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尔共朝阳  第01章 锦紫病重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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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充足的上午,锦江医院的花园里,我和元梅安静的坐在椅子上,轻声交谈。暖暖的阳光晒着我,让我懒懒的。
    “锦紫,你真的没有任何亲属吗?你的病情很不乐观,在这么下去你可能自己……照顾不了自己。”被称为锦江医院一枝花的护士元梅亟亟的跟我说。元梅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我多年来的知己好友。
    我看着她那紧皱的美丽脸蛋,虽不是男人却也不禁心疼,我不敢告诉她两年前我已经和父母亲因为工作的事谈崩了,断绝了子女关系,元梅太善良,要是她知道了事情的始末,定会去我那个好似囚笼的家,向我的野蛮父亲请求,让他和母亲来看我的。而我那个野蛮人一样的父亲一定会说很多难听而恶毒的话,让元梅难堪。我不想因为自己的事情麻烦元梅这个善良的傻姑娘,我怕她受到伤害。玫瑰盛放时,就好好的保护她,不要让风雨打到她,让她枯萎。我伸手抚上元梅皱得像个包子的脸,笑闹到:“小梅,你的脸啊,都成了天津的狗不理了,而且还是十八个褶的。”
    元梅扑哧一笑,宛若阳光下的玫瑰,清丽妩媚,带着某种诱惑人心的味道,但是随后她莹润的脸却又渐渐阴霾:“锦紫,你为什么总是把我当小孩子,其实,其实”她的仿若含着一汪水一样眼睛忽闪一下,明丽的声音渐渐低沉“我并不是你想象的这么干净美好,我其实……”
    我微笑着打断她:“小梅,我们每个人都有伤心事,也都有不想告诉别人的秘密,即使是再好的朋友也一样,你没必要事事都告诉我。”
    元梅看着我,眼中隐隐有泪光:“可是,锦紫,你的身体……”
    我温柔的看着她,说:“我的身体?是说癌细胞已经扩散的事吗?”
    元梅极为吃惊的看着我,结结巴巴的说:“你,你,竟然,知道?!”
    我不以为意的笑笑:“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从我住刚进这个锦江医院开始就知道:事情,不好了。我以为自己很快就会死去,没想到又挣扎着活了四个月。这四个月我很开心,我不用整天起早贪黑的工作,我不用担惊受怕的为了下晚班而走夜路,我还见到了好几年都没怎么见面、美丽如仙的你。这一切,很好。”
    晶莹的泪水如水晶一般,从元梅稍稍上吊的眼角滴滴落下,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梨花带雨”,我感觉自己原本就不怎么灵便的肢体更加麻木,呼吸也开始困难了,我的声音和意识也渐渐低沉:“小梅……我恐怕……是要……去了……你……保重。”
    元梅惊慌焦急的抱住我,竟然一步就从半米高的椅子上跃下,细瘦的她发挥了人的无限潜力,抱着三十五公斤的我在医院里狂奔,一边跑一边用变调的嘶哑声音高喊着:“汪医生!汪医生!锦紫她,锦紫她,不行了!快点救救她!求求你!求求你!”
    我用已经放大的瞳孔看着模模糊糊的、连轮廓都看不清的元梅,嘴唇蠕动着,想告诉她:“我总是要去的,别这样。”但是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我的身体基本上已经没有知觉了,只剩下还在迟滞运转的大脑,我后知后觉的想:我死后会到哪里去呢?罢了,去了就知道了。然后便坠入了黑暗。
    等我再次睁开眼睛,看见的是惨绿惨绿的的光线,以及模模糊糊的人字形轮廓。喉咙很疼,肺很胀,嘴角似乎在流着口涎。空气里弥漫着一种说不出的咸腥和腐臭味道。我迟滞地转动着咔咔作响的脖颈,想:我死了吗?这里,是哪里?是阎王殿?还是幽冥黄泉?反正不像是人间。我的喉咙和肺脏为什么这么疼?难道我刚来他们就给我上刑了吗?
    渐渐的,目光清晰了,我发现原来发着惨绿惨绿光线的是一些嵌在墙壁上的拳头大小的珠子,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夜明珠?这光线也太让人不敢恭维了,想狼眼睛一样,渗得慌。我环视着周围,原来自己躺在一张华美的、散发着香味的木床上,人字形的东西是这个床的床架,用来挂轻纱用的。周围黑漆漆的,看不清有多大。这是个什么情况?打一巴掌给个甜枣?先给一个新来的魂魄上刑,再让她睡好床?牛头马面呢?鬼差呢?
    我慢慢地忍着喉咙和肺脏的不适坐起来,慢慢的呼吸,以缓解肺脏里针扎一样的疼痛,感觉好一些了,我才小声的喊了一句:“有人吗?”离床不远夜明珠照不到的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动了,细细碎碎,夹杂着野兽一样的喘息。我顿时感觉毛骨悚然,我已经死了,只是个魂魄了,再死一次,我就真死了。我怕了,虽然生前我对生死不是很在意,那是因为已经尘埃落定,不接受也得接受。但是现在若能重新投胎再来一世,我怎能不欣喜若狂?同样我也知道要是对方想吃我早就动口了,还等到现在了?也就是说,我有讲条件的机会。我戒备着,下意识的小幅度的在床上摸索着,希望能找到什么能够防身的东西,但是没有,什么都没有。就在我神经最为紧绷的时候,我看见了黑暗中走出来的东西:是一个一身黑衣血肉模糊的十几岁少年,他空洞的眸子不带丝毫感情的看着我,然后,给我跪下了。他冷漠而机械的说:“方君玉是公主殿下的一条狗。”
    我震惊的看着这个叫方君玉的少年,看着面伏于地的他流着鲜血的、血肉翻滚深可见骨的后背,不知道要做出什么反应。这里难道不是幽冥?!那这里是哪里?!我这个身体又是谁?!是那个劳什子“公主”吗?!以他刚刚那句“方君玉是公主殿下的一条狗”来推断,少年身上的伤口,难道是“我”造成的吗?!这样狰狞恐怖的伤口竟然是一个女人能干出来的吗?!这个公主是禽兽吗?!究竟经过了多少折辱,才能将一个男孩子的自尊毁损到这种程度?!
    我焦急的下了床,却没想到身体无力,一下子差点跌坐在地。方君玉飞速跑过来,带着“哗啦哗啦”的铁链响,在我跌倒之前垫在了我的底下。我身上粉白的裙子染上了他殷红的鲜血,触目惊心。方君玉一点都不痛似得利落的扶我起来,冷冷的说:“公主殿下万金之体,还要小心些才是。”我怔怔的看他俊秀的脸半晌,然后一低头看见了,紧紧扣在他双脚脚腕上的两指粗细的乌黑铁链,这铁链很长,从漆黑的远处一直延伸过来。方君玉的脚踝被坚硬的铁箍磨得露出了白色的筋腱和腿骨。
    这个公主真不是人!我一把扶住了流血不止的方君玉,慢慢的将他搀扶到了那张华美的床上,想问他这个铁链的钥匙在哪里,但是一看他那冷漠而空洞的眼神就没问。这个公主必定是有什么能治住方君玉的杀手锏,方君玉才这么乖乖的任这个禽兽公主折磨,以他刚刚扑过来的迅速和身姿来看,他必定是会武的。倘若现在被他知道了我不是那个公主,而且还不知道怎么样制住他,保不准他不会将我抽筋扒皮。人的仇恨是非常可怕的,一旦恨起来父母兄弟都是可以诛杀的,还有谁不能杀呢?更何况我现在应该是借尸还魂了,我的身体就是那个禽兽公主的,他若知道我毫无威胁了,不迁怒于我就怪了。任谁看着自己的仇人在自己眼前晃荡,并没有了治住自己的本事,不奋起将仇人杀了就怪了。
    我在屋里摸摸索索的找钥匙,所有能藏东西的地方我都找了,但是没有一样像钥匙的东西。倒是找到了出去的出口,原来这是一个地下室。怪不得这样阴暗潮湿。等我硬着头皮回到床边想问方君玉究竟钥匙在哪时,发现他竟然赤裸着身子躺在床上,他木然无神的眼睛看着我,说:“公主殿下,请快一点,完事了,就请您快点离开,再不出去,您府上的人就要着急了。”
    我的脸“轰”一下红了个彻底,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侍寝”吗?我慌慌张张地跑到出口那里,语无伦次的说:“今,今天,不用,不用了,那个,我,我,先走了,你,你就,躺在,床上吧。”说完就按了机关钻出了洞穴。我站在外面轻轻的拍着自己饱受惊吓的小心脏,怀疑自己是否到了传说中的女尊国,要不然这个混蛋公主怎么可能和一个囚犯欢好?
    “奴婢连翘恭迎公主殿下。”
    “奴婢肉桂恭迎公主殿下。”
    等我冷静下来才发现原来出口这里还有两个十五六岁的丫鬟,一个粉衣,一个绿衣。她们恭谨的低着头不敢看我一眼,好像这个禽兽公主对谁都不怎么样啊。粉衣的那个是连翘,绿衣的那个是肉桂。不过“连翘”“肉桂”怎么听怎么像药名啊?我不好露什么马脚,就索性不说话,因为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便对两个丫鬟“嗯”了一声。看她们接下来要说什么。
    粉衣的连翘上前一步:“公主殿下,请随奴婢去更衣,护国传承仪式快开始了。去晚了是要降罪的。”
    我一愣,这个什么“护国传承仪式”难道是皇帝登基或是封后那一类的大型典礼吗?那确实是迟到了不好,不管那么多了,先去看看再说,我就点点头说:“走吧。”
    连翘和肉桂彼此之间偷偷的交流了一个只有她们自己懂其中意义的眼神,以为我没有注意,但是我都看见了,看来我还是有什么地方表现的不对劲了,我原先还想好好的扮演这个公主的角色,不过现在看来我们根本就是完全相反的两类人,时间长了难免会露出马脚,要怎么办?随即转念一想,我管它那么多,现在主宰着躯体的是我,我要怎么活就怎么活,如果这里是女尊国我还要收敛一些,以免国君猜忌,如果不是,男尊女卑的社会一个公主本就不算什么,何况我和那个叫做方君玉的小子都有了肉体关系了,被人知道了,还嫁得出去了吗?不,那时别说嫁人了,恐怕性命都是难保的。啊啊,这个混蛋公主,净给我留乱摊子!
    我一边在心里腹诽这个身体的原主人,一边随着连翘肉桂在九曲十八弯的回廊里走来走去,就在我快累瘫了时,终于到了换衣服的地方。
    “公主殿下,请坐在这里,我好在连翘姐给您找衣服的同时给您梳头,这样比较节省时间。”绿衣肉桂恭谦的站在梳妆台前的椅子旁,手里拿着乳白色的象牙木梳。
    我随意的坐下,说:“我坐好了,请开始吧。”
    一直以四十五度低着头的肉桂,和正埋头在半人高衣柜里找衣服的连翘,听见我这话均惊愕的张大了嘴巴看着我。先前因为她们一直低着头,我一直没怎么看清她们的容貌,现在我才看清,连翘更为丰腴美艳一些,肉桂更为纤细清冷一些。
    我不以为意的笑笑,即已作了决定,我就不会再压抑自己,我会显出自己的真性情来,但身边的人若不能为我保守秘密,任我信任,那么我便将身边的人换掉。即使我不想杀人,但是有些时候不得不承认杀人是一个最好的处理秘密的方法。我看着半晌没回过神来的她们,出言试探:“想必你们已经看出来了吧?”
    我没有说是什么事,但是公主身边的丫环,能在这复杂的宫闱活到十五六岁的,又岂是简单的?各个怕是都有一颗七巧玲珑心。
    连翘和肉桂虽然还很惊诧,但是她们老实的点点头,她们知道在绝对的权力面前耍小聪明是没有用的,况且我在前世活的那二十七八年又岂是白活的。我那个野蛮人的老爹是一个公司的总裁,家里就我这么一个孩子,他总想强迫我去继承家业,我不想,于是一直和老爹玩捉迷藏,我的智慧就是和我那老爹对练时练出来的。我满意的点点头,她们两个还不笨。
    “那么,我现在是公主吗?”我眼含精光状似慵懒的问。
    “是,当然是,您永远是端敬国的护国公主洛羽。”她们两个眼中竟然有惊诧和狂喜闪现,我暗叹,这个混账公主平常做人做得有多失败啊,她死了竟然连贴身侍女都高兴。
    “那好,这样梳头很无聊的,本公主想听点故事,肉桂你给本公主讲讲以前的故事好不好?”我状似无聊的提议,我的每一句话都好似有把柄可循,但是仔细一深究就发现其实什么都没有,我不能不这么谨慎。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皇宫,如果是,那么一言一行都的谨慎万分,万一被人抓住把柄说不定要怎么死。看镜子里这个公主还很年轻,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也很美丽,但不及前世元梅的一半。俗话说: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用在这个洛羽公主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小小年纪恁地狠毒。
    “公主有令,奴婢不敢不从。先从先皇也就是您的一母皇兄攻打凌西国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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