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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介紹一下,我是一個三流高校大二學生。爹媽給取名叫“佩雅”,不過我對著鏡子照了二十二年,也沒發現自己那點“配”得上這個“雅”字。當然不是說我不漂亮,我的美是驚豔的,與雅致無關。
    有人說我們是“邊緣大學生”,頂著學位的光環,不幹學生的事。我看是說得好聽了,圈子裏,吃喝嫖賭抽,無論男女,個個俱全。課是自然沒怎麼上的,但是家裏多數有些辦法,說白了,關係或是錢,反正學位證沒問題;宿舍自然是不能住的,學校附近租套房子,玩到幾點回來、和誰一起住都沒人管得著。
    我總覺得這種生活象吸毒一樣,惡心,又欲罷不能。
    ……
    過夜生活的人最怕中午十二點前被人吵醒,何況我剛剛夢到在郊外和林比索瘋狂的做愛。
    手機就是這給時候響起來的,是“鳥人”。
    叫他“鳥人”,是因為這哥們大概“神偷次世代”看多了,給自己取個英文名,叫bird。
    ……
    看在這電話那頭哭得驚天動地的份上,我被鳥人從被子裏挖出來,打車衝向五百米內的約會地點——校門口。
    馬路上圍了很多人,我費了老鼻子勁才找到臉色慘白的鳥人。
    “你腦袋出毛病了?”我上去對著腦袋就是一記板栗,“大男人哭得跟雞似的。你媽死啦!”
    “是秀秀死了。”他指指被圍得水泄不通的方向,聲音顫抖的幾乎聽不清楚,“被車撞死的,剛剛。”
    秀秀?我拚命想讓自己盡快地想起這個人。
    那是兩個月前的事了,秀秀是低我們一屆的學妹,從村裏考上來的,人如其名,長得很秀氣,純潔得像張白紙似的。認識她純粹偶然,她去我們常泡的酒吧打工,大家一說是同校,也就認識了。
    原以為就是萍水相逢,誰知道沒過幾天,鳥人這個兔崽子,有一天晚上喝得爛醉,非要送秀秀下班回宿舍,結果把人家按在路邊的草坪上,強行搞出了那種事。事後我們還罵他畜牲呢,不過秀秀沒聲張,時間長了我們也就忘得差不多了。
    不過鳥人難過的樣子,就讓人想不通。相處出了感情嗎?
    “司機說她是自己衝上去的。”
    “自殺?”我一驚,脫口而出,“那也不關你的事吧,不然她兩個月前怎麼不去死呀?”,我覺得自己挺沒人性的。
    鳥人把我拉到個沒人的角落,說昨天秀秀來找過他,說她懷孕了,他當時正忙著打遊戲,嫌她哭哭啼啼的心煩,就把她從家裏轟了出去……
    我這才明白,他那副表情哪是難過啊,根本就是嚇得。驗屍時發現孩子,那是一定的。
    可是隻要秀秀沒留下線索,學校為了遮住醜聞,絕不會把男生拉出來挨個化驗,看看孩子的爸爸是誰。
    等等,線索?遺書!
    我扔下鳥人,拔腿就往宿舍跑。
    ……
    十五分鍾後,我回來時,鳥人還傻在原地。
    我從包裏掏出兩張稿紙,丟給他,是秀秀的遺書。
    我去了她宿舍,說我同學補考,借一下秀秀的筆記,她的舍友讓我自己去抽屜裏找,遺書果然在抽屜裏。
    “現在起,沒人知道你和她的死有關了。”
    我打了個哈欠,接下來的事,就是我們各自回家補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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