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一章从前事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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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俞秦偷偷缩过去,坐在离他们不远的餐边柜的高脚椅上。
    这个角度刚好,既可以看到小宋和白裙女人的互动,又可以知道他们在说什么。
    白裙女人无所谓。
    她娓娓道来她和徐叔的故事……
    在贵州山区的一个边远村落里,一个少年出生在这里。
    少年天资聪颖,年仅4岁就学会了乘除法,背的了唐诗三百首,就连农村人民们最头疼的英语他也信手拈来不在话下。
    村里的支教老师都震惊于他的聪颖,大家都说,徐家人生了个天才。
    这少年如若是生在城市,必定会被吹嘘成一代神童。
    怪就怪在,他出生在泥地里,是大山的子民。
    父母从来没有出过远门,一辈子都在泥地里打滚。从大山,土地和溪流中获取食物和用品。
    他们从来都不觉得读书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因为在他们那一代,大都没有学问,还是这样过着吃喝不愁的日子过来了。
    他们甚至还觉得,每天走上十公里去县城学校简直是天方夜谭。
    有这赶路的时间还不如去帮家里种麦子。
    所以,只有两个月一次的集会,少年才能出去见见山外的世界。
    少年非常珍惜这个机会,经常趁着奶奶卖菜时去县城里的小学和中学旁听。
    县城就那么大,路上随便遇到的一个人可能都是你的远方表舅。
    县城中,一切都是透明的,消息像野草一样迅速蔓延开来。
    徐家芽仔喜欢读书但家里却不支持这件事儿很快被大家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谈论了不知多少遍,嚼到没味道了,这才罢休。
    老师们很快知晓了徐家的情况,对他家长的顽固感到痛心。
    可惜了这么个好苗子啊。
    少年堪堪读完初中就辍学了,虽然没有完成少年心中的学业,但他心中自有一番远大理想。
    在家人帮忙张罗结婚后的第二年,撒了个谎,抛弃妻子和家人,跑了,来到大城市。
    这时候,已经是青年了。
    青年在城市中生活地如鱼得水。
    他来到城市的第一年,就凭借着良好的外貌和肯吃苦肯锻炼的品质赢得了一个富家千金和千金老爹的“芳心”。
    富家老爷认为青年是天定的良婿,对他委以重任。
    千金也很爱他,认为世界上没有比青年更好的人了,青年就是她的真命天子。
    很快,两人结婚了,在位高权重的岳父的帮衬下,青年的地位越来越高。
    但是,他的心却越来越浮。
    千金变成了一个贤惠的妻子。
    妻子在家中做着全职夫人,他们没有孕育小孩,妻子也乐得听青年的体贴话。
    有了孩子,说不定两人之间的关系就没有那么紧密了。
    妻子很小气,不希望别的人分走独属于自己的宠爱。
    青年的出差次数越来越多,从一两天,到三四天,最多的那次甚至外出了十多天。
    那一次,妻子记得很清楚。
    她的老公回来以后,脸色非常不好,衣服也褶皱四起。
    问他,沉默到底,没有答案。
    妻子其实不是很在意,她相信她的丈夫。
    他是那么优秀一个人,是不会做出让他名誉和脸面扫地的一些腌臜事。

    作者闲话:

    今晚10点,不见不散~
    从现在开始,是每个单元的小故事,大家尽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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