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内容简介之吴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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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童丹丹好命,就是她不但推销成功,而且还在吴家白吃白住,外加免费就诊,还有外带的旅游套餐。吴锦然赞助的。
一个人在受到很大的惊吓后会脸色发青,心跳加速,严重的会有生命危险。童丹丹被马车惊吓后瘫坐在地上虽缓过了劲,可这会儿却出现了惊吓后遗症。
她感到身体忽冷忽热的直哆嗦,头晕乎乎的难受。按迷信的说法,惊吓后魂被吓出了体魄,要烧纸钱招了魂人才能好过来。
吴锦然拿着耳环在前面走,童丹丹跟着走了一段路后,实在是撑不了了,就疾步走到墙边,扶助墙慢慢地蹲在地上休息。吴锦然见童丹丹这幅样子,惨白着脸,知道是得病了。也不管什么男女授受亲不亲的,抱起童丹丹往自家的府邸跑。
久违的感觉,那种小时候被父亲抱在怀里保护的感觉,让童丹丹鼻子一酸。欲哭的样子把自己弄得跟小可怜似的,也把吴锦然看得那个担心了。似乎生病的人都脆弱得跟婴儿似的,需要别人的照顾,也很能勾起别人想要去照顾。
吴锦然很自然地安慰了一句:“别担心,大夫来了就没事了。”
或许生病的人真的很需要关心,他就这么不经意地说了一句很普通的话,弄得童丹丹的眼泪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看上去更像个脆弱的瓷娃娃。而男人是愿意充当保护的角色的。不经意的,两人也就这么对彼此有了那点亲切和好感。
照顾病中的童丹丹,吴锦然是殷勤的,或许对从小被人照顾的吴公子来说,照顾人也是一种很新鲜的趣事,能展现他保护女人的男子气慨。而对于一个无关紧要的弱女子,吴家也不会过多干涉,只是知道吴锦然带来了一个生病的姑娘而已。
说病其实也不是病,只是惊吓过度,吃两贴中药就没事了。童丹丹也就这么的在吴家住了身体恢复健康后的第一天。以养病为名。
原本就是一个病人加外客的身份,这一天病养得她也是浑身不自在,且无聊透顶。
大家族都有严格的族规,早问好,晚问安的,太拘束了,这也是童丹丹不愿意住在周庄享福,早早离开的原因之一,她更愿意游历山水。吴家是个大家,同样有家规族法,她一个外来的,虽用不着向当家主母请安问好,可是,哪里能去,哪里不能去,该如何说话、行走等,缩手缩脚的不畅快。
她流浪不为别的,就图个自由自在。
童丹丹不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更不是老师眼中的乖学生,她读书是为了父母,为了父母说的没文化没文凭将来就没出息。……将来?将来的事谁知道,有没有出息那也是将来的事。聪明的她在父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下,咬牙安静了一年,不出去不上网,考上了大学实现了她与父母的赌约。
她过不惯这种被束缚的生活,既然病好无甚碍了,她还住在这种陌生且无聊的地方,……有必要吗?
童丹丹唤一声从她房门口经过的丫头:“小姑娘过来,你能把你家公子叫来么?我有话要对他说。”
“好,小姐请稍候。”小丫头办事挺利落的,没多大工夫吴锦然就来了。
吴锦然正忙事,一听童丹丹找,就赶紧过来。可童丹丹却在见到吴锦然后难以启齿了。
是难以启齿,这话确实不好说。童丹丹直白,但也有不好意思的时候,她支吾了半天,最后还是伸手了。她把手掌伸到吴锦然面前说:“……嗯,吴公子不好意思,你照顾我,我很感谢。……不过,你拿了我的耳环还没给钱呢,我想请吴公子给我耳环的钱后,明天一早我就离开吴家不多叨扰。”
“哦,在下差点忘了此事。”吴锦然从怀里掏出银票给童丹丹“早就准备好了的,这些够不够?”
当然是够了,一副普通耳环能值多少钱?何况富家子弟出手不会小气。就像周志清。
童丹丹笑嘻嘻地,连看都不看地,塞到了腰包里。心里那个美的,……喔呵,有钱花了,明天又可以出去玩了。
是人都喜欢花,男人爱‘女人花’,女人爱‘有钱花’。
童丹丹要离开吴家花钱去,吴锦然甘当护花使者。“童小姐不必急着明天就赶路,再多住一两天,在下也正好也要出门,不如先送你回家吧。”
吴锦然没有书生的迂腐,倒有热心的侠义肠了。童丹丹变卖首饰筹盘缠回家,想想怪可怜的,既然让他碰上了,他就有责任把她安全送到家。今天他就是在忙着打点出门的具体事宜。
回家?那是她的家吗?有了钱童丹丹更是不想这么早着急着回去受人约束。她对吴锦然说老实话:“谢谢吴公子的好意,我卖耳环不是为了回家,而是想到别的城市游玩。……先前骗你说了那些话,是我的不应该。”
“哦是吗?那正好,在下后天动身去都城秋试,童小姐要去哪?不如和我们一起结伴同行吧。”吴锦然倒不介意,爽快相约。
而这种好事童丹丹自然是同意的。
在她叛逆经常离家、泡吧的时候,她的父母就苦口婆心地把大小道理里里外外说了个通透,尽管当时执意地与父母对抗,那些话没往心里记,但听多了脑子没记住那些话,耳朵却记住了那些话。所以童丹丹未必会‘信人’,但她多少也会‘看人’。
她看吴锦然是个谦谦君子。值得信赖!
童丹丹信任吴锦然没问题,可对那个结伴同行者颇感冒。相处第一天童丹丹就提出要与他们分道扬镳。
烦死了,各走各路,各心各堵,谁也不挨着谁。要不然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谁也不靠着谁。哪来那么多事啊?童丹丹最讨厌这种粘牙的人了。
自古读书人都是自命清高的,瞧那个与他们同行的书生张翼斌,酸不溜丢的,不知被童丹丹白了多少白眼。张翼斌是同赴考场的朋友,在吴锦然的劝和下,童丹丹勉强和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人为伍。
童丹丹觉得离开周庄有段时间了,不管怎么说报个平安还是应该的,而她又不擅长写毛笔字。小时候被父母逼着学过毛笔,学过国画,还学过很多很多,把她学怕了。父母是望女成凤的,遍地撒网重点捞鱼,把没在学习中得到快乐的童丹丹逐渐逼向了对学习产生反感的境地,她也开始讨厌做个乖乖女了。
写毛笔字绝对是具有年代感的。在以写毛笔为家常便饭的书生们面前,只是不用心地练过几年的她,写出来的字就跟小学生似的让人轻视。眼前有现成的书生在,所以,童丹丹也不想费那个神,就叫吴锦然代笔,可这又惹得那个张书生有话说了。
管姓张的说什么话,童丹丹都是反唇相讥的。
“读点书了不起了吗?读书很高尚了吗?”
‘不读书最高,不识字最好,不晓事倒有人夸俏。老天不肯辨清浊,好和歹没条道。善的人欺,贫的人笑,读书人都累倒。’童丹丹又大大的白了一眼张翼斌,讥笑他假清高,是个假书生,最好早早的累倒,赶什么考,赴什么秋试。
生旦净末丑,神仙老虎狗,龙套上下手,什么全都有。社会大舞台还真是什么都敢演,演什么的都有。张书生和童丹丹演的就是对台戏,如果仔细听听他唱戏的内容,其实还是可以听出他对童丹丹也是挺好的。
“你想一口把自己吃成一个胖子啊?吃慢点!喏,这盘也给你吃。……哪有女孩子是你这种吃相的?淑女……”
“停停停,你别说了,还让不让人吃了。你是不是今天就想把我饿成一个瘦子啊。话痨!”
在童丹丹的眼里吴锦然才是她这次旅游的赞助单位赞助商,她吃多少关那个假书生什么事了?不好惹的童丹丹是个反季节少女,不安常理做事,她在下一次吃饭时,一个人就要了两碗面,这让张书生看不懂了。
张书生纳闷:“你不是吃不了两碗吗?放在一边做什么?都凉了。”
“我吃着一碗,看着一碗。”童丹丹翻翻白眼。她就不淑女,怎么着了?
跟一个反季节少女斗嘴,这不是自找气受么。经过十几天的磨合,张书生也学乖了不少。
童丹丹随着他们上都城的路线沿路游玩着,和吴锦然的相处安静融洽,倒是和那个张书生一路吵吵闹闹的热闹非凡,而出面圆场的也总是吴锦然。这种三人行也不算新鲜。而三人行中必有一对是相互看得顺眼的,那就是他和她。
看似童丹丹和他没话说,看似童丹丹和他客客气气,看似两个人走的很远,可,说不定心已经在靠近了呢。
不是吗?瞧吴锦然有意无意地总会把眼睛瞄向她。总会在她跟张书生吵架时露出微笑。也总会去附和她说的话。也总会……
……总会,在抬头看向她、四目相对时,那种欢喜的感觉会在心里流动。
他的那种道不明的情感就如那首诗:‘雪色满空山,抬头忽见你!我不知何故,心里很欢喜;踏雪摘下来,夹在小书里:还想做首诗,写我欢喜的道理。不料此理很难写,抽出笔来还搁起。’
他对童丹丹的这种感觉,确实很难写,模糊不清,哪抽得出头绪?
约你去都城,和你过一生。这不禁让人怀疑吴锦然当初约童丹丹一起去都城是不是已有那种模糊难写的感情了?对将来,他会有什么打算?
大家族的子女,婚姻是没有自由的,他们的婚配都必须从家族利益出发,所以门当户对是肯定的。就像应雁和周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