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 救美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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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福端着碗鸭血粉丝吃的热火朝天,却见餐桌对面的意瑾举着筷子盯着碗沿发呆。
    “在想什么呢?”老福举起筷子对着意瑾产生浓厚兴趣的碗沿“当当”敲了两声。
    意瑾好像被吓了一跳,这才慢悠悠的回过神来:“没……”
    “没什么没,吃饭。”老福呵斥道,“你看看你,都变成什么样子了,受了伤刚刚才好,又整天整夜的不睡觉,现在还不好好吃饭!”
    ——不是不想睡觉,是怎么都睡不着;也不是不想吃东西,是怎么都吃不下。
    意瑾被老福这么一说,不再作声,只是默默的低下头。
    老福见意瑾这种反应,无奈的叹息一声,将碗里面盖的满满的鸭血尽数拨到意瑾的碗里。“昨天是我抱你进的房间,当时你已经醉的不省人事,就像一滩烂泥一样,已经没有了意识,但是你却躺在床上一夜没有阖眼。夜晚那么长,又那么安静,自己一个人是最难熬的,这我知道。你是无论如何睡不着的,这我也知道。但是即使如此,你还是要强迫多吃点东西多休息一会儿,尝试着去做一个正常人。”
    意瑾愣愣的看着碗里堆成小山的鸭血,虽然被煮过了,但是还是能够闻得到里头的血腥味儿。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自己也开始对血腥味儿上瘾了,看着碗里红通通的鸭血,总不自觉的去联想起那红白红白的人肉。
    “你知道对我来说最诱人的是什么吗?是新鲜的人类的血液,最好是从活人的颈动脉里刚刚流出来的。从活人体内淌出来的血味道最重,也最为鲜美,但是现在呢……”老福说着,搅动着碗里的那些粉丝,苦笑,“但是现在我吃的却是这些东西。要是被同类看见了,肯定是会笑话我吧?”
    意瑾想像电影里那穿着燕尾服带着高礼帽的德古拉伯爵捧着一碗鸭血粉丝吸的哧溜哧溜的样子,果真是有几分滑稽。仿佛是要验证意瑾幻想一般,老福竟也挑起一筷子粉丝,吃了起来。
    “但是这些并不是毫无疑义的。如果不想变成一个怪物,就首先不能把自己当做一个怪物。只有像正常人一样过着最普通的生活,才能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老福走到意瑾跟前,捉起意瑾的右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你看,现在看来,你比我幸运多了,至少你还有心跳不是么。”
    意瑾的右手手掌包覆上老福那坚实的胸口,继而又像触电一样猛的将手缩了回来。自己的心脏因为紧张而在胸腔里疯狂的跳动,他甚至可以听见那顶着嗓子的“咚咚”声。
    ——而老福那里确是一片死寂。
    老福对于人类那惊惧的神情已经习以为常,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只是嘴角勉强勾起一抹苦笑。正要转身离开,却见意瑾又伸出那只缩回去的手,整个贴上老福的胸口,颤抖的感受着那死一般的沉默。
    意瑾这一次并没有将手拿开,而是抬起头望着老福那墨绿色的眼睛——那是属于古老的凯尔特人的眼睛,“你在我濒死的时候救了我,为了解我身上的病毒,身为吸血鬼竟然将自己的血喂给人类,虽然那会有一些副作用……”
    “副作用就是随着我的血液,你的身体里移植进了我的一部分,你不得不和我建立了奇怪的血缘关系……”老福淡淡的笑着,顺着意瑾的话说。
    “这些都不重要,”意瑾摇头,着迷一般的盯着那美丽的绿色瞳孔,“你,是吸血鬼;而我,成了僵尸。反正我们都已经纠缠成这样了,还不如更加痛快一些:你若是要当普通人,我就陪你一起当普通人,一日三餐,夜伏昼出;你若是要当怪物,我就陪你一起当怪物,你吸人血,我便吃人肉。”
    意瑾难得鼓起这样的勇气,说完那些提前组织好的语言,就再也想不出该说什么了。老福饶有兴致的看着意瑾,任由沉默继续,也不开声。几秒钟之后,意瑾的脸又涨的通红,终于决定又开始扒那碗快要凉掉的鸭血粉丝汤。
    正在这时,老福却做出一个出乎意瑾预料的举动:他从后面轻轻的搂住了意瑾。
    “Merci。”老福低沉的声音在意瑾耳畔响起。
    意瑾这才反应到老福说的是法语。
    意瑾乖巧的将那碗筷收拾干净了,与老福两人窝在房间无所事事的开始漫长的夜生活。意瑾正在端着一本从老福书架上翻出来的意大利原文的《君主论》翻看,而老福正边打游戏边听歌:“Thatsuicideispainless,itbringsonmanychanges,andicantakeorleaveitifiplease。”意瑾皱眉,“一点都不催人上进。”
    正在这时,门铃响了。意瑾乖乖放下书去开门。
    “小瑾!”意瑾打开门,只见骆驿背着个松垮垮的大包,提着三杯costa咖啡出现在门口。
    意瑾的面部肌肉无端的抽搐几下:“你……你这是怎么了?”
    骆驿耸耸肩,自觉进了屋子,伸着头往房间那儿望过去:“哎?Floyd人呢?”
    老福正好从屋子里走出来,一眼就撞见了骆驿的造型,惊讶道:“你是不是被人修理了一顿?”
    骆驿摆出天真无辜的笑容,“啊?没有啊。怎么了?”正一转身,看到墙面上装饰镜里的自己,忍不住“哇”的大叫一声,“好惨!”
    的确是好惨。抹了不少发胶的九一分的阴阳头如今胡乱的朝各个方向蓬乱着,两个乌黑的黑眼圈衬得他像鬼一样。偏偏又衣着凌乱,衣服上沾满了灰,手臂上带着淡淡血痕,像是个刚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新鲜尸体。
    “叱咤风云的骆大少爷竟然被人修理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骆驿端起自己的那杯咖啡,叹了一口气:“说来话长。”
    今天晚上,骆驿照例去自己开的酒吧坐坐。一到那儿,就嚷嚷要让主唱给他唱歌,反反复复还是那首酒吧主题曲——骆驿到自己的酒吧就喜欢干两件事情,喝酒,还有刁难那个小主唱。小主唱看来是被他刁难习惯了,也就只能放下酒杯,骂了一句“fuck”就拿着麦上去了。要是平时,唱这么七八遍骆驿也就让他歇了,这回骆驿正在和一个客人交谈,一时间忘了主唱还在上面唱歌这回事,竟然活生生让他唱了二十多遍。
    在第二十遍快要结束的时候,小主唱猛的摔了话筒,跳下舞台,冲到骆驿跟前对着他的眼睛就是两记拳头:“你以为你有钱了不起啊!”
    骆驿莫名其妙被打的眼冒金星,顿时就懵了。等到眼睛终于可以再看见的时候,那小主唱正背着自己的破背包哭着冲出门去。乐队的其他成员们愣在那里不知道如何是好,领班拿着个冰毛巾上边给骆驿敷着眼睛,边说:“老板啊,不是我说,你刁难他刁难的太厉害了。”
    骆驿瞪着两只圆滚滚的黑眼圈,有苦说不出:自己哪里是要刁难他,叫他一遍一遍的唱,是因为自己听他的声音老是听不够!
    骆驿跟自己的客人道了声歉,将客人给他的文件袋塞进大背包里,就赶紧追了出去。正巧看见小主唱正被好几个人围在那儿。
    “敢动我的人,我跟你拼了!”骆驿大喝一声,就冲了上去。
    “所以就被打成王八了么?”意瑾拿着酒精替骆驿擦洗伤口,问道。
    骆驿那边确是淡定的喝着咖啡:“这些都是爱的痕迹啊。”
    意瑾摇头:“听不懂。”
    “装什么傻,我昨晚可是亲眼看见你跟Floyd接吻的。”骆驿说。
    “啊?!”意瑾一惊,脸又红了。
    老福低声咳嗽一声,向骆驿掷去刀子般的眼神。
    意瑾猛的将沾了酒精的面前戳进骆驿的伤口,骆驿痛的“哎呀!”大叫一声。
    “这一记是替那个小主唱还你的。”意瑾将用过的棉签扔进垃圾桶,“他是不是很缺钱啊,要不然干嘛老受你这种气。”
    “这你就想错了,人家到我这儿来唱歌纯粹是体验生活。”骆驿得意的一挑眉,“你知道人家是谁么?人家可是军区司令的儿子。”
    老福冷冷的看了他一眼,“看来你真的活腻歪了,军区司令的儿子你也敢泡,信不信人家老子一枪崩了你。”
    骆驿撇嘴,“哼,军区司令又怎么样,我祖上还是国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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