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一章消失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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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曲家人的话,那么曲俊燕大概率认识。
所以,在回家的车上,林说文就给曲俊燕发了消息,提了“曲光潋”这个名字,不多时,曲俊燕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林说文想,莫非那还是曲家很重要的人吗?否则曲俊燕犯不着还特地打电话过来。
电话刚接通,不等林说文出声,曲俊燕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说说,你遇见曲光潋了?他在南省?他找你了?”
三个问题问下来足以见得曲光潋的身份重要,林说文没有回答任何一个问题,而是问他:“他是什么人?”
曲俊燕也没有讨价还价,只开口帮林说文回忆起了一个人:“朱鲜芊记得吗?那是她的儿子,她带进曲家的儿子。十八年前,是曲光潋把你和林解带到了北雪林。你都忘记了?”
林说文对曲俊燕说的这些毫无印象,但曲俊燕的语气又实在不像是骗他。想来是他自己的问题,他总是这样,记忆力忽好忽坏,好的时候能用一晚上记住三百多个学生的脸和名字,坏的时候都记不住前一天见过的人。他也不是一直这样,在经历林解的信息素淹没前他还很正常,在那之后,记忆力就开始忽高忽低。
“抱歉,我不记得了,可能是事情太久远了。”林说文把今天遇到曲光潋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了曲俊燕。
曲俊燕耐心地听完,立即说:“说说,不要靠近他,这个人就是天生的坏种,朱鲜芊把我小叔害得家破人亡,他这个儿子也是帮凶之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回来了,但是,离他远点。”
“朱鲜芊是谁?”
“这个你也忘了吗?我小叔的续弦,她当时带着十四岁的曲光潋嫁给我小叔,骗了我们所有人,用花生粉害死了阿敏姐。”
阿敏姐,曲元敏。
林说文感到了脑海里的一根细线绷断了,思及那位曲家小姐的死亡,他的记忆就全部回来了。
朱鲜芊,用一盘花生粉害死了曲元敏。而在那事发的前三个月,曲光潋就和曲元敏一起带着他和林解去北雪林滑雪。那时候他和林解七岁,曲元敏十五岁,曲光潋十四岁。
曲光潋在长辈的眼里是成熟的,曲元敏更是和林皎皎一样可靠的存在,所以长辈们都放心少男少女带着两个小学生出门。
林说文记得,当时曲光潋一直有意无意地刺激着曲元敏滑到更远的地方去,起初曲元敏还顾及着他们两个孩子,后来就不知不觉地被曲光潋牵着走了,曲元敏喊他和林解跟上,然而,他和林解只是小孩子。
天黑了,他和林解迷失在了雪原上,在寻找回家的路时他们误入了北雪林,在两人饥寒交迫的时候遇见了山上屠户的猎狗,林解被咬伤了手臂,而他,用随手捡的石子往猎狗身上砸去,激怒了那只黑色的猎狗,好在屠户出现救了他们。
对了,林说文忽然想起,他关于曲光潋的记忆还不止如此。
他的手刀,他用核桃砸人的本事,全是曲光潋教他的,就在滑雪前的一个星期,曲光潋站在他身后,住着他的手,说:“林说说,我的小omega,哥哥教你点防身的本事,你以后一定是个omega,总要有点防身的本事。”
“就劈在这里,无论什么人,都会昏倒。”
“对,这样拿着他们,这要抛出去,无论是什么东西,你砸他的头,砸男人的喉咙,砸alpha的腺体,这样,就能保护自己。”
是曲光潋给他的暗示,让他用石头去砸那只猎狗。
他记得,那一回滑雪,不光林解被猎狗咬伤,曲元敏也摔了一身伤,唯独他和曲光潋几乎毫发无损。不久以后,曲光潋就不见了,他身边的人熙熙攘攘,多如牛毛,一个和他相处了半年的世家哥哥,他根本不在意去向。
“抱歉,我全都想起来了,想起了阿敏姐的死,也想起了那年在北雪林。我会注意他的,有事我会再给你打电话。”林说文说。
“好,保护好自己。”
“嗯。”
林说文挂断了电话,车也到家了,下车时他在想,曲光潋到底是有什么样的自信觉得他会去洗掉标记选择他?曲家人他连曲俊燕都没有考虑过,何况他这个只是姓曲又居心叵测的人?曲光潋的危险他幼时不懂,这时候再想起了真的是后怕。
第二天,程家来了人,林说文下班回家就看见多了一个女人,他看着很年轻,就像是一个刚走入大学的学生,穿着白色的涂鸦T恤,一条水洗色牛仔裤,正挨着谷雨,陪着她看电视上的狗血剧。
谷雨见他回来了就暂停了电视,给他介绍说:“说说,来,认识一下,这是金埋,我真正的干女儿,前段时间她跟着一个探险队在大沙漠里冒险就没赶上你跟程经籍的婚礼。”
林说文今天想了一天曲光潋和朱鲜芊的事情,他在尝试寻找这对母子的蛛丝马迹,他有一种直觉,曲光潋这次出现一定是谋划了一件大事,并且这件事他胸有成竹,否则昨晚在校道上他不可能对他说那种信誓旦旦的话,这件事和他有关,甚至关系到程家。
此时,林说文观察起金埋的脸,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她和朱鲜芊的模样重合在了一起。
“你,认识一位叫朱鲜芊的女士吗?鲜美的鲜,草字头的芊。”
“什么?”金埋的脸上只有疑问,她似乎真的不认识这个人。
“抱歉。”林说文知道自己的行为鲁莽了,全世界有七十多亿人,就算是毫无关系的人有着一样的面孔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我看见你就想起了世交家的一个人,我很久没有见过她了。”
朱鲜芊在给曲元敏下了花生粉以后就因为故意杀人进了监狱,林说文足足有十八年没见过她了。
谷雨解释说:“金埋是我中学时候闺蜜的女儿,她的母亲因为跳伞意外走了以后她就一直是我在照顾。”
“嗯,抱歉。”林说文又道了一次歉就上楼了。
林说文本能得不想跟金埋有什么多的交集,虽然金埋否认和朱鲜芊有关系,但是他不管怎样都能从她身上看到朱鲜芊的影子。
朱鲜芊作为曲家的仇人,而林家和曲家的关系又实在要好,所以,林说文理应憎恨这个女人。金埋和她的相似注定了林说文无法对她倾注好感。
但无论如何,同住屋檐下,他和金埋总要相处。当天下午的晚餐他借口忙于工作让人送到了房间,第二天早上的早餐他就没有借口躲掉了。
早餐是按照三个人的口味做的,谷雨喜欢西式早餐,林说文喜欢清淡的中式早餐,而金埋和程经籍一样喜欢着各种油腻腻的食物,即使它们不像早餐。
林说文一直很讨厌早上一睁眼就面对油腻的东西了,即使看着也会让他反胃。他的不适总会很快反映在脸上,眉头一皱,唇角一绷直,立即就被同桌的金埋看在了眼里。
“嫂子怎么了?不舒服?难道你和经籍哥这么快就有孩子了吗?”
“没有。我只是不习惯在早上看见油汪汪的早餐而已。”
林说文很清楚,他和程经籍的结合一定要给两家人带来一个孩子,这是他们联姻的目的之一,特别是只有一个“废物儿子”的程家,肯定不会允许他不生孩子。他原本以为,跟程经籍睡了两次,他总会中招,但恰恰的,他们就是那百分之二。他想,他早该适应自己运气差的毛病。
“喔,这样啊,刚好我已经吃好了。”金埋比林说文和谷雨都要早起,也没有等他们就动了筷子,这时确实吃完了,招手让帮佣收走了餐具和剩余的早餐,自己却还坐在餐桌前不走。
林说文垂着眸子不去看任何人,用白瓷的汤匙将浓稠的白粥送进嘴里,一口一口,细嚼慢咽,像往常一样不发出任何声响,这是林家的规矩之一,他刻在骨子里的事情。
金埋忽然问道:“嫂子,你知道戚尔雅吗?”
谷雨的手一顿,她没想到金埋会突然提这个人,不过她不急着呵斥金埋,她更在意林说文的反应,毕竟戚尔雅是和程经籍有着四年过往的女孩,纸是包不住火的,林说文早晚得知道。
林说文想起了那本写着“南秦松华,经籍尔雅”的相册,但又放下汤匙说:“不知道。”
金埋故作惊讶:“啊,嫂子你竟然不知道?戚尔雅是经籍哥的初恋诶。老实说,我好多年没回国了,一开始听说经籍哥要结婚还以为是和尔雅。”
“嗯。我不知道。没关系,她是个合格的初恋。”林说文面色如常。
谷雨弯了嘴角。
金埋问:“你是不是想说,合格的前任就应该像死一样?”
林说文淡淡道:“没有打算这么严重的形容,但想表达的意思差不多。”
“嫂子你那么大度?那你知道徐今释吗?她……”
金埋话没说完,谷雨把话打断了:“行了,别试了,他认识阿今,他们关系不错,你嫂子是个很有教养很大气的人,不会为没必要的事情费神。”
“哦,好吧。”金埋俏皮地耸了耸肩,离开了餐桌,出了餐厅,回了房间。
金埋走远后,谷雨就观察着林说文的神色说道:“戚尔雅是程经籍上大学时候的女朋友,他们两个原本是约好了一起去美国工作,但是程经籍这人,没有那么有能力,就没走成。本来他爸爸也不喜欢戚尔雅,就更不会帮程经籍出国,他们就不得已分手了。”
“嗯。”
和谷雨想的一样,林说文不会对这种事情上心,他甚至不愿意多说一个字来评价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