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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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白安会真的和我结婚,事实上,我们无法结婚,但他想到一个很好的方法,他说:”王枫,我们到国外去结婚,国外结婚合法,你就是我的另一半,我们以后就这样在一块儿。”他说得十分热衷,但我还没想这么远。对我来说,我与他的爱情好像有些单向,这并不是说我不爱他,我的意思是他太爱我了,爱到让我觉得匪夷所思的地步。
    我真的很爱他吗?我开始认真思考这件事。
    现实生活中,我变得相当敏感,遇事会开始把自己缩回小小的塔中而不自觉,因此,偶尔还是会出现发呆的情况。只是相较于先前变个人似的症状,我那偶尔的发呆又显得微不足道了。
    开学升大二了,我二十一岁了。
    二十一岁后,我该算是个成熟男人了。
    我在白安的照顾下,渐渐又活泼起来,他对我有很深的愧疚,所以很多事都让着我,包括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他都让我。我虽然有一段时间记忆力丧失,但他在那一段时间对我的照顾,我认为也够了,他说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曾经那样对我,所以那是他应该为我让步的。
    我感受到他对我那样深的爱,可是我无法回报他同等的爱,不知为何,白安的爱犹如一只宇宙间最恐怖的黑洞,把所有物质都吸进后那样无限大的巨大。爱这样大,会让我害怕。
    他时常说他不能失去我,不能没有我,但我却完全没有那样的感受。我不爱他吗?不是,我也很爱他,只是没那么巨大。可惜我不能了解他,否则我很乐意跟大家分享他那种爱的成分不是一般凡人的内涵。
    那一天我又去上课了,白安却没去,因为他很忙,恰好他有会要开因此我就独自前去上课。
    班上的人都知道我和白安的事,所以也没什么好遮掩的了。我反而乐得轻松,一方面我觉得我的心理压力太大了,一方面我又认为白安实在是太没安全感了,他很怕我被人勾走,所以才会昭告天下我是他的人。这样的昭告也带来一些困扰,例如有些人会对我另眼相看,说我与他一起乱搞,当然也有不错的朋友很羡慕这样的感情,那个朋友说我与白安是那种天塌下来也不会分开的那种爱情。他很羡慕这种爱,他说,当今世上已经快看不到这样的爱了。因此,我把他视为好朋友。
    我不会把我和白安之间相处的模式说给任何人听,我以为还是自己藏在心里就好,别人未必会懂。
    那一天,我上完课回去了,白安正在开会,于是我就到办公室等他,他的办公室十分干净,也有很多我先前用过的东西,他都没丢,他说那些因为我用过所以更不能丢。
    他很珍惜我,包括我用过的一草一木他都会收纳进来,如果我哪一天什么都不要了,他可能也会帮我把所有东西都丢掉。
    我在他的办公室坐了很久,这里曾经是我的办公室,当时他还只是个小跟班,但他现在不一样了,他用他的能力拿到罗撒饭店董事长的身份,他是该拥有这项殊荣的,因为白安本来就很有办法。
    我,小王子,那个成天只知目中无人的小王子,真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还好我有白安,要不然这个饭店也会被我搞垮。我意识到我已经原谅他先前对我做的事,我是真的原谅他了吗?
    我想想,这我还要想想。
    有些问题让我先搁着吧,别逼我去思考太严肃的问题,现在我的外表看似正常,其实精气神都还处于刚冒出头极度脆弱的阶段,一点点秋风秋雨都可能把我打回塔内。
    他进来了,看见我在等他,他很讶异,我说:“白安,今天学校有好多人都在问你怎么没来,你猜我怎么跟他们说?”
    他开心地问我:“你怎么跟他们说我没去上课?”
    我露出浅浅笑:“白安,我跟他们说我们要去月球结婚了,那个白安去铺红地毯了,所以没来上课。”
    他笑得更开心,说:“我打赌你一定不敢这样说,因为这会让你很丢脸。”
    我微微扬着嘴角问他:“怎么会丢脸,你是我王枫的人吶。”
    他说:“王枫,我还不懂你啊,你真是死也要面子的人,怎么会说到月球去呢,要去,咱也要到太阳,那才符合你的身份啊。”
    我与他就这样又打又闹,我开始恢复昔日的欢乐,白安那些哄我的情话带给我的快乐更是无与伦比的,他说:“王枫,我正在办手续,你等我,我很快就可以带你到欧洲结婚了。”
    他把我抱起来又亲又吻,我整个人瘫在他身上,体会他的温暖。
    一场梦寐,几许风月,坠入人间的小王子伏向那爱恨交加的臂膀,眼前的迢迢路尚且茫然,那从塔里归来的人只想握着一室温柔。如果可以,把那些恼人的风浪都化消了吧。
    一道熙光,两只身影,交臂的罗袖互相取暖,兴许是人间有点寒。
    我内心隐隐叹了口气,就这样吧,暂时就先这样吧。
    ***
    如果有一个人全心全意对你,那样的机运是可遇不可求的,有些人穷其一生都遇不到,而有些人在很年少的时候就遇上了,并且可以明确知道,他一辈子都会备受呵护宠爱。我,王枫,也许是贵命使然才会给我一个这样的人。我不该太贪心的,有很多人相当羡慕我,我应该满足的,应该知足的,但我有些隐忧,我以为再大的爱也敌不过现实的残酷,就像那时白安与我在商场上的仇视那样,有一天,他会不会又在哪个角落仇视我。
    我的隐忧是依据他的个性而来的,我明白他还是白老大,只不过他会对我让步,想办法让我忘记他体内有一个白老大。我也不愿去想象任何他凶恶的煞星模样,每每,我只要一想到他曾经在某个夜里伤害我,对我鞭笞,我的身体还是会不由自主发抖,不由自主把他推开,不由自主缩成小小一团,我与他还是有些风浪没熬过去。他在等我,我明白他用强大的耐心等我,我还不能把隐忧完全消灭。至今一年了,我们仅能轻轻拥抱,对于过往那些缠绵的身体纠缠早不复见了。
    他却十分有耐心,我没被他的耐心感动而奉献,相反地,我自问为何我要让他碰我,那些身体的伤痕还在,有些结了痂,可都还能细细察觉,一条又一条的鞭伤结了痂又如何,心理的伤有时隐隐作痛,他发觉了吗?我不知晓,也许他明白,又也许他不明白。
    那个傲视天下的王枫不见了,我仍是温文有礼讨人喜欢的小王子,只不过,我把傲气收藏起来,收在橱柜里,束之高阁。我不想再因为一丝傲气把自己推入死胡同的困境,白安的确让我明白傲气只会害了我对我一点帮助都没有。
    但我并不喜欢这个藏起傲气的王枫,我望着今天的一零一,好美啊,我想赞美一零一,用最美的中国文字赞美你,如果我的傲气也可以被白安赞美,我想,我不会输给一零一高塔,可是,我的傲气被十足羞辱,被百般蹂躏,我羡慕又痴望着一零一高塔,心想:“我王枫几时才能像你这样傲然不屈?”在白安面前应该都不可能了,他已经将我那傲气巨塔折断了,断翼的王枫应该不会再坚持非得持傲不可,也因为如此,我开始讨厌这个平凡的自己。
    我讨厌自己,非常非常讨厌。
    我终究还是受不了平凡了。
    于是,我今天忍不住摔东西,我拿起桌上的月历朝一只精雕的清朝花瓶砸去。那花瓶微微打颤落地后并未粉碎,原来白色地毯护住了,我走过去把花瓶摆回原位,内心却着实松了一口气。
    兴许是无处可发泄那股讨厌平凡的自己,闷气偶时一发,我又不由自主找生活物品麻烦,过一阵子,我居然把房间的窗户打破了。风灌进来,猛烈汹涌的风涛不断往我的房间灌入,我醒悟时房间的东西都被吹乱了,适才发现我的行止居然失控。
    白安起初不以为意,只当成是生活的意外,然而,随着我那突如其来的暴冲益发明显时,他也吓了一大跳。
    我居然又拿起他的烟灰缸往地上砸,把一小块大理石瓷砖打碎。当时他正在洗澡,连忙冲出来,见我脸色宛如一头疯狂的野牛,用他强壮的臂膀把我身体架住,问我怎么了。
    “王枫,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我也很想知道我怎么了,可是我没办法控制,我对着他大吼大叫:“我讨厌你,白安,我讨厌你。”我失心疯了几分钟,白安都快抓不住我了,我在他胸前冲撞之后,喘气,说不出话来。
    那之后,他才发现我的情绪很不稳定。把前前后后发生过的事兜连在一起之后,他又带我去看心理医生。
    我只简简单单跟医生说:“我讨厌自己,很讨厌很讨厌现在的自己。”
    我一边说一边落泪,我的手揪着衣摆下缘一角,抓得紧紧的,我真的,再也无法忍受现在的王枫。这个平凡的王枫,连我都厌恶至极。
    ***
    我又对着一零一高塔发呆。十七岁时,我凝望它,感觉它很孤寂,高处不胜寒的孤寂。二十一岁时,我凝望它,感觉它太高傲了,一种讨人厌朝我示威的高傲。
    白安在我房里装了监视器,他说怕我伤了自己。
    我站在窗前对着一零一发呆很久,身体突然冲撞玻璃窗,一遍又一遍,我用拳头敲撞玻璃,拼命想把眼前的高塔砸烂,我像一个疯子想把眼前矗立的傲物除掉。白安冲了进来,架住我,死拖活拖把我架到客厅我才安静下来。
    他抱住我的肩头,用十分温柔的语气跟我说话:“王枫,冷静下来,你冷静下来,你生病了,你听我说,你生病了,我带你去看医生。”
    他万般柔情地哄着我,把我带到医院。
    我安安静静地,话又变少了。他很担心我是否又回到一年前的状态,还好我只是沉默不语并非闹自闭。
    他问我:“为何要撞玻璃?”
    我回答他:“我看一零一不顺眼,愈看愈碍眼,我想用高射炮把它打掉。”
    他又问我:“你以前都这样想的吗?”
    我看着他,给他一个答案:“自从你把我变成这样后,我才开始这样想。”
    他黑黝黝的眸子盯着我很久,约莫五分钟之久,然后一个人走到外头去。
    回来时身上都是散不去的烟味。
    ***
    他一路开车载我回十七楼时一句话都不说,我则别过头看着窗外的台北城市,亮眼的橱窗栉比鳞次,一个比一个妖娇。我专注望着路上的行人,高贵的台北人连走路都是昂首阔步,手上牵着狗,连狗的姿势都比我优雅,我算什么,我这样算什么,我怎么如此窝囊。
    那个收起傲气的王枫活得如此委屈,直到今天我才彻底明白。
    一路上我不断凝望台北人的身影,会不会连地上爬的蚂蚁都比我高贵骄傲。我没看白安,不知他的想法,他很专心开车,最后我以为他会载我回饭店,未料他把我载到一个地方。
    他把车停在一个很小的停车格上,我随他走下车,跟在他后头,他走了很久很久,我也走了很久很久,当他把脚步静止在一家餐厅门口时,我才发现他带我到一间喧闹的音乐餐厅吃饭。
    他把菜单拿给我点菜,我随意点了几道爱吃的,他就吩咐服务生那几样菜,他没点他爱的,只给自己一杯酒。他说:“王枫,这里的音乐不错。”然后菜端上桌了,他替我把餐具都拭净一回,夹了几瓢菜在我碗里,说:“来,先吃饭。”
    他没吃饭,他听歌,帮我弄菜,还有抽烟。
    台上的人唱着什么新鲜的歌,有些听过有些则很陌生。他听得若有所思,我吃饱后,他让服务生把桌子清干净,又替我点了一杯热水果茶。他把我叫到身旁的位子摸摸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倚在他的肩头,我俩就这样静静听歌。
    “王枫,你很讨厌我对吧。”他突然这样问我,声音在我头上半寸,低低问我。
    我没答腔,我讨厌他吗?如果我真讨厌他应该会反抗他,然我还天天跟他在一块儿。
    “你很讨厌我对吧,你讨厌我让你这么委屈,你讨厌我要你服从我,对吧。”他把这句话重复了好几遍。
    音乐很吵,但他的话我都听得很清楚,一句也没漏掉。
    他说,王枫,我把你的傲气弄丢了是吧。
    他还说,王枫,你会不会拿刀杀我,就像你想拿高射炮杀掉一零一那样,你会不会,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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