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林父给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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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说文对于自己在林家的定位一直都是清醒的,或者说,他对每一个林家的omega在家里的定位都是清楚的。
林家在林说文的这一代一共有五个omega,公认的,最优秀的叫林皎皎,最差劲的叫林解。
林皎皎是林说文的堂姐,曾经京城最有名的舞蹈家,现在是京城社交圈最受欢迎的贵夫人,给夫家或是本家都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林解是和林说文同天出世的堂弟,长着林家最漂亮的脸。他是林家最叛逆的存在,在分化后的第二天就给自己注射了十二支抑制剂,最终抢救无效死在了冰冷的病床上。林家人在意名声,林解的死一直是林家的大污点,所以,林解也成了林家“最差劲”的人。
而林说文,中规中矩,无功无过。
林皎皎和林解就是林家omega们所拥有的两条路,把自己献给一个能为林家带来利益的alpha,或者,死亡。
所以,好不容易逃离了林嬖的魔爪的林说文很清楚,一切都刚刚开始。他今年28岁,已经借口学业逃避责任太久了。
林嬖或许觉得林说文和不和自己站在一路并不重要,所以那天过后就从林说文的世界消失了。于是,林说文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又度过了平淡的一个星期,他没有想过自己的父亲什么时候过来找他,因为觉得这还不如讲好一堂课重要。
他的课还是很乏味,课堂上有着大片的学生沉迷手机,也时不时传来一阵哈欠声,但是,也有秦舒这类人,一直拿着笔跟着他的思路上完整节课。
又是一堂课下,林说文没有急着离开,站在讲台上用湿巾清理着手上的粉笔灰,教室的前后门都挤满了人。秦舒还稳稳地坐在位置上写着黑板上的笔记,而高思修已经打着小小的鼾声睡得口水直流。
“林老师。”
听见学生叫自己,林说文下意识地就抬头了。他记得眼前这个学生叫秦舒,他上了两周的课,一共四节大课,其他学生或多或少都开过小差,只有秦舒一个总是精神饱满地坐在第一排,还会配合着他讲课,让这个课堂没有那么沉郁,总之,是个好孩子。
“秦舒同学。”
秦舒拿起了书,径直走到了讲台前,指着一处工整的笔记说道:“林老师可以再给我讲讲这里吗?我当时讲我不太理解。”
“嗯。”林说文接过了圆珠笔,讲语速放得很缓,把课上的话又一字不差得讲了一遍后又把每句话剖开给他细讲了一遍。
其实,讲到一半时秦舒已经懂了,但又看林说文讲得认真就不好意思打断。
高思修自己睡醒了,伸了个懒腰,看教室都空了吓了一跳,还以为秦舒终于说到做到丢下他不管了,又看见讲台上的一对师生瞬间放下心来。
林说文正好讲完了,问了一句:“理解了吗?”
秦舒点点头,说了一句“谢谢林老师。”便拿着书走下了讲台,瞥了一眼高思修,把外套里的纸巾拍到了桌上让他擦掉嘴角的口水,自己则要收书。
他们三人是一起离开的,那时候教学楼空荡荡的,林说文走在前面,秦舒紧跟其后,而高思修吹着口哨把手上一本崭新的课本转出了残影。
到了一楼,林说文的脚步忽然就停了,他直愣愣地看着校道上的车,那是他父亲林颂风的车,站立在车前的也是林颂风的助理。
比起林嬖,林颂风更熟悉自己的儿子,他不需要给出任何提示,他相信作为林家最乖巧的omega,他会明白一辆车停在这里的意义。
林说文没有辜负父亲的期待,他走过去了。助理为他开关了车门,而后便坐上了驾驶座把车开往了校外。
秦舒他们还站在原地,高思修的书还在手指上转着,嘴里吐槽着:“还真是京城来的宝贝,就算是来南省也照样有人三天两头地来看望,啧。”
秦舒不敢附和,他并不觉得林说文喜欢这样的“看望”。
林颂风的车驶出了南秦大学,开始在周围漫无目的地绕圈。
车里的气氛很压抑,但林说文把书放到了一边,把腰板挺得笔直,不是因为不惧怕父亲,恰恰是对这个父亲的恐惧才让他努力做出父亲喜欢的样子。
林颂风的目光扫过他的全身,说了一句:“成天死气沉沉的,哪有omega的样子。”
不过,这是老话了,也不是什么重的苛责。
“阿嬖上周找过你吧?你们聊了什么?”
“曲俊燕,叶荣稠,还有您希望我在南省交点朋友。”
“交朋友?”林颂风轻蔑地笑了:“她还真是会给你美化我的话。我不想跟你说那些弯弯绕绕的,回京城,还是留在南省?”
“南省。”
“好。”林颂风很满意,拍了拍儿子的肩,而后递上了三张照片:“你果然是林家最乖的孩子,也怪不得你爷爷愿意把曲俊燕给你。但是,你那么喜欢南省,就留在南省吧。”
林说文不说话,他来南省并不是喜欢南省,他早就对南方没有兴趣了,只是因为博士生毕业后林颂风在他耳边提了两句“你以前很喜欢南省吧?想去那边工作吗?”,所以,他要重新喜欢上南省。
林颂风递来的三张照片里,有一张林说文只看了一眼就还给了父亲,而这位,恰巧就是林颂风最满意的人选。
“为什么否决他?”
“他是我的学生,今年才刚刚二十岁。”
“高家是南省最显赫的世家,高思修也是三个里边最优秀的。”
“他是我的学生,我还想要好好工作。”
说话间,又有一张照片被林说文舍弃了,此刻,在他手中只剩下一张红底的证件照,照片上的人说得上明眸皓齿,一头四六分的黑色短发露出光洁的额头,很精神的一个alpha。
“你选他?”林颂风对此嗤之以鼻:“你还真是一点也比不上林皎皎。林皎皎随便选一个就是现在的京圈新贵,你选一个……连做同传都不够资格的废物alpha。”
“但是你给了我这个选择,就证明他在你眼里也有过人之处吧?”
“过人之处……”林颂风常常地舒了一口气:“他有个好爹。南省是个捞金的好地方,京城就这么大,他爹程瀚是个人才,林家也比较愿意跟他合作。程瀚又只有他一个alpha儿子。如果不是这样,程经籍就算是跪在我面前也休想得到我们程家的omega。”
“那不是挺好。”
林颂风确实想要拉拢程家,只是他也很珍惜林说文这张牌。这个世界上omega的数量本来就不多,就算林说文的性格不好,样貌也不拔尖,凭借着家室和学历也能找更好的人。
“他配不上你,你值得更好的。”
“但你给了我两个比他还要糟糕的选择。”林说文的手腹压在高思修照片的一角,照片上的少年还满是青涩与活力,“他只有20岁,是我的学生,有喜欢的omega。”
而对于另一个落选者,他给出解释是:“他来学校接过很多omega或者是beta学生,我想,你不会希望我找一个出租车司机,他也不是那种乐于助人的人吧?”
林说文说的话不算隐晦,林颂风再怎么把儿子当做博弈的筹码也始终记得那是留着他的血的儿子,权衡之下,他把“出租车司机”的照片撕成了碎片。
“那就程经籍吧,好歹还有个好爹。”
“嗯。”
“程经籍。”林颂风重复了一遍那位“幸运儿”的名字,揉了揉眉心,显然还是不满意儿子的选择,但也不再说什么。
车在一条比较冷清的街道停了下来,林颂风原本是打算送儿子回学校公寓的,只是林说文点明了要到这条街的书店里买书,于是司机就把他放在了这。
汽车的引擎声小了,林说文也把那三张照片抛在了脑后,他不喜欢记住那么多人,他认为,重要的人总会再见到,而不重要的人没必要占据他的大脑。
他在路灯下走着,穿过人群去寻找今天下课时在走廊偶然听说的书屋,据说里边有不少版本稀有的好书,他的兴趣不多,收书算是一件。
书屋不算偏僻,林说文很快就站在了书屋门前,只是闻见书屋的空气就知道来对了地方。
人们常说“书香”,指的不过就是旧时夹在书里的芸草散发出的气味,林说文爱极了这种味道,连带着自己的信息素也是这样“似沉檀非沉檀”。
书屋的主人躺在摇椅上,圆圆的蒲扇盖在面上,看起来是睡了,林说文还在纠结进不进店时,摇椅上的人开口了:
“赶紧回家去吧,这片天黑了不太平,你又不是我们这些beta,改天再来。”
林说文心里一惊,才发现他所闻见的书香不仅仅来自于这座书屋,还源自于他的颈后,在那张小小的贴纸下。
“回家吧,书什么时候都在,我这也没有周六周天,你随时来。”
林说文走了,虽然有点舍不得,但他更惧怕着存在于记忆里的一双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和一颗颗锐利的獠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