他隻能眼睜睜看著……看著她跑進火裏。”
審訊室裏安靜下來。隻有空調的嗡鳴,和錄音筆工作時細微的電流聲。
小陳低下頭,在筆記本上快速記錄。張科長看著沈陽宜,眼神複雜,是一種職業性的審視,像醫生在觀察病人的症狀。
“你說李兆康可能涉嫌謀殺。”張科長緩緩開口,“有證據嗎?”
“法醫報告。”沈陽宜說,“火災中有一具屍體,呼吸道內沒有煙塵,說明在起火前就已經死亡。那是酒吧的廚師,李兆康的人。”
“報告在哪裏?”
“在顧左佑那裏。今天在展廳,他交給紀委的工作人員了。”
張科長看向小陳,小陳點點頭:“報告已經移交技術科鑒定,結果最快明天出來。”
“好。”張科長合上筆記本,但錄音筆還在工作,“最後一個問題,沈先生。你姐姐沈明月,除了這些證據,還有沒有留下別的線索?日記,信件,或者其他什麼東西?”
沈陽宜想起那個黑色的金屬盒子,想起那枚硬幣,想起姐姐寫在照片背麵的字跡。但他最終搖了搖頭。
“沒有。隻有這些。”
這不是真話。但他不能說。有些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張科長盯著他看了幾秒,像在判斷他是否說謊。然後,他點點頭:“今天的詢問先到這裏。後續如果還有需要,我們會再聯係你。在這期間,請保持通訊暢通,不要離開本市。”
“李兆康呢?”沈陽宜問,“你們會起訴他嗎?”
“這要看證據是否充分,以及司法程序。”張科長的回答很官方,“但既然已經立案,我們一定會徹查。請你相信組織,相信法律。”
相信組織,相信法律。
沈陽宜想起十年前,顧左佑也相信過。他拿著證據去報警,去舉報,去**。結果呢?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現在,曆史在重演。同樣的證據,同樣的指控,同樣的程序。
但這次,會有不一樣的結果嗎?
他不知道。
他隻知道,顧左佑躺在ICU裏,靠呼吸機維持生命。他姐姐死了十年,屍骨已寒。而李兆康——即使被帶走調查,即使證據確鑿——可能依然會逍遙法外。
這個世界,有時候就是這麼不公平。
“我能走了嗎?”他站起來,腿有些麻。
“可以。”張科長也站起來,和他握手,“再次感謝你的配合。”
握手很短暫,很程式化。沈陽宜轉身離開審訊室,小陳跟出來送他。
走廊很長,燈光明亮但冰冷。兩側牆上貼著廉政宣傳畫,上麵寫著“清正廉潔”“依法辦事”之類的標語,字很大,顏色很鮮豔,但在這種環境裏,顯得空洞而蒼白。
“沈先生。”小陳在身後叫他。
沈陽宜停下腳步,回頭。
年輕的女辦事員站在燈光下,臉色有些蒼白,但眼神很堅定。她猶豫了一下,壓低聲音說:“那份法醫報告……我複印了一份。原件上交了,複印件在我這裏。”
沈陽宜的心跳漏了一拍。
“為什麼?”他問。
“因為……”小陳咬了咬嘴唇,“因為我覺得,有些真相不應該被遺忘。十年前,有人試圖掩蓋真相。十年後,不能再讓同樣的事情發生。”
她遞過來一個信封,很薄,但很重。
“這是複印件。你收好,也許……也許用得上。”
沈陽宜接過信封,感覺裏麵有四五張紙。“你會有麻煩嗎?”
“可能會。”小陳笑了笑,笑容有些苦澀,
“但我不後悔。我考上公務員,不是為了坐在辦公室裏蓋章簽字,是為了……做點對的事。”
她說完,轉身走回審訊室。走廊裏隻剩下沈陽宜一個人,和手裏那個薄薄的信封。
他打開信封,抽出裏麵的紙。
是那份法醫報告的複印件。紙張有些發黃,字跡有些模糊,但關鍵信息清晰可見:
“死者姓名:王建國,男,45歲,港灣酒吧廚師。屍檢發現:呼吸道及肺部未見煙塵吸入痕跡;頸部有輕微皮下出血及軟組織損傷;血液酒精濃度高達0。25%;死亡時間初步推斷為起火前1-2小時;死因待進一步調查。”
結論一欄,用紅筆寫著:“建議調查是否為機械性窒息致死,以及是否與起火原因有關。”
建議調查。
但顯然,十年前,沒有人調查。
沈陽宜盯著那行紅字,感覺血液在血管裏凝固,又沸騰。酒精濃度0。25%,是嚴重醉酒狀態。頸部皮下出血,可能是被人扼頸。死亡時間在起火前1-2小時,意味著這個人在起火時已經死了。
然後一場大火,把一切都燒幹淨。
完美。
太完美了。
完美得不像意外,像精心策劃的謀殺。
他把報告塞回信封,放進西裝內袋。布料貼著胸口,那幾張紙像烙鐵一樣燙。
走出市紀委大樓時,天已經蒙蒙亮了。雨後的街道濕漉漉的,反射著淩晨稀薄的天光。空氣清冽,但沈陽宜感覺呼吸困難,像有什麼東西壓在胸口。
他摸出手機,給陸懷舟打電話。
鈴聲響了很久才接起,陸懷舟的聲音聽起來疲憊不堪:“ICU,情況穩定,但沒醒。醫生說要觀察48小時。”
“我能去看看他嗎?”
“現在不行。等探視時間吧,下午三點。”
“好。”
掛斷電話,沈陽宜站在空曠的街頭,不知道該去哪裏。家?那個冰冷的、堆滿了姐姐遺物和十年仇恨的公寓?畫廊?那個他現在最不想看到的地方?醫院?他進不去ICU,隻能在外麵幹等。
最後,他打車去了“燃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