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冥府梅花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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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曾經有個非常簡單的願望,聽起來可能有些可笑——我想要個愛人。
    愛人,他不需要有多麼美麗的外表,但他在我的眼中會是這個世界上最美好的存在,不需要多麼雄厚的財力,那些與我們的感情無關,不需要有多好的脾氣,不需要那些膩死人的溫柔,不需要多高的品味,甚至不需要多少才華,隻要我愛他,他也愛我,就夠了。
    可惜,即便是這樣簡單的一個願望,也從來沒有實現過。
    不僅僅因為我並非人類,更重要的一個因素,可能是因為我隻喜歡同性。
    我不僅一遍這樣告訴過自己,隻要等一等,等到那個願意來愛我的人出現就好,然後我會放心地愛他,把他捧在我的手心,告訴他我們一生一世都會在一起。我的甜言蜜語不會跟任何其他人說,但是麵對他,這一點我不會吝嗇。
    可能正是因為一直這樣自以為是地認為在愛我的人沒有出現之前,我不會愛上任何人,所以在真正丟掉了自我的時候,隻感覺到了一點心痛。
    那個男子其實很平凡,普通的麵孔,普通的家世,卻活得簡單而快樂。
    那時候我隻是一隻因為毛色純黑被視為不吉利的象征而被趕出家門的棄貓。那書生,笑著用自己荷包中僅剩的幾個銅板換了兩個包子擱在了我麵前,然後轉身離開。
    這一幕,即使到了許多年後,直到我成為了在冥界地位僅次於冥王的黑無常,也沒有被遺忘。
    十世輪回,書生始終是書生,他始終未曾知道,我在某個他看不到的地方關注了他整整千年的光陰。
    我記得他每一次踏上黃泉那條路,每一次毫不猶豫地接過孟婆手中那碗湯;每一次背對著我過了那座名為奈何的橋。
    也記得,第十一次輪回,書生終於不再是書生,他成了君臨天下,鳥瞰眾生的君王。隻是這一世,他摔了孟婆的碗,然後淡笑著,跳入了鎮著無數冤魂的忘川,將自己的魂魄祭給了那一世他苦等七十年的沉屙。
    我曾經以為隻要固執就可以守得住永恒,以為隻要他還深陷輪回之中,隻要他還會生老病死,就會再度走上這條路,就可以留在那裏,安靜地等待我去接他。
    隻一次驚鴻回眸,隻一次傾囊施舍,隻一次低頭微笑。
    僅此而已。
    孟婆問我:“你知不知道,忘川何以為忘川?”
    我搖搖頭。
    孟婆笑了笑:“其實三生石,就矗立在奈何橋的那頭。過了橋,就能看到。隻要在三生石上刻下他和那人的名字,下世就能相遇。但,隻因這一世他為權力地位辜負了自己的愛人,直到臨終前才發現自己錯得離譜。他告訴我這樣的錯,他不想再犯第二次,所以,他不想拋棄這一世的記憶。入了忘川,隻要能忍過這千年寂寞痛苦,等到再世輪回,就能帶著記憶與那人再度相遇。隻是這千年,又有幾人能苦守得過?”
    孟婆轉過頭,看向那河:“忘川中鎮著那麼多有怨念的鬼魂,若是他經受不了那些怨念積壓在一起所帶來的痛苦,就隻能忘卻前塵,做一隻無法輪回,沒有過去的孤魂。”
    她說:“曇影,你知不知道,他下定了多大的決心,才跳進了這條河?”
    我搖了頭。
    她依舊笑笑:“曇影,終一日你會明白,隻不過,不是今天。”
    很多年以後,當我真正將這個問題想通想透,才發現自己的錯其實從一開始就已鑄成。
    忘川何以為忘川,孟婆的問題,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我才明白。
    ***
    那天的雪下得極大,書生的衣衫十分單薄,嘴唇凍得青紫,他的腳步放得極快。
    書生摸了摸我的頭,轉身,搓著手,跺了跺腳,加快了步子。
    我緩緩咬了口那包子。幾瓣梅花,混在北風中迎麵撲來,我條件反射地抬頭,看到那身著紅衣的男子,緩步走過來,身周飛舞著無數花瓣。
    遠山眉,桃花眼,和那點血色的淚痣。那擁有驚世美貌的男子,在我麵前蹲下身,然後問我:“我知道你是有靈性的,願不願意跟我去冥界?”
    麵前的風,似乎更凜冽了一些。
    男子臉上的笑容未曾褪去,隻是在我的視線裏模糊了一點。
    “冥界,其實是個很美的地方。”
    我張了張唇。
    “我可以給你人身,但你要一輩子為我做事,無論日月變遷,鬥轉星移,都不能背叛。”
    人……身?
    男子看著我,笑了笑,對我伸出了手。那指尖,是冰涼的溫度。
    風雪刮過來,瞬間迷了我的眼。
    “杳杳哀歌,消之不去,怨世幽魂,碧落黃泉,渡惡鬼者,是為無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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