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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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點點眩暈,眼睛很困。想念黑暗,閉上眼,看到的卻是一顆顆一簇簇的小星星。這星星掩去了黑,那麼閃亮。
    就如七月陽光下的玻璃門,盯了整整一下午的玻璃門。不敢閉眼。怕錯過。錯過之後就是饑餓。
    她又開始一貧如洗了。
    早上隻吃了一盒牛奶糖。那味道酸酸的微甜,其實應該隻有甜。可惜那是假貨。他曾經在她買來的時候說要丟掉。她沒有。她偷偷的留了下來。現在正好成了她最後的口糧。
    為什麼不丟掉呢?不是不舍得。而是。這是她來到這個城市買的第一樣物品。
    同樣的七月,是去年。她終於來到了他說的城市。這裏比家鄉繁華,比家鄉冷漠。她隻是想問一下路,那些行人卻匆匆走開。以為她是騙子。所以在去了一趟洗手間回來,她迷路了。在偌大的車站裏來回很久,找不見約定的地方。以至於他以為她沒有來。
    她從不用手機,她覺得手機輻射很大,她記得他的號碼,可是她不想打給他。
    她是有點倔強天然的女子。
    餓。就在站裏的小商店裏買了一盒天藍色的牛奶糖。於是終於知道回去的路。小店的老板娘是中年婦女,或許是很久沒有顧客來臨,對她很熱情。老板娘不標準的普通話讓她想起了家鄉。家鄉的人就是喜歡說這種語言。上課。做報告。新聞。
    左拐就是了。
    原來走那麼久。一切的目標都隻在很近的地方。她看見欄杆下,有一個人。
    男人。是他。他依舊是白色的襯衫,斜斜的劉海,一塊玻璃的手表扣在手腕,在陽光下有些刺眼。就如她依舊是有花朵的裙子,密黑的長頭發,胸口衣襟別一個發夾。
    你到哪去了。我以為你沒有來。車已經到站很久了。
    這是他們分開一年零5個月又9天,麵對麵他對他說的第一句話。帶著焦急還有一點點生氣。她說。迷路了。
    怎麼不打電話給我?他接過她手中不多的行李。
    吃糖。我餓了。她剝開一顆糖塞進他的嘴巴。
    於是。在分開一年多一點的時間裏,他們又相見。她從千裏之外那個曾經與他青梅竹馬的地方來到這裏,來兌現諾言,來與他在一起。然後他說,糖是假的。可是她說,這景象是真的。
    這景象是真的,開始住在一起。
    要等的沒有來。
    就像他一樣。整整一個月他都沒有出現。在他們在一起的一年又五個月的夏天。
    他在一間酒吧做吉他手,又或者說是DJ,陪酒郎,服務員。隻要是他閑的時候,他什麼都要做。隻是每天下班很晚,往往要到淩晨3點以後。不過工資還是很客觀,不過她總是等他下班回家。她不喜歡他做這份工,他也不喜歡。可是他不想她在外麵工作,所以一直堅持。
    那天天很晴。相對於這幾日連續的暴雨來說,有這麼一點點陽光已經很奢侈。可是已經夕陽。他要去那間叫做別來無恙的酒吧彈琴,那裏有暖色的燈光,和五顏六色的液體,還有嘈雜的音樂,還有他們的溫飽。他說,明天要是不下雨,我們出去玩。
    好的。我要去花鳥市場買一盆草。
    買一堆草都可以。隻要天晴。還有我休息。說完,他摸了摸她的臉頰,用手指親吻她。她點點頭,笑。目送他走出那條小巷,從5樓的視角。
    她喜歡養植物,他喜歡養動物,他們各自照料自己的喜好,從不互相過問。這是多年來養成的習慣,隻要對方不討厭,不打攪到對方,什麼都可以。
    她一直想要一盆羊齒,可惜沒有買到。他答應他那天會帶她出去玩,可是他卻沒有回來。她等他到4點,很困就睡了。或許他在加班,她想。
    加班不會加一個月吧。一天以後她去別來無恙,那裏的人支支吾吾說他早走了,回家了。她自然是不相信,自然是有打電話給他。不知道多少次,無人接聽。直到最後關機。
    他或許出外散心旅行,他在生她的氣。因為她沒有告訴他,她有了他們的寶寶,而是把寶寶給扼殺。寶寶要怪誰呢,她,還是他。那個時候他們正要分離。
    他就是會突然生氣,她習慣了。開始不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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