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4:替嫁小夫郎(十四)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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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三回去冥思苦想两天两夜,在喝掉第四碗鱼汤后,终于觉得这个任务有了点眉目。
    温安之闲暇时依然在不停尝试与主世界联系,每逢精神力临近枯竭,便翻出原主郑铭的藏书翻阅,等待精神重新恢复,顺便打发时间。
    三三理清思路,把他从那些诘屈聱牙的古文里唤醒,兴奋的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给BOSS。
    虽然这个想法距离原定剧情相去甚远,但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何况三三自诞生起至今一千多系统年,还从未听说过哪位宿主不按原剧本完成任务,会被判定违规。
    当然,怕和BOSS提议,按照剧本“嫁人”,会让自己直接交代在这个支线世界的担忧,三三是决计不会说出口的。
    温安之听了他的想法,略微思索便同意了。
    虽然主神表面上从未对这次的任务详情露出过任何异议,但一想到半年后会被郑建鹏卖给苗家做“妾”,心里已经帮这个瓜皮安排好一百零八种死法了。
    说起三三的新想法,其实也不复杂:他想让老板主动出击与苗睿霖接触,先正面摸清楚这人的脾气秉性。
    如果任务目标真如坊间所传有君子风骨,就等彼此熟识后,制造个大误会,让苗睿霖觉得郑铭是个小人,再来一出真相大白,让他对自己误会宿主的行为感到后悔;
    如果苗公子品行不端,就更好办了——打脸反派的剧本三三没少经手,随便做点什么都能让对方跪地哇哇痛哭求饶,保证任务圆满完成。
    不管是哪一种,都比让老板“嫁人”要好太多。
    只是如果情况真的是前者,三三心里也没什么底:若把事情做的太绝,就算苗睿霖只是D级世界里的一个任务目标,三三也没法昧着良心下死手。
    可如果只是点到为止,只让对方觉得“后悔”,又怕无法完成任务面板上所要求的“复仇”,白忙活一场。
    思来想去,两人达成一致意见:先进行第一步,再根据面板上的任务进度条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做。
    反正,嫁人是不可能嫁人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让老板嫁人的。
    说做就做,一大早,温安之就背起书篓,再次向颐州出发。
    郑建鹏今日也起了个早,看见背着书篓的“儿子”,知晓他八成又是要去城里卖字画,顿时嘴里开始不干不净的胡咧咧:“你他娘的,天天就知道看你那些个破书,今天去城里,回来的时候必须要把挣的银子都交出来。老子不养废物!”
    话里间或还夹了几句当地脏话,听的三三直翻白眼。
    三三朝身后那个瓜皮看了一眼,忍不住开始吐槽:“老板,你说怎么会有这种人?儿子要考功名挣前程,他居然只知道拖后腿!郑铭活着的时候已经很努力的靠自己生活了,他居然要把儿子嫁给别人家做小老婆!”
    虽然郑铭读书天分不高,但三三接收了他全部生平,很明白这个少年屡试不中,并非自己不够努力,反倒与这个专爱扯后腿打击人的爹有着脱不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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